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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之乡反对学术腐败座谈会(续)
王小东:现在有一个软件叫测防仪,有一个大数据库,进行比对,这种比对的结果是什么呢?就是说从本科毕业生到硕士生到博士生的论文,很多学校百分之百的通不过,能通过百分之三十的院校是非常好的。学生不服气,说老师抄袭还厉害,为什么不查老师,专查学生。其实(测防仪)并不难骗过,为什么呢?好多人知道有测防仪,他改写。
如果你规定连续200字一字不差,才算抄袭,他就抄199字,即使是这样,百分之百通不过的学校非常多。
杨帆:学校开始严查学生,对于学生抄袭 5%就处分,甚至取消硕士资格。对于他们信任和重点培养的骨干教授,就管没有那么大劲头,双重标准。
3月教育部发了文件要求严惩学术不端,社会舆论转向揭发学术腐败。但有些学校仍在袒护抄袭,不执行教育部指示。随着时间推移,大家越来越看的清楚了。是什么人物,什么势力在起作用。最迟到年底,教育部检查,如果还以维护学校名誉,或者还没有调查清楚为理由,恐怕就交代不过去了。
为此,我们一直在进行极为艰苦的斗争。抓一个抄袭竟然这么难,说明学术与行政结合的这种腐败,早已超过了"学术不端"的范围,而是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学术腐败。就是学阀勾结权力,搞利益集团。
实在不行,还要依靠社会舆论,包括要求中央问责。
学风建设委员会投票不公,不惩治腐败,应解散改选重来,并追究委员责任。应实行公开投票,每个委员会公开自己已经和态度。要对自己的投票负责任。
是不是抄袭,应该由专门研究所鉴定,而不是由委员投票。委员投票只能提处分建议。事实鉴定不能由多数票决定。比如,不能把一个男人认定为一个女人。自杀他杀是法医鉴定,不是法官决定的,也不是陪审团投票决定的。这是我们制度上的大错误,是对多数票的滥用,应该马上纠正。
定性问题,不能由各学校鉴定,应该由教育部,科学院等主管部门设立专门鉴定机构,同时两家聘请民间机构鉴定,一共三家。
各单位的学风建设委员会根据鉴定结果,全面审查当事人的历史和表现,提出处理意见。要看全部成果和贡献。评审过程应该全部公开,包括委员公开自己的发言和投票意见。最后是校长办公会决定处分,就是说,鉴定犹如法医,而不是法官。以多数票鉴定事实,这属于法律上不当授权,应该收回,否则一定出现行政干预和委员腐败。
A:虽然说有很多毛病,测防仪要比投票制要好。
杨帆:就是说在定性的层面上,现在实行三分之二票,很难通过。文章是不是抄袭,是一个科学鉴定的问题,不能用民主方式。以投票代替专家鉴定,是我们对民主的不理解。
难道民主能够代替科学吗?
王小东:国家不想让知识分子干事儿,就是混。
"混"有什么比抄袭更好吗?抄袭没关系,抄袭无害,既然你不想干,你就抄袭,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这个东西跟官僚不想作为联系起来了。官僚特别清楚,抄袭比原创好,为什么?你要原创,他说你学术标准不高,抄袭的够学术标准,因为抄袭的本来就是够学术标准的东西,原创突破原来标准的,他说你这个不行。
现在的学术界是什么?抄袭把原创全部打垮,中国不是没有原创能力,但学术体制把原创全部排除,说你学术标准不够,学术性不够,只有抄袭才够学术性。
原因不在于评审制度?就像我们今天不想干事儿,从官僚到学术都不想干事儿,就混日子,学术精英这么混,官僚精英非常高兴,因为官僚精英也不想让你想事儿,想事儿破坏稳定,破坏和谐,你最好抄袭,全抄袭我这儿就和谐了,我就和谐社会建成了。
杨帆:你说的这个不矛盾,真正鉴定应该找权威机构,民间和官方的,是作法医鉴定式的,你这个文章到底抄了没有?抄了多少?没有注解?说抄袭还得数字,就定了,不能拿学术委员会投票,这是我评价学术民主制,不能以民主代替科学。
说学界比官界更糟糕的地方是什么地方?就是知识分子比官僚横,抄袭的比不抄袭的还要蛮横。
比如,在学术界,抄袭者理直气壮告地反告那个揭发他的人,告得特来劲。如果自己被匿名揭发,就指定一个和自己有矛盾的人,一口咬定就是某某揭发的;而且大家都相信,只要你和他有矛盾,那么就一定是你揭发的。然后就来责问揭发动机是什么?你自己有没有抄袭?如果查不出来,就要审查你有没有其他问题?
