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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也被骗:诚信在金钱面前为何如此脆弱?

(2019-03-21 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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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青锋

杂谈

分类: 青锋时评

“失物招领”也被骗:诚信在金钱面前为何如此脆弱?

青锋

开车上下班之时,经常在广播上听到有人遗失物品,并通过广播寻找自己遗失的东西。但有谁能够想到,居然有人借“失物招领”行骗,而且多达200多起。近日,这一行骗者已被警方抓获。

借“失物招领”行骗的是原籍湖南省石门县的易某,让其动这个坏心思的是,两年前他在一微信群看到有人发寻物启事,该启事中承诺给归还失物者一定报酬。易某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给寻物人打通了电话,谎称自己捡到失物,并要求给300元好处费后归还。结果,当失主给其转了300元后,易某就将失主拉黑。

拾物归还,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曾经有一个时期,连小朋友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都要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而公安机关或者营业场所,很多都会设置一个失物招领处,方便失物寻找者及时找到自己丢失的物品。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收入的提高,一分钱,甚至几毛钱,乃至几元钱遗失,已经不算什么大不了的问题。

但是,失物招领,体现的不是钱的多少,而是人的品质,乃至是否遵法守法的问题。比如,前几天,一消费者因为超市少找其四分钱将超市起诉到法院,青锋为此撰写评论予以鼓励,有人就质疑青锋,你所在地方还有分币流通?更有人说,“你买卖东西,有给你要几分钱的吗?”等。其实,这不是几分钱的问题,消费者起诉超市少找四分钱,实质上是要超市明白,尽管四分钱虽少,但也反映了其遵守不遵守《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规的问题,是在彰显法律精神。

湖南石门籍易某以“失物招领”行骗,让我们看到了人的诚信在金钱面前变得异常脆弱。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涉嫌违法的问题。在这一案例中,易某利用失主寻找遗失物品心急,容易相信对方,实施诈骗,多达200多起,已经涉嫌重大诈骗罪。不仅应该受到道德谴责,还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俗话说,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易某从2016年开始利用“失物招领”行骗,期间高达200多起,最终还是栽在了故伎重演上。2019年1月18日,新疆母先生在乌鲁木齐乘坐出租车时,将价值4000多元手机落在了出租车上,因为手机里面有重要资料,母先生就在乌鲁木齐一家电台发布了寻物启事。易某听失物招领启事到后,便给母先生打电话称自己捡到了手机,需要报酬1200元。但当母先生把钱转给易某后,易某既未归还手机,还将母先生从好友中删除。意识到上当受骗的母先生当即报警。一个多月的2月21日,易某在其原籍父亲处被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抓获。

失物招领,应该说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契约关系。拾到失物者归还,丢失者给予一定报酬,理所应当。但是,借此行骗,不仅有违契约,同时也涉嫌诈骗。何况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否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就涉嫌侵占罪,按照法律规定,将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注:题图来源网络,与本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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