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5年4月的一天早晨,一群普通的殖民者、农民、商人、铁匠、印刷工,大人和儿童,离开他们在列克星顿和康科德的家园与家人,拿起武器反抗某个帝国的残暴统治。他们获胜的可能性很小,失败的风险很大,即使没有战死沙场,失败后他们也将被控叛逆罪而被绞死。然而他们利用了那个机会。他们之所以这样做,不是为了某个部落或家族,而是为了一个更重要的理念,为了自由的理念,为了上帝赋於他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的理念。在那个决定命运的日子,在响彻全球的第一枪打响以后,试验民主制度的美国革命开始了。我们之所以思考爱国主义,因为我们正在举行大选,也许这是数代人中最重要的一次选举,一次决定我国未来数年或数十年路线的选举。它不仅关系到医疗、就业、能源、教育和退休保障等重要问题,而且还涉及到价值观问题。
我们之所以思考爱国主义,还因为谁爱国谁不爱国的问题,往往毒化我们的政治辩论,分裂而不是团结人民。我在竞选中的亲身经歷,已经使我认识到这个问题。从小到大,我一直把对祖国始终不渝的、深切的爱视为理所当然的事。它是我从小接受的教育,是驱使我从事公务活动的动力,也是我竞选总统的原因。然而过去16个月来,我第一次发现有时候我的爱国主义受到挑战----在这次竞选中,我决不会怀疑别人的爱国主义;但当其他人置疑我的爱国主义时,我也决不会置若罔闻。
然而,我关注的并不只是我自己。在我国歷史上发生的一些重大争论中,一些地位权力远远在我之上的人,其爱国主义也受到置疑。联邦党人指控汤玛斯.杰斐逊把美国出卖给法国。反联邦党人也坚信约翰.亚当斯是英国的同谋,企图恢复英王的统治。甚至我国的一些最明智的领袖,也企图利用爱国主义来为其错误政策辩护。亚当斯制定《外国人与叛乱法案》,林肯暂时中止人身保护令,罗斯福监禁日裔美国人,都被说成是爱国主义的表现,不赞同这些政策的人有时则被贴上不爱国的标签。换句话说,把爱国主义当作政治上的剑或盾,与我们共和国具有同样悠久的歷史。然而,目前这场关于爱国主义的争论,与六十年代的文化战争具有明显的渊源关係。在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初期,维持现状的辩护士经常指控任何怀疑政府政策的人不爱国。同时,六十年代一些所谓的反文化人士,不仅批评政府的政策,而且攻击美国的标誌,在极端情况下甚至焚烧国旗。他们攻击美国的理念,谴责美国应为世界上的一切问题负责。也许最可悲的是,他们不尊重越战退伍军人。至今这仍是美国的羞耻。大多数美国人并不接受这种过於简单的非左即右的世界观。他们明白,对政府的政策持异议并不等於不爱国,激端地不尊重美国的传统与体制,也不是明智之举。但我们的确有一项共识:没有哪个政党或政治学说能够垄断爱国主义的解释权。我们确实可以提出一个蕴涵美国共同精神精髓的爱国主义的定义,无论这种定义有多麼粗疏而且不完善。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定义呢?对於我以及大多数美国人来说,爱国主义开始於我最早记忆的一种内心的直觉,一种对国家的忠诚和爱。它不仅包括学校里的忠诚宣誓、感恩节的游行,或者国庆的焰火,这些东西可能非常美好,它更是指贯穿於我幼年家庭教育中的美国理念。我记得最早的一件事,就是坐在外祖父的肩膀上,在夏威夷海滨欢迎阿波罗号太空人归来。我记得人们的欢呼声和他们挥舞的小国旗。外祖父告诉我,美国人能够实现自己的任何梦想。这就是我心目中的美国。我还记得外祖母讲她二战期间在轰炸机装配工厂工作的故事。我记得外祖父把他在巴顿军队当兵时的身份识别牌送给我,使我明白保卫祖国是他引以最自豪的一件事。这就是我心目中的美国。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印尼,母亲为我朗读独立宣言的开头几行文字:“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於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她对我说,独立宣言适用於每一个美国人,无论是黑人、白人还是棕色人种,独立宣言以及美国宪法的文字保护我们免於遭受国外人民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这就是我心目中的美国。
