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娟告宋祖德终审败诉
(2009-09-10 11:27:46)
标签:
杂谈 |
日期:[2009-09-09]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吴炎娜)杨丽娟状告宋祖德名誉侵权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法院认为杨丽娟无法证明三篇“骂人”的博文来源于宋祖德的博客,判决杨丽娟败诉。杨丽娟及其辩护律师昨日均未出庭,宋祖德也未出庭。
律师说法
“围观者”意见可以采纳
广州知名律师朱永平表示,一方面,当事人要及时去公证处公证网页,尽量举证。网络上看过宋祖德博客的人肯定很多,可以广泛发帖,征集网友来指证。也许3个人的观点法官不采纳,但是如果是100个网友来指证呢?法官应该据此推理出正确的结果。
此外,法院应该根据文章背景、文章所指对象以及网络围观者的指证,认定文章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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