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连载231:克父母、克夫、克妻、克子是咋回事,能否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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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连载231:克父母、克夫、克妻、克子是咋回事,能否破解?
——杭州风水杨
问:常听人说,某人克父、克母、克夫、克妻或克子。请问,这种亲人间的相克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克哪位亲人,就不能与哪位亲人在一起,否则对方就会有这样那样的不顺,甚至被克死?若出现克亲人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有没有办法可破解?
杭州风水杨解答:
不管是克哪一位亲人,本质上都是该人的福报低,故而在命运上显示该眷属受克时,其人会有灾祸。同时,也代表自己不容易得到此亲人的关照,甚至在对方出现灾祸时,自己也连带遭受损失。
不过,虽然每个人都是相对独立的个体,但也并非什么事都能由一个人说了算。因此,克夫、克妻、克子之类说法,虽然有很大一部分会应验,但也不是绝对的。数学上有“负负得正”,同理,人与人之间的气场也可相互转化、抵消、补益。某人克夫或克妻,说明其命运中有某种五行对婚姻不利,但若找到一个不忌讳该种五行,并且以此五行为喜用神的对象结婚,就可避免婚姻上的不幸。不仅如此,喜忌互补的两夫妻,因为长时间接触了对自身命运有利的气场,反而相互受益。因此,克夫可以转化为旺夫,克妻也可转化为旺妻。但若所找的对象不恰当,即便是所谓的“旺夫”,也不可能产生让丈夫事业越来越好的结果。因为所谓的“旺夫”,也是命上的某些五行对婚姻有利,但只有这些五行为对方所喜时,才会有旺夫的结果。
例1、
此命出生时为未土的本气己土当令,即便大运、流年出现甲、乙木,命局的亥卯未三合木局也不可能成功。因此,就命局而言,亥水为癸水之根,未土为己土之根,卯木则为不起作用的闲神。
日干丁火自坐强根,生助更加有力的己土。由于八字缺金,己土无金可生,也没有旺木可制,则重克癸水。癸水以亥水为根,故癸水受克时亥水也受连累。
年干为父,年支为母,时干为子女。由于命局为火、土联合而克水,故此命有克父、克母、克子的信息。
壬戌大运、2016丙申年,申金为壬水之根,丁壬合而不化,丁火不生己土,但在地支有旺火且戌土无土可依附时,戌土就是火库,可为丙火之根。故此年即便丁火不生己土,丙火也会去生己土,进而加重土克水之力。由于流年引发了土克水,而且土旺水弱,水又处于劣势,故而倒霉透顶。时干受重克,体现为小孩得了不治之症;年干受重克,体现为父亲手术;年支为年干、时干之根,天干受损,地支当然受连累,实际体现为由于父亲、孩子之事,母亲的身心也受到很大伤害。家中出现了这么多祸事,命主及其丈夫肯定也深受影响。
此人命运中显示2016年克父母、克子,而且被克的亲人确实都有灾病,是否可因此而认定该人是家庭的灾星、祸害呢?不可以。因为命运只是反映了这些人在2016年可能会有灾祸。若是他们自身的命运中没有相应的灾祸信息,也不会有祸事发生。
那么,是不是只要这些亲人自身的命运中都没有灾祸,命主2016年就无坏事呢?不一定。因为由同一种原因而引发的灾祸,会有多种表现形式。此命的己土克癸水为“食神制杀”,在食神制杀太过时相当于“伤官见官,为祸百端”。因为此年日支为忌,官星受重克,所以也会表现为配偶有灾祸。癸水受重克,也可体现为自身泌尿生殖系统方面有严重疾病。旺火与燥土侵水,所以也可表现为妇科炎症。官星为领导,食伤为自己的行动、表现,食神制杀太过,也可表现为自己的不当言行对上级造成严重损害、自身工作上遭受严重挫败。食伤泄身为忌,还可表现为重大事项决策失误。食伤为小人,食神制杀太过,亦可体现为工作上犯小人。月柱为兄弟姐妹,年柱为父母,月柱克年柱为忌,还可体现为兄弟姐妹抢夺父母的钱财、严重损害父母的身心等等。
