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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平律师广东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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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很有改正必要银监会应加以规范—《羊城晚报》2013年7月11日A08版

(2013-07-11 18:53:31)
分类: 热点探视

电话挂失期间储户卡里钱被转走,针对不能高效报失,律师认为:

银行很有改正必要银监会应加以规范

 

 连日来,羊城晚报连续推出“银行卡电话挂失急死人”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0日,广东省消委会充分肯定了本报的报道,并表达愿意携手与羊城晚报共同建议监管部门或同业公会制定统一的电话客服行业标准。广州知名律师朱永平称,由于当前银行与持卡人并未就挂失时间和责任做出约定,有必要建议银监会就电话挂失这一重要保护持卡人的权益举措向各大银行发出指导意见。

律师:挂失设置靠后,不利持卡人权利

10日,有读者提出疑问,如果自己不幸遭遇丢卡,在电话挂失期间遭遇资金损失,银行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对此,朱永平表示,判断银行是否应该承担损失,应该看银行是否为过错方。他表示,由于银行缺乏在合同内与储户的挂失时间的详细约定,在此情况下适用于民法的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银行由于设定程序靠后导致持卡人挂失过程中时间耽误,卡内的钱被人转走”,朱永平认为,由于银行的菜单设置不符合以最快速度高效率报失,可以在法律上推断银行并未尽责保护储户利益而存在过错。

“银行电话客服的菜单设置是可变的,并非客观不能的情况,由于挂失设置靠后,原本可以几秒钟接通变成了几分钟”,朱永平认为银行此种行为在没有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明显不利于保护持卡人的权利,很有改正的必要。他亦呼吁银监会对于紧急挂失这一保护持卡人权益的举措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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