长大以后,我逐渐知道我们国家存在种种缺点,但它的生命力,它的生气勃勃,它的多样化,它的自由,总是超过它的缺点;而且因为美国之所以伟大,并非由於它完美无缺,而是由於人们相信它可以不断地得到改进。我开始明白,正是下述这些信念导致了美国革命:我们可以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可以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畅所欲言,可以与任何人组团结党,可以信仰任何宗教,我们有权追求自己的梦想,同时有责任帮助我们的同胞追求他们的梦想。
我是一个黑白混血青年,在任何社区没有坚实靠山,甚至没有父亲的指导,正是这个重要的美国信念----我们不受出身偶然性的限制,能够按照自己的愿望生活----决定了我以及其它许多美国人的命运。因此,对我来说,爱国主义并不只是忠於地图上某个地方或者某一类人,更是忠於所有美国人愿意捍卫、为之做出牺牲或者奉献一切的美国理念。
我认为,一些人攻击美国的缺点,却不承认美国理念的伟大,不承认这些理念能够鼓舞我们创造一个更好的世界,他们并没有真正懂得美国。当然,正因为美国并不完美,正因为美国的理念要求我们不断进步,爱国主义永远不能定义为忠於任何领袖、政府或政党。正如美国最伟大的讽刺作家马克.吐温所说:“爱国主义总是支持你们的国家,但只有你们的政府值得支持时才会支持政府。”我们可以期待我们的领袖和政府恪守我们的理念,我国歷史上这种事屡见不鲜。但是,当我们法律、我们的领袖和我们的政府背离了我们的理念,普通民众表示异议可能就是爱国主义的一种最真实的表现。马丁.路德.金恩牧师领导的民权运动,帮助美国勇敢正视种族不公正的歷史悲剧,把我们的信念付诸实施,他是一位爱国者。一位青年军人最先揭露阿布格莱布监狱虐待囚犯,他是一位爱国者。承认以国家的名义犯下的错误,坚持遵守我国的宪法,这些都是爱国行动,因为他们捍卫的是美国最美好的东西。我们应该永远记住这一点,尤其是当我们不赞同他们,尤其是当他们的言论使我们不舒服的时候.
除了忠於美国的理念,除了根据这些理念对政府表示异议,我还认为,如果爱国主义有任何意义,它必须包括愿意牺牲,愿意为了一个更宏大的事业而放弃我们珍贵的东西。那些在我们的国旗下作战的人,那些华特.里德陆军医院裡的青年退伍军人,那些像马侃那样为美国服役而经受酷刑的人,根本不需要进一步证明自己做出的牺牲。而且,任何人都不应该贬低,特别是为了竞选而贬低这种服务的价值,双方的支持者都不应该这样做。
我们的最伟大的领袖们明白这个道理。他们对爱国主义的定义著眼於未来。乔治.华盛顿因为领导大陆军队有功而得到崇敬,但他的一项最伟大的爱国行动,就是担任两届总统之后坚决离职,为后来的总统树立一个模式,并提醒后来的总统,这是一个人民所有、人民统治和为人民谋利益(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亚伯拉罕.林肯不仅打赢了一场战争,捍卫了美国的统一,而且不愿妖魔化他的战场对手,拒绝屈从於战争带来的仇恨或自以为是,坚持战后的美国不能继续保持那种一半奴隶一半自由人的制度。他相信我们天性中较好的一面,他的智慧与勇气为我们树立了一个爱国主义的典范。哈里.杜鲁门离职前在白宫的告别演说中说:“富兰克林.罗斯福逝世时,我感觉一定有一百万人比我更有资格担任总统。但经过了所有这一切,经过我在这间办公室工作的所有岁月,我一直很清楚,我确实不是一个人在工作,你们在与我一道工作。没有人民的帮助和支持,任何总统也不能指望领导这个国家,或者承担这个职务的重担。”
最后,最准确描述我心目中的爱国主义的可能是下述品质:不仅抽象地爱美国,而且对美国人民有一种特别的爱和信心。我一看见我们的国旗就豪情满怀,一听到悲哀孤寂的葬礼号声就热泪盈眶,原因就在於此,因为我们知道美国的伟大,它的战争胜利,它的巨大财富,它的科学文化成就,都来自美国人民的能量与想象力,来自他们的勤劳、主动、奋斗、永不满足、幽默感和默默无闻的英雄主义。
我们捍卫的自由是人人追求自己梦想的自由。我们追求的平等不是结果的相等,而是人人机会的平等。我们始终相信,在我们努力建设的社会里,在这个我们所信任的、但有时有点混乱的民主社会裡,我们一定能心想事成,我们是一项更伟大事业的组成部分,我们以及所有拥戴美国特有信念的人的命运,已经交织在一起。
谢谢,上帝保佑你们,上帝保佑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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