同一种不利的五行生克,会产生多种截然不同的不利后果。由于姓名、风水、人际关系等方面的不同,灾祸的表现形式也不一样。所以,推断吉凶容易,但要想一次性“铁口直断”、直接准确无误的断定发生了哪种(些)坏事是不可能的。但是,没有预测“准确”不等于分析错误。只要所得结论的依据是火生土为忌、土克水为忌,“病因”找准了,把这个问题化解,什么家人患病、自己患病、工作上犯小人、婚灾等截然不同的问题都可得到化解。
例2、
此命出生时为申中所藏的戊土当令,但天干不透戊土,则月令成了“不作为”的闲神。时干甲木通根年支寅木及日支亥水,生助丁火有力,而丙、丁火虽然无根,但三个透干的火联合起来,也不致于“木多火塞”。就命局本身而言,应当以食伤为用神,但月支申、时支辰都不透干,无法发挥该有的好作用,反断为忌。
19岁之前为丙申、丁酉大运,丙、丁火泄木助火,身旺无泄,但又不能成为从格,故为忌神之运。
众所周知,比劫重重而为忌的人,克父。此人命上有克父的信息,只要其父的命运忌火,而此人自出生后连续十多年都是火旺,则其父一定会受其连累。实际此人刚一出生,父亲就破产了。在丙申、丁酉大运的近二十年,命主连住的房子都没有,只能寄人篱下。若其父母的命运确实忌火,在此命出生后马上将之抱养给其它喜火的亲属,就可能避免破产之祸。正是由于其父自身的命运上显示了火旺年有灾,命主的命运又是火旺,故而雪上加霜,加重了其父灾祸的程度。
戊戌大运,戊土出现了,从理论上来说是用神之运。但寅戌拱合火成功,戌土助火,虽然戊土通根申、辰,仍然是用神不得力。再加上2006丙戌年、2007丁亥年、2010庚寅年、2011辛卯年等年份都是忌神过旺,故而30岁了还未婚,也没有什么事业。
此命年柱为忌,所以容易受到父母的连累。日支、时干为忌,也容易受到妻子、儿女的连累。但“容易”不是“一定”。倘若此人的父母喜火,则其出生后父母的事业、财运会更好。如此,身旺无泄也可体现为此人小时候身体多病。婚姻方面,找八字土、金透干且得力,同时又以木、火为用神的对象结婚,则婚姻不顺的结果会改变。
例3、
此命出生时为寅中戊土当令,故年月寅午合化火不成功。但因为天干不透戊土,所以月令也不能发挥泄火生金的作用。不过,因为命局为火、金相克且火旺金弱,只要月支寅不去帮助丙火、不主动添乱,也算是大恩大德了。
就八字本身而言,此命身旺以土、金(联合)或金、水(联合)为喜用神。由于日支受克、时干受克,而日支为配偶,时干为子女,故此命有克妻、克子的信息,应期则是在木、火旺而金受克之时。
甲午大运,木、火一起到来,为彻底的忌神运,此运庚金受重克,其根基申金也受重挫,故此十年日子很难过,妻离子散。由于大运加重了命局的比劫争财,所以总是财来财去,存不住钱。
乙未大运,午未合化火(反化),乙庚争合不合,乙木反克庚金,此运还是木、火联合而克金,所以婚姻、家庭方面还是难以圆满。偏财受克,依然存不住钱。
此命克妻、克子,是因为命运中的火克金为忌,应期则是在木、火旺之时,但若妻子、儿女命运中的金旺且喜火,则可以避免家庭方面的不幸。
综上所述,所谓“克夫”、“克妻”、“克子”等等,都有“应期”,必须在相应条件支撑的前提下才会有不好的结果。若命运中显示某年配偶有生死之灾,而选择的结婚对象在相应的年份并没有这样的坏信息,则即便有灾祸,也不会发生在婚姻方面。同理,命运上显示了子女不利,就要反其道而行之,在对子女不利的忌神很弱、用神则很得力的年月生育子女,也可避免子女的灾病、夭折等祸患。因此,命运中显示婚姻不幸的人,结婚对象的选择要很慎重,一般需要“硬配”。而命运中显示子女多灾的,一定要明确“何年何月出生的小孩不易发生相应的祸事”。配合风水,减弱忌神的力量,转化忌神的作用方式,增加喜用神的力量,多做培福的好事,则所谓的“克父”、“克母”、“克夫”、“克妻”、“克子”等问题皆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