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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以后见保险业务员都得录音了

(2009-11-19 17:13:31)
标签:

泰康人寿

分红险

虚假宣传

杂谈

分类: 车险投诉
泰康人寿
综合分值 综合点评:1.3
看来以后见保险业务员都得录音了 产品:1.4
看来以后见保险业务员都得录音了 服务:0.3
看来以后见保险业务员都得录音了 理赔:2.1

 

作者:ky108

来源:口碑理财网

前几天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无意听到口碑理财网的名字,莫名激动,这不是我天天上的论坛么!

而且节目里说的泰康虚假宣传的案例,我好像在哪里听过,后来一想,好像是我在寿险投诉版看见这么一个投诉。


上网找了一下,果然找到了:

泰康人寿保险司虚假宣传http://bbs.kblcw.com/thread-170094-1-1.html

广播节目主要是提醒广大的消费者购买分红险,不要轻信业务员关于分红收益的夸大承诺,律师嘉宾也对消费者遭遇业务员误导后如何维权做了一些建议。

我因为最近想给自己买保险,对保险关注颇多,在论坛看了不少帖子,受益匪浅。

节目里提到的那个泰康分红险虚假宣传的事情,据了解如果当事人提供不了证据证明业务员误导,就只能自认倒霉。

我做了一些分析,我的结论是,即使提供不了证据,我们也可以推断泰康业务员绝大可能是做了虚假宣传,或者误导。

以下是分析内容,不足之处,欢迎拍砖。

从帖子内容看,当事人明确说了是业务员当初口头承诺该保险的分红收益高于5年定期存款。

口碑理财网版主处理投诉的反馈是泰康保险公司答复除非有当初业务员夸大收益承诺的证据,否则不受理。

版主提请当事人提供证据,当事人并没有提供出相关证据,我推测,当事人是没办法提供这个证据的。

原因如下:

在信息传播途径越来越多的今天,我们的维权意识和保险意识相比四年前,肯定是有所提高的。

即便如此,我相信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也很少有人会谨慎到将业务员推销过程中的一字一句录下来,以作为将来有纠纷的时候的呈堂供证。

而作为保险公司和业务员,我想也肯定不会愚蠢到将不确定的东西写在纸上,签上字,盖上章,作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不然,证据确凿,投保人现在就不会被动了。

所以说,即使泰康业务员当初卖保险的时候确实夸大分红收益,现在也是不太好提供实物证据的。

但是,我分析了投保人购买的保险,如果没有业务员的夸大收益的承诺,我觉得如果我是刘先生,这份保险实在没有别的什么地方吸引我去购买。

先看看投保人交了多少钱?

从投保单看,投保人是一次**了35388元。

先生的这份保险提供的保障如何?

第一种情况,2009916日前若身故,可领取理赔金36000+分红,保险责任终止。

第二种情况,2009916仍健在,可领取生存金32400+分红,保险仍有效,等到若干年后刘先生去世,受益人可再领取3600+分红。一共能拿到的钱就是32400+3600+分红=36000+分红

从以上保障情况来看,这份保险的保障不高,保险金额仅36000元,无论什么时候身故,保险公司赔偿的钱相比较刘先生交的35388元来说,都实在没多大意义。

你想,如果能交35388元,还在乎36000元比这35388元元多出来的几百元么?

当然这个数字是没有计算分红的,也就是,如果不算分红的话,这份保险买不买都无所谓。

或者说,这个保险的分红如果不够吸引人的话,刘先生完全没有必要买这份保险。
我提出几个刘先生购买此保险的可能理由:

1.刘先生有保险意识,觉得这份保险提供的保障很不错。

根据以上对刘先生购买这份保险的保障情况分析,可以看出,这份保险给刘先生的保障是很低的。

这份保险是一个两全保险,也就是既保死也保生,死了保险公司会赔偿一笔钱,到了约定的生存期满的日子,保险公司会给付一笔钱。

我们购买这类保险的一般考虑是:如果自己不幸身故了,给家人留一笔钱,如果到了约定的日子还生存,就作为自己的养老金。
如果刘先生也是出于这个考虑,我就非常不能理解。

比如说是我,我手里有3万多块钱,我交到保险公司,我当然希望当我出事以后或者我生存到期满,拿到的钱能远远超过我交的钱,我才觉得划算。

否则为了多赔几百块钱加上不确定的分红,我何苦费这番周折?

2.当作存钱,或者投资,刘先生认为这笔钱交给保险公司比存在银行划算。

那怎么个划算法呢?保障情况,刚才分析了,是指望不上的。

那分红情况呢?条款上说了,分红是不确定的,也就是有可能有,有可能没有。

那中途遇到急事,想终止合同呢?

存在银行的话,哪怕是存定期,一旦急用,除了少拿点利息的话,不影响本金。

而交到保险公司,一旦急用想拿出来的话,就是退保,肯定是要扣除相当一部分的手续费的,想拿回本金,都不大可能。
综上,我认为,如果泰康业务员没有误导,且对刘先生详细告知了分红不确定,中途退保会有损失的话,刘先生肯定不会因为这个理由将钱进保险公司的。

除非刘先生钱多根本不在乎,就喜欢做人情帮业务员增长业绩。

但是若真如此,就不会出现刘先生现在投诉泰康保险业务员虚假宣传的事情了。

以上数字的计算过程如下(按保险合同条款计算):

保险金额:36000

生存给付比例:90%

保险责任:

一、身故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身故,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保障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生存保险金给付日前,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按刘先生的情况,比较以下三个数据,得出2009916日前,刘先生的身故保险金为36000元)

因博客博客只能发表4W以内字符,以下内容略。。或者点击>>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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