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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长推荐制,应该加快推行

(2009-11-11 09:30:01)
标签:

杂谈

裴钰

人文

文化

分类: 人文思考

 

大学自主招生是现在中国高考改革的主要方向,大学自招竭力避免的是“一考定终身”,目的在于千方百计地选拔优质特长学生。由中学校长根据自己的长期观察和检验,向大学推荐特点突出的优秀学生,则是有力地配合大学在自主招生中能够准确地挑中优质学生,因此,校长推荐制是是大学自招的配套制度,是全力推动高考改革的举措,在北大试点之后,应该在全国高校加快推行。

其实,我国香港地区已经实行了“校长推荐制”,在香港地区联考前,由中学校长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科竞赛成绩、兴趣特长等指标,向大学撰写详细的推荐信。每所中学均可向大学推荐三名在课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各院校接到有关申请后均有不同的评核及处理方法,但普遍都会给予特别的对待,比如“有条件取录”,即该考生的高考成绩只要达到入读大学的基本要求,便可进入推荐院校就读。其次,是“获得加分”,推荐给香港大学的学生,在港大组织的考试取得优异成绩者,可以获得5—30分的加分奖励。

校长推荐制本身的制度设计,已经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公平和公正,第一,推荐人选公开公示,避免暗箱操作;第二,推荐参照都是“硬指标”,学习成绩、学科竞赛成绩等等,均为优质学生的特长专项,庸才极难鱼目混珠。第三,获得推荐学生依然需要参加高考,高考成绩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推荐生的最终录取,即使获得了推荐,若高考成绩糟糕,依然无法最终被大学录取。所以,校长推荐制并不是高考的捷径,而只是有利于大学更好地发现人才的一种手段而已。

内地在北大试点“校长推荐制”,是高考改革可喜的一步,应该加快推进。任何制度都无法规避腐败的滋生,我们不必由此患上“腐败恐惧症”。如今,北大希望高中校长用“自身信誉”作担保向自己推荐优质学生,我则建议,将推荐制和对校长的人事考核联系起来,校长应该为推荐生在信誉和人事两方面都负起责,谁推荐谁负责;还有,加大社会和媒体在高招过程中的监督力度,推荐人选和过程全部公开,保证公正和公开;最后,将推荐生录取和推荐生就业联系起来,全面监控推荐生的学习成绩和就业情况,如果推荐生入学后学习成绩,以及毕业后就业非常出色,则说明校长推荐制是积极和有效的,应当增加推荐名额,反之,则要相应的缩减推荐生名额,由此,我们的制度设计永远是积极和富有活力的,而不是僵硬的。

北大推行“校长推荐制”撬开了高考改革新的坚冰,校长推荐,北大录取,所有的环节都需要制度和媒体的有力监督,没有完美的制度,但强大的监督体系可以保障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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