http://blog.sina.com.cn/lawofone[订阅]
字体大小: 正文
一的法则 - 导读 - 第五部分 - 35.改变社会(2006-09-13 13:50:04)

35.改变社会

RA:社会与自我的互动最常集中在第二与第三能量中心。那些最活跃于尝试再造或改变社会的实体们,他们自己感觉自己是正确的,或拥有将权力放在更正确的配置上的答案。

有少数人,他们协助社会的渴望是属于绿色光芒或更高的光芒。这些实体,无论如何,是极少数。因为第四密度光芒的理解比较渴望普世的,自由给予的爱,而非规则,或人群和政治结构的重组。(B2,34场)

RA:在现时的空间/时间里,出于良好意愿和无心但却造成奴役的情况是如此普遍,我们无法详细列举。(B4,83场)

加载中,请稍候...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验证码:请点击后输入验证码  收听验证码

发评论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相关博文
读取中...
推荐博文
读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