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路钱”开路 “走鬼档”占街—《羊城晚报》2012年7月2日A5
(2012-07-03 09: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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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朱律师点评 |
“买路钱”开路 “走鬼档”占街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有个非法占道经营的“走鬼”市场,每年“保护费”入账近百万元,一直以来无人过问。为了深入详实地了解清楚鹤龙六路“走鬼”市场的情况,羊城晚报记者以“走鬼”身份每天傍晚准时“摆摊”,所见所闻,叹为观止……
对于鹤龙六路的“走鬼”市场,城管、公安等相关政府部门是否有管理的责任与义务?广州知名律师朱永平认为,非法集市涉及的城市道路规划、治安、卫生等问题,分属规划、公安、环卫等职能部门管辖。
“非法集市的长期存在,不止有城管人员的失职行为,也涉及其他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曾任广州市人大代表的朱永平认为,当地村集体的地方保护主义、小商贩的利益驱动、周边居民的法制意识与维权意识缺失等,也都是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