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和朋友一起出去吃饭,莫名的提到了前些时间,那个来看我的人,朋友说,能喜欢一个人三年是件幸福又不幸的事。我只是有听没听的,顺着她的话点头,喝着梅酒,然后她说“其实,从某些方面来说,认识你十年了,你有些方面,真的很冷酷。”然后,我笑了,其实我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对,喜欢了我三年,又如何,那并不是我想要的,我何毕要去欺骗她,欺骗自己,我可以温柔的对她说“我爱你。”但那只是让她更痛苦不是么,给不起的承诺,我从来不给,不爱的人,我从来不会因为同情而去爱。
我从来都不会去记忆不感兴趣的人的名字与相关的事,不论现实与网络,我讨厌麻烦的事,讨厌嘈杂的人,讨厌不干不脆,讨厌虚假,憎恶欺骗,讨厌不守时,所以,我每次都告诉别人,答应我的事,请一定要做到,不然就别答应。我并不是好脾气的人。向来都不是。但我只为了我所重视的人,所在意的朋友才会生气。
因为喜欢,所以我可以为我喜欢的人做任何事,只要他们能高兴就好,因为喜欢,所以我真的相当讨厌让喜欢的人不高兴或不开心的事,即使会得罪所有的人,不想被喜欢的朋友讨厌,所以我可以改掉他们不喜欢的地方,但那,只限于是我喜欢的朋友或重要的人。
现在想来,现在留在我身边的朋友,似乎都已经交往超过三年以上的,我和他们可以很久很久都不见面,只是偶而想起的时候,会联系下,吃吃饭,然后一起玩,只是,他们有事求助我的话,我会用尽我所有的力量去帮,因为我喜欢他们,我愿意为了他们付出,我并不需要回报,也不需要感谢,只是请记得,这一切,只是因为我喜欢而已。
我一直都觉的我很敏锐,然后,后来慢慢发现,我的敏锐也只是用在自己喜欢的人身上而已,那些我没注意的人,跟在我身后,我却看不到,从没在意过。然后,当他们对我告白的时候,我真的相当茫然,发生什么事了,我们不是只算普通朋友而已吗?
其实,现实里,我并不善于用语言用行动去安慰别人,如果有人在我面前哭,我只会望着他,不知所措而已。我只善于在网上去安慰别人,然后我二任妹妹说过,你真的很温柔,有么?为什么我不知道。我不善于面对分离,朋友也好,别的也好,虽然我从不在他人面前落泪,但我是那种会突然感伤落泪的人,也许是想起了逝去的友人,也许是想起了远方的朋友,也许只是想起我曾养过的可爱猫儿们,也许只是想起他日之前看过的一篇文。
有时候,家人或是朋友会说我很冷漠,说我一直面无表情,没有声音。但我有做,有去为你们做很多事,不是么,我只是不喜欢太亲近而已,但我会为了你们做一切的。聚会的时候,我也只是习惯在一个角落,安静的听朋友们说而已,除非是我想说,不想说话的时候,我可以整整一天只字不露。性格如此,那是改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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