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无住宅小区和物业管理
路征
2009.6.7
受导师之邀请,四月上旬英国华威大学(Warwick University)华人教授张先生来我校讲学,期间闲聊谈及国内外住房问题之差异。除了我们经常讨论的住房制度差异,还有一个现象国内很少提及,就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很多西方国家,都没有住宅小区和物业管理这个概念。当时时间紧凑,没有细问,后来向留学英国的另一位张先生(英国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MBA,英国国家测绘局技术发展合伙人。曾在跨国公司任董事、总经理、高级顾问等职务,1997年建上海第一个个人主页),上述情况得以证实。
问:是否存在类似国内的住宅小区,是否有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小区物业及相关情况,如果没有国内这样的模式,那么他们采用什么样的模式在运作,私人独立住宅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但是非独户住宅他们是怎样处理的呢?在土地私有制下,他们采用什么方法来确保房屋所有者的权益和房屋建造者对所有者的责任?
英国这种住宅管理模式,类似于我国农村自建房屋和城市城中村或“小产权房”的管理方式,可以看出,国内农村和城市采用了有区别的住宅管理模式,这一结果当然是因为国内土地非私有制和城乡土地二元所有制结构造成的。但是我们还不能说那种模式效率更高、更经济,西方祖辈世袭的土地制度是否适合中国国情,这是需要进一步评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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