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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 储蓄 = 18.54 倍 !(2009-01-23 09:59:43)

今天,无意间看到以下附录的新闻:973.19元钱存22年,利息为420.33元。

看完后,我不禁一阵唏嘘。并不由的联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973.19元钱投资22年,收益又会有多少了?

以最简单的指数ETF作为投资对象,以历史平均的10%作为年收益,根据“72法则”,22年几乎刚好等于3*7.2年,也就是说,这973.19元钱投资22年,将刚好实现翻三番。结果如下:

973.19 ——> 1946.38 ——> 3892.76 ——> 7785.52 !

7785.52 / 420.33 = 18.54倍!

我不禁感慨:

对于投资,

对于储蓄,

对于复利,

对于单利,

22年的时间,18.54倍的差距,

真实的告诉了我们:

时间的玫瑰,取决于握在谁的手中,并以如何的方式握着!

 

附录如下:

近千元存款遗忘了22年 利息终于算清仅420元
《今日早报》见习记者 陈翔

早报讯 973.19元钱存22年,利息有多少?最初的答案是200元左右。宁波的张先生不接受,认为明显少了。昨天,银行工作人员根据22年来的不同时期,分段计算。清单足足算了两页纸,终于得出了确切答案:420.33元。

虽然这个结果还是低于张先生的期望值,但他表示心服口服。

张先生是新昌人,后来到宁波打工。前几天,他在家从箱底翻出一本存折。打开一看,是1986年在西郊信用社开的户,里面还存有973.19元。而这笔存款,已经被张先生整整遗忘了22年。

“存了这么多年,该有不少利息吧?”张先生这样想着,带上存折,来到西郊信用社,可银行的电脑系统里根本已经查不到这个存折账号了。

西郊信用社主任助理傅先生表示,张先生的老存折属于活期企业存款,最后一次使用时间是1987年10月24日,卡里还剩973.19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张先生一年以上未发生银行活动,视同自愿销户。剩余存款保留,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因为事隔20多年,按分段计息还是按挂牌利息来算?如果是分段利息的话,那22年间早就不知变过多少回了。银行的工作人员也不知道采用什么依据为他计算利息,傅先生表示可先支付张先生200元,等具体利息算出后,余款给他。

“200元也太少了吧。”张先生想不通。

最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的工作人员给出了计算利息的方法,归纳出这笔利息应该分1987年、1993年、2005年三个时段来结算。

西郊信用社的工作人员接下来的日子里,都在算利息,从1987年一直算到2009年,数字密密麻麻填满了两张利息结算表格,总算得出了张先生的应得利息:420.33元。

傅先生说,信用社会尽快通知张先生前来确认领取他的420.33元利息。

昨天,张先生得知了这一消息,对此表示接受。他说,这已经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银行认真负责的态度让他很感动。

请看:世界首富的不一样

                                        李伟希--价值投资的征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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