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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象湖镇街道社区
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瑞组发[2007]15号)
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赣州市委关于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社区党建工作新机制,构建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保持城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现就加强和改进象湖镇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机制为内容,不断提升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积极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平安稳定的和谐社区。
二、建设标准
1、领导班子好。党委、社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治坚定,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党建工作分工明确,目标清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能定期下基层对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社区党支部各支委委员在社区党建工作中有岗、有职、有责,能在为民服务中起带头作用。
2、党员干部队伍好。党委驻点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共建、协建单位工作组成员能够热心于社区工作,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党员干部能够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为民服务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并在其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民服务质量高,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好。
3、工作机制好。党委、社区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建立了对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日常管理、激励、监管、考核等机制,党委和社区建立与共建、协建单位定期会晤协商制度。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及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有计划、有落实。
4、工作业绩好。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突出,社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党内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社区综治、计生、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开展有序,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5、群众反映好。社区共建工作效果明显,社区群众和共建、协建单位对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满意,社区党组织得到社区群众的拥护。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
社区党建工作采取以象湖镇党委、街道社区党组织为主体,市直、驻市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协建的方式实施。形成以象湖镇党委牵头,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结对单位支持配合,社区群众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结对共建时间为两年一个阶段(结对安排见附表1)。
1、象湖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象湖镇党委是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牵头组织者,对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组织召开各街道社区与共建(协建)单位党建工作协调会,制定年初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计划、总体实施方案和年终街道社区考核细则以及日常对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与检查,每两个月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一次工作进度。
(2)积极向上申请社区党建工作资金,帮助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各街道社区办公、服务场所问题,组织社区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3)讨论决定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各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相关硬件和制度建设。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5)领导社区内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加强和改进对离退休职工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6)领导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素质,提升社区工作质量。
2、街道社区党支部(总支)的主要职责:
街道社区党支部(总支)是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要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象湖镇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与象湖镇党委和共建(协建)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全面落实社区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1)积极向上申请项目,多方筹措资金,解决社区党组织无办公场所和群众活动室等问题。
(2)建立共建资金台账,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每季度如实向共建(协建)单位反馈社区建设进展情况和共建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等,并把资金使用情况在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每月定期与共建(协建)单位进行沟通,及时反映社区社情民意以及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共建(协建)单位提供社区资源、信息资源、教育资源等。
(4)领导社区居委会和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每季度至少与共建(协建)单位一起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
(5)按照党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党员(包括流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6)加强和改进社区为民服务,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社区为民服务室,设立为民服务电话,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为社区群众开展证件代办、矛盾调解、扶弱帮困等快捷、方便、周到的服务。
(7)抓好创建“文明家庭”、“和谐平安社区”等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的科学文化知识,共同创造一个舒适、祥和、文明、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3、结对共建(协建)单位的主要职责:
共建单位负责联系召集协建单位每个月至少开一次社区党建工作碰头会,共同帮助指导结对社区党组织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协建单位配合、协助共建单位在社区开展工作,并和共建单位一起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社区党建工作必要的支持。
(1)帮助社区改善一个办公、服务环境。在结对共建的两年内,通过结对双方共同努力,大力改善社区办公条件,帮助解决一些必要的办公设备以及一些方便群众开展活动的健身、娱乐设施。
(2)扶持社区一笔资金。各共建单位每年应帮助社区筹集3000元以上资金,各协建单位每年应帮助社区筹集2000元以上资金。
(3)帮助社区拓展一片居民小区的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协助社区成立居民小区党支部和在职党员活动站、流动党员联络站;实行居民小区在党支部领导下,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室、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共同管理、服务居民小区的“1+4”模式。
(4)帮助社区创办一个社区服务室。指导协助社区在居民小区开展服务工作,至少帮助社区创办1个居民小区的社区服务室和1个社区服务项目。
(5)帮助社区安排一定数量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要在组织技术培训、提供就业信息、扶持自主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面,发挥部门(单位)优势,积极帮助做好社区下岗失业职工,尤其是“4050”人员的再就业工作。
(6)帮扶社区一批困难户。每名科级干部(包括副科级)结对1户困难户,通过两年努力,使其摆脱困境。
(7)帮助社区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各共建、协建单位发挥本单位职能优势,主动协助社区开展与本单位职能密切相关的主题活动,如卫生知识进社区、法律知识进社区等活动。
四、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一是社区党组织要规范社区决策议事规则,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二是进一步理顺好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在依法发挥各类组织功能、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中充分体现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三是继续完善“一会三员”工作机制,成立由社区党组织牵头,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同时聘请社区党建工作联络员、社区政治理论辅导员和社区社情民意督查员,深化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工作运行机制。
2、建立健全驻街道社区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制度。驻街道社区单位要主动关心社区、支持社区、服务社区,主动与社区党组织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广泛开展社会性、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以达到共建目标,为社区发展构筑强大的共建合力。
3、对街道社区党员进行分类管理。社区党组织要根据不同类别的党员,采取“直管”、“协管”、“共管”等方式分类管理。对社区党组织党员进行直接管理。对党组织关系在社区的党员,坚持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学习,组织过好组织生活。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中的党员,要及时把他们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开展适宜的活动。对组织关系在外而居住在社区的党员进行协助管理。对外来流动党员,通过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站或联络站,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及时为流动党员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务工、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对居住在社区的离退休职工党员,社区党组织要与离退休职工党员的原单位党组织一起对他们进行共同管理,并将离退休党员的表现情况每半年向原单位党组织作一次通报。社区党组织在加强对社区党员管理的同时,也要加强对社区党员尤其是困难党员的关爱,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4、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活动载体。开展党员“十带头”活动,即每月带头参加一次社区学习;每月带头为社区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每月带头参加一次义务劳动;带头维护社区治安,党员责任区民事纠纷调解率达100%;每月带头参加一次以上社区文体活动;带头参加一个以上志愿者队伍;每月带头提供一条就业信息;每年带头联系一家“两新”组织;每年带头结对帮扶一户困难户;带头创建“五好文明家庭”。针对不同类别的党员开展如“奉献在社区”、“下岗不离党、失业不失责”、“我为社区争光彩,我为社区作贡献”等不同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5、建立街道社区服务组织网络。街道要依托为民服务体系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在每个社区建立社区服务站,在每个居民小区建立社区服务室。做到有专门服务场所,有配套服务设施,有固定服务队伍,有服务资源网络,有服务工作制度和活动安排,建立社区服务组织网络,进一步夯实社区服务基础,提高社区的服务能力。
6、落实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象湖镇党委书记是社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镇党委每季度至少要研究一次社区党建工作,要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努力形成市委组织部统一领导、象湖镇党委具体牵头、共建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党建新格局。各共建(协建)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的优势,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要明确责任,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确定一名以上党员干部具体抓好社区结对共建(协建)工作,分管领导和驻区干部名单在3月17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见附表2)。分管领导每个月要到社区检查指导一次,对社区存在的问题要想方设法协调解决;挂点联系干部要经常与社区联系,扎实有效地完成结对共建(协建)的各项任务。坚持和完善党委委员与社区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把社区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7、实行评价激励制度。对街道社区进行等级评定,分党建红旗社区、党建达标社区两等,分别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和评分标准,对不同等级社区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加强考核,对挂点部门、帮扶部门和象湖镇党委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不同等级街道社区要制定不同的奖励标准,提高创评积极性,推进街道社区各项工作上水平。
中共瑞金市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