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市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纪检组和市纪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地税中心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突出抓好勤政廉政建设,确保了日常工作环环相扣,重点工作富有创新和成效。
一、2007年工作回顾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全系统各级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地担负起领导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了表率和带头作用。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细化和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力求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晰、要求具体,严格落实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三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四是细化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列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四同步”,即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二)强化制度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先后制定下发了《中共新余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新余市地税局关于加强地税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的暂行规定》、《纪检监察例会制度》、《新余市地税局“廉政活动日”制度》、《新余市地税局开展税收管理员向纳税人公开述职述廉活动的试行办法》等制度和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和监督到位。其中《新余市地税局开展税收管理员向纳税人公开述职述廉活动的试行办法》在全省地税系统推广,《新余市地税局关于加强地税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的暂行规定》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每个月坚持开展“廉政活动日”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防腐拒变能力,促进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同时不断规范和优化各级地税纪检监察部门的岗责体系、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文件查询、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一体化、无纸化运行管理,逐步构建起以信息化为依托的地税纪检监察工作新平台。
(三)强化行为规范,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推进
把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关键环节,在全系统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八种风气”,算好政治、自由等“七笔帐”,严格执行要依法行使权力等“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一是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等,切实加强对干部任用、经费审批拨付、基本建设和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涉税行政审批等事项的监督。一年来,全系统有100人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民主生活会,70名领导干部参加了述职述廉,12人接受了领导干部任前谈话。二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及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和娱乐的通知》,认真对照文件内容自查自纠,强化对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坚持实行收入申报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面、真实、详细记录科级干部基本情况、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及述职述廉情况,确保领导干部腐败行为和收入透明化,有效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税水平。
(四)强化服务理念,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始终坚持“三个服务”理念,把“和谐聚力、诚信服务、争做第一”江西地税文化核心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认真落实省局“双百条”措施,不断优化地税政务环境。
1、行风建设不断深入。一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宣传发动,提高认识”、“查找问题,边整边改”、“建章立制,巩固提高”三个阶段的纵深推进,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上级决定的自觉性有了新的增强。二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和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系统干部走访纳税人10550户,走访面达80%,发放回收征求意见表2000份,回收率达100%,其中优秀调查表1960份,优秀率为98%;采纳合理化建议60余条,解决投诉问题3件,制订、实施优质服务、便民措施35条,为群众和纳税人排忧解难110多件次,为外商、企业办实事56件次。在12月26日召开的全市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局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优秀组织奖”。三是深入开展地税走进“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罗伟华带领分管业务局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连续两年通过热线平台,现场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释疑解惑,通过电波架起地税部门与广大群众沟通的空中桥梁。我局按照省局的部署,在全系统深入开展 “创新创业,共建和谐”暨学习苏区税务干部好作风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切实增强敬业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和创新意识,从思想根源上推进全系统行风建设不断深入。
2、政务公开不断规范。一是做好对外公开工作,强化税收执法权的监督。规范公开内容,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全面开展民主评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大内部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通过内部公开栏、地税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有效规范行政管理权。
3、外部监督不断加强。一是健全外部监督网络。全系统共聘请特邀监察员169人,通过开展集中调研和明察暗访活动,规范了地税干部执法行为。二是坚持稽查回访制度。市局稽查局主动与市纪委纠风办建立廉政监察协作机制,由市纪委纠风办采用信函问卷调查、电话或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年度税务稽查对象进行廉政监督。今年以来,随机回访被查户31户,被访企业对我局稽查人员的履行廉政职责、依法行政等各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
(五)强化治本功能,查办案件工作进一步深入
一年来,全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3件,核查3件,初核率100%,都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级地税机关还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加强信访管理,建立健全了各级地税领导信访接待日制、信访通报制、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和信访目标管理制等。市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了税检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查办渎职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案件移送制度的规定》,加强与当地检察机关的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开展调研,深入研究探讨地税职务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规律、特点和防范措施,有效预防了全系统职务犯罪行为。市局机关、渝水区地税局等还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到赣西监狱、新建女子监狱接受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邀请市检察院专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强化“两权”监督,源头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
全系统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突出源头治理,狠抓行政监察,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不断创新源头治理方法和手段。
1、深入开展“纳税人评地税管理员”活动。今年4月以来,相继在分宜县局、渝水区局、仙女湖区局、经济开发区局及所属分局和市局直属分局开展了11场税收管理员向纳税人公开述职述廉活动,把评议税收管理员的权力毫无保留地交给纳税人。全系统税收管理员向纳税人进行述职述廉,740多名当地党政领导、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积极参加,现场发放《勤政廉政问卷调查表》740多份,收回有效测评表730份。该活动被省局评为税收宣传月活动创新项目奖,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参评;在8月7日召开的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我局作为财贸系统唯一代表作经验介绍。
2、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一是与法规部门联合开展全系统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按照国家税务局党组《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照税务行政管理执法监察工作八个方面内容,坚持边查边改、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的原则,达到以查促管的目的。二是与计财部门联合开展全系统税收票证执法检查工作。通过重点检查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款缴库情况,预防了在税收票证、税款解缴等方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3、加强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监督。通过内部经费审计工作,各级地税部门的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今年市局先后对2名县(区)局、直属单位“一把手”,3名基层分局负责人调离前所在单位的经费收支、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离任审计;对市局直属各单位、渝水区地税局2006年度经费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
