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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团支部(团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手册——二 (2008-05-15 13:01:09)

二、╳╳村(居)团支部(团总支)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永中街道××村(居)团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1)

(提交××年×月×日团员大会通过)

(适用于由新一届团支部(团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的村)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共青团永中街道××村(居)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上届委员会主持。

三、本次团员大会选举共青团永中街道××村(居)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名,按照委员候选人数差额为应选人数20%规定,提出委员会候选人×名。团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民主推荐,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提出并报××村(居)党支部和永中街道团工委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表决通过后进行选举。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候选人资格:

1、正在服刑或刑满释放后未满五年的;

2、严重违反计生法律、法规被处罚未满五年或逃避处罚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

4、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派活动的;

5、长期拖欠、占用村级集体资产未归还的;

6、经查证有现行吸毒行为的。

四、选举时,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或等于应到会团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候选人在未当选的得票较多的被选举人中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确定。如果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经多数团员同意,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五、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或“√”;反对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或“√”,不画“○”或“√”,视为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符号不准确、字迹不清楚的视为无效。对难以认定的选票提交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六、选举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团员中推选,经团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在村(居)团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七、会场设票箱1只。投票顺序是: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是全体团员依次投票。

八、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由监票人清点并报告收回选票数,由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完毕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九、未尽事宜,由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按《团章》和有关规定研究做出决定。

十、本选举办法经团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二00八年  月  

 

 

永中街道××村(居)团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2)

(提交××年×月×日团员大会通过)

(适用于由团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团支部(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的村)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共青团永中街道××村(居)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上届委员会主持。

三、本次团员大会选举共青团永中街道××村(居)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名,按照候选人数差额为应选人数20%规定,提出书记候选人×名,副书记候选人×名,委员候选人×名。团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经民主推荐,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提出并报村(居)党支部和永中街道团工委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直接进行选举。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候选人资格:

1、正在服刑或刑满释放后未满五年的;

2、严重违反计生法律、法规被处罚未满五年或逃避处罚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

4、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派活动的;

5、长期拖欠、占用村级集体资产未归还的;

6、经查证有现行吸毒行为的。

四、选举时,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或等于应到会团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候选人在未当选的得票较多的被选举人中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确定。如果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经多数团员同意,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五、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或“√”;反对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或“√”,不画“○”或“√”,视为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符号不准确、字迹不清楚的视为无效。对难以认定的选票提交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六、选举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团员中推选,经团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在村(居)团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七、会场设票箱1只。投票顺序是: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是全体团员依次投票。

八、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由监票人清点并报告收回选票数,由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完毕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九、未尽事宜,由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按《团章》和有关规定研究做出决定。

十、本选举办法经团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二00八年   月 日

 

 

永中街道××村(居)团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3)

(提交××年×月×日团员大会通过)

(适用于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中直接选举产生团支部(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的村)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共青团永中街道××村(居)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上届委员会主持。

三、本次团员大会选举共青团永中街道××村(居)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名,候选人数差额为应选人数20%规定,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团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民主推荐,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提出并报××村(居)党支部和永中街道团工委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表决通过后进行选举。本次团员大会选举团支部(团总支)书记1名,副书记1名,团支部(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中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候选人资格:

1、正在服刑或刑满释放后未满五年的;

2、严重违反计生法律、法规被处罚未满五年或逃避处罚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

4、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派活动的;

5、长期拖欠、占用村级集体资产未归还的;

6、经查证有现行吸毒行为的。

四、选举时,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或等于应到会团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候选人在未当选的得票较多的被选举人中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确定。如果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经多数团员同意,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五、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或“√”;反对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或“√”,不画“○”或“√”,视为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符号不准确、字迹不清楚的视为无效。对难以认定的选票提交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六、选举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团员中推选,经团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在村(居)团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七、会场设票箱1只。投票顺序是: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是全体团员依次投票。

八、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由监票人清点并报告收回选票数,由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完毕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九、未尽事宜,由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按《团章》和有关规定研究做出决定。

十、本选举办法经团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二00八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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