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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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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法,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2017-03-28 08:29:47)

恶法,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许石林

 

 恶法,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所有以破坏、突破、冲破、啥破人间朴素伦理为荣而沾沾自喜、自鸣得意的所谓法律,都是恶法。

恶法就是对全民的要约。

孔子说:要约也,神不听。

通俗地说:恶法,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辱母杀人案”,别的都不用管,什么借贷、警察不作为等等,都不用管,只抓住这个“几把事儿”就行。凡绕开这个,皆无人性。 ​​​​

我才不管于欢家里是什么人、于欢家的借贷、生意买卖之类。

什么小企业贷款不容易啊、房地产挤压其他产业、什么警察不作为啊、什么这个那个的,任凭你们去想像攀扯,我没时间管这些,也管不了。

只抓住这个“几把事儿”。

 

看到一个特别好玩的评互动——

某山东网友说:别说“山东辱母案”,是聊城冠县!

回复:聊城冠县自古以来都是山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判决书指控被告人“不能正确处理冲突”。

那么,被告人在亲妈被人用生殖器蹭脸的情况下,究竟应该如何正确处理

国人都在期待标准答案…… ​​​​

截图显示,如真实,张法官给出的答案是:顺便给她妈把毛片儿拍了。

 恶法,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城管很不容易,乱摆卖、超限摆卖、游动小贩……你不管,就乱得没边儿;你管得不狠,根本没有用;你管狠了,人家拍一段录像,公众围观谩骂。

谁不让管得狠,让这些乱摆卖、超限摆卖、游动小贩……先到他家门口卖一个月试试?

 

昨天出门,在小区门口,见一青年男子极熟练地将一袋小零食的包装扔到小花坛里,我厉声把他喝斥回来,让他捡了。

这种情况发生过很多次,我经常在小区的小商店门口呵斥乱扔小食品包装的学生、在地铁口呵斥一切乱扔垃圾的人。

尽量在一句呵斥里面,揉进诸多的鄙视歧视厌恶加威胁等等意思,并且让对方感受得到,我希望他们中有人晚上想起我的呵斥,会惊悸而死。

 

看到对一个大老板的举报,不懂做生意的我,总结——

套路:看中一个公司或项目,小小介入,然后制造事端,打官司,结果是把自己做大,把对方做小直至挤出去,这样一路吃过来……是这样吗?

 

见微博上有个老板实名录像举报某大老板。

面对这种死磕,不用管真假,就应无条件转发。

不是为他转,才不管他的具体事儿呢。再说也无法判断真假不是?

是为给天下保留“死磕”这种人最后一招而转。

想想,一个人,连死磕的机会和念想都没有。下一步该干什么?

所以,转发,就是自觉维稳,应该视同爱国。

 

【以色列士兵抓8岁男孩 挨家挨户找投石者】数十名以色列军人,捉住一名8岁巴勒斯坦男孩,并要他带领士兵挨家逐户找出曾向以军投石的孩子,士兵对男孩母亲说:“如果你想要回儿子,就叫他供出投石块的孩子名字”。

以色列人这种有仇必复、穷追猛打的劲儿,真好。

 

                                                               20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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