4、加强人事管理监督。按照《干部选拔条例》,重视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前的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人事考录等环节的监督。全系统通过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的形式,公开选拔了2名科级领导干部,并对新上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由新上任干部作出廉政承诺。向社会公开录用各类临时人员4名。
(七)强化宣传教育,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提升
坚持以宗旨教育为基础,以权力观教育为核心,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注重勤政廉政教育,加快廉政文化建设,逐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中,统筹安排。
1、开展教育活动。主要活动有:在罗坊会议纪念馆设立全市地税系统“勤政廉政教育基地”;邀请新余市十七大代表丁友生宣讲“十七大”报告精髓;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罗伟华、县(区)局主要领导为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党课辅导;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胡四芽为地税干部职工作《大力倡导“八个良好风气” 自觉做作风建设的表率》专题讲座;在“全省地税系统勤政廉政教育基地”—“红色故都”瑞金开展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瞻仰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听取全国党史研究先进工作者刘良教授作“党在瑞金的执政实践与干部作风”专题讲座;开展主题为“紧扣经济脉搏、服务经济发展”特色党日活动,组织机关支部65名党员干部及退休老党员深入新钢公司、罗坊会议纪念馆、经济开发区,进一步认清形势,开阔视野,净化思想,坚定发展信念;举办“苏区精神在我心,爱岗敬业和谐行”征纳演讲比赛,彰显征纳和谐,推进地税文化建设,达到“文化耕心,以文化人”的目的;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大型反腐倡廉主题晚会《红心》和警示教育影碟《沉重的思考——税务人员廉洁从税警示录》,汇编和发放《廉政歌曲》、《历代反腐倡廉小品解读》;邀请市检察院专家给全体干部职工讲授有关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知识。
2、大力推进地税廉政文化建设。把地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地税文化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印发了《新余市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推动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入家庭。主要活动:开展“每日一课”活动,开展“文化耕心、以文化人”文化实践活动,通过成立各类兴趣小组、开展“读书品位”颂读会和《于丹论语》导读、开展岗位业务知识竞赛,开展“十佳勤政廉政标兵”和“十佳廉内助”评选活动等载体,打造新余地税文化品牌特色,用文化汇聚力量,用文化凝聚人心,从思想上破解难题。分宜县地税局还以局域网为平台,专门设立了廉政网页,接受社会的监督;渝水区地税局在办公楼设立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墙, 让干部职工时刻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各单位通过润物无声、寓教于理、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廉政文化活动,营造了全系统正气昂扬、清廉文明、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八)强化队伍建设,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全系统通过开展“双向选择”精心选拔4名业务能力较强、政治素质较高的党员干部充实到各级专职纪检监察岗位上,以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二是注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今年市局专门在杭州举办了一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全系统有15名干部参加了各级组织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业务能力。三是广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局领导带头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在省局简报、网站分别发表4篇;还组织精干人员撰写2篇理论调研文章分别报省地税局和市纪委参评。同时全系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做到“有声有色有形,入耳入脑入心”,取得较好成效,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营造了浓厚氛围。全系统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党风廉政建设稿件112篇,其中《江西日报》上稿6篇,江西电视台刊播新闻2条,省地税局简报、网站用稿54条,《新余日报》用稿22篇,新余电视台上稿7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不够;二是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铺张浪费问题还比较突出;四是部份干部职工勤政廉政意识不强,爱岗不敬业,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等。上述问题表明,全市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二、2008年工作安排
2008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地税中心工作,以抓好勤政廉政为重点,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把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融入地税业务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地税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当中,不断开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和监督。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综合测评工作,进一步解决各级地税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推进全系统干部职工素质的整体提高和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力争在全省地税系统民主评议中争先进位。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使各级地税领导干部始终保持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浩然的正气和振奋的精神。
(二)完善“两权”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廉洁从税的约束力。一是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地税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构建严密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地税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建立完善人机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继续抓好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的落实,进一步健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各级地税机关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二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新闻媒体和纳税人的监督。认真执行信访条例,对群众举报依照政策规定及时受理、及时核查、及时反馈。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有效防止地税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 进一步强化勤政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针对性。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的理想信念、党纪条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坚持好“廉政活动日”制度,形成廉政教育的常态化管理。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重点预防和纠正地税干部滥用税收执法权问题;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规定,查处滥发津贴补贴的行为。重点加强对饮食服务、建筑安装和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员、分局长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干部录用、调整、提拔任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搬迁新居等重点时期和环节执行廉洁规定的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加强地税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以深化地税文化建设为契机,对近几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提炼,按照文化建设的四个层次要求,积极探索构建有地税特色的先进廉政文化。进一步加强廉洁从税文化建设,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思想道德、法制纪律和正反典型教育,弘扬廉政典型,推进以德治税;进一步加强民主文化建设,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形成自我提高、自我警醒、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体制机制,推进民主治税。
(五)进一步严格执纪,严肃查办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进一步执行好“一案双查”,同时就案件中涉及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和加强预防腐败工作。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基建工程、信息化建设、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收受商业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处地税执法人员以税谋私、徇私舞弊、擅自违规办理税收减免、税收抵扣、税收延期案件;严肃查处地税人员参与税务代理中介业务、指定中介组织办理税务代理业务,收受好处费的案件;严肃查处地税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案件;严肃查处地税干部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属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进一步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注意从内部审计、税务稽查、执法检查、执法监察中发现案件线索。
(六)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作风建设,加强纪检监察人员能力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纪律建设,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增强监察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观念,做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章的模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