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药与解约(2009-10-25 15:15:19)
武侠世界有「毒药」也有「解药」,当今娱乐圈中即使有「合约」,艺人都可以提出解约。
公司出钱出力捧你,所以你答应只为这间公司工作,将来赚到钱大家分,没什么不公平。可是之后在继续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分歧,总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了某个地步,艺人就提出解约。这个例子,国内发生最多,先来来一个黄圣依,再来超女姐姐周笔畅,所以艺人管理这行生意从不客易,一个经理人在艺人未红的时候要愁,在艺人红的时候又要忧,忧他一脚飞起你,因为在国内艺人合约也不怎靠得住。
艺人有fans,经理人公司没fans,舆论都倾向同情一个人而非一间公司,大众老是觉得经理人公司把艺人看为摇钱树,不会想没有收入怎为艺人聘用请梳头、化妆、服指、褓母、司机,fans又何来偶像来崇拜?
「以人为本」的生意最难做,「以人为利」的更强,因为人是货的同时,这个货也是人,他有喜怒哀乐。而且喜欢成为艺人的人都是喜欢被人注意、疼锡、英文叫artist自然有艺术家脾气。
管理普通人也困难,更何况要管理一些艺术家?更何况是在一个不太尊重合约精神的环境管理有艺术家脾气的人?所以国内十三亿人才出了几个超级巨星,因为艺人管理制度不够法治,仍然留在星爸星妈星亲友的人治管理。
不尊重合约这坏习惯真没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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