如果有,那么你就没有资格去揭发别人。即使什么问题没有,你也只要揭发或者支持揭发,反正就不是好人。至少是破坏了自己单位的和谐,损害了自己单位的声誉。要连你一起整,杀鸡吓猴。
这一系列看法造成的氛围,和全社会对于官场腐败的痛恨完全不同。许多单位对学术界腐败比较同情,对于学术界的反腐败反而不支持。
在官界和法律界,我可没见过。哪个贪官污吏敢在法庭上说,我贪污就比你廉洁的横?或者说大家都贪污,为什么只抓我?或者说那个揭发我的他动机不纯,法庭得先审查他?他凭什么揭发我,他还不如我,他有前科。
就是学界的人敢这样大言不惭。一个教授当自己被揭发的时候,可以理直气壮,或者哭哭咧咧特别委屈。许多人首先同情他,埋怨那个揭发的,说你太坏了,怎么能够因为有矛盾,就揭发人家的抄袭问题呢?你比他还坏。至少把你们两个捆绑一起处理。
我是执行公务还受到这样的打击,要真是揭发的又会怎么样?我说这是文化革命式的以思想定罪。揪动机,抓前科。
说我动机不纯,他们动机纯吗?竟然在学术教育界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最痛恨文化革命的地方,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使用文化革命思维和手段,多么大的讽刺!在说明我们知识界教育界真要彻底整顿了!其腐败严重到了非常之程度,主要是思想混乱比官界还要甚。和企业界有人要"赦免原罪"差不多,自由主义有误区,他们认为反腐败就是反官,不能反企业家和知识分子的腐败。
我没看见在任何别的地方,有人敢把原告和被告反过来的,被告可以反过来揭发原告动机不纯。你只能反驳事实不对,为自己解释或辩护。可以证明对方诬告,要求惩罚他。
我没见过一个法制社会,教授自己抄袭了,敢这么猖狂和大言不惭,似乎自己真理在手,委屈得要命。大家还同情得要命,甚至随意就认定一个揭发者,把他妖魔化,说是因为此人揭发我动机不纯,是打击报复,所以抄袭就不是抄袭了。他们在下边做了多少院外活动啊?可以控制选票。这样的学风建设委员会必须改组。
搞师德师风建设,先要整顿学术权威和学术评价体系,这个体系不公正,连一个最基本的抄袭都定不下来,还谈什么师德?还有什么资格去整顿学生?
我看五本书,那个《学术批评网》,非常艰难,受到各种打击。你要敢揭发一个人,你就是倒了霉了。没想到报复这么厉害,而且有一帮人帮助抄袭者报复。以后写成书,就成了当代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或者对岳飞的莫须有。
几年前,沈木珠,一个人说她一稿多投,她就受不了了,这种四十多岁的跨世纪学术带头人,修养太差了。就是破格提拔造成的,嚣张跋扈,只知进不知退,什么都想要。根本就容不得他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团结反对自己的人。自己是名人了,有那么多光环,人家说两句就说两句呗,你不要理他就完了。他们不能容忍。先骂人家动机不纯,说我们系里有人评教授没评上,心里有气就捣乱,损害我院长名誉。又起诉学术批评网。
几乎没有一个抄袭者不去反诉揭发者的动机,在学术界教育界形成被告反诉原告的风气。有的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还帮助他们审查原告。结果证明是诬告,也没有惩罚,风气极其不正,就是那么多自称是"道德高尚"的学术委员,同情抄袭。这才是最严重的,这是评价体系和基本法制原则出了问题。
古代封建社会,民不可告官,民告官先滚钉板,教育界出现鼓励被告打击原告,是完全违反基本法制原则的。
对于抄袭者,我主张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前提是:必须认定那些应该认定的抄袭和剽窃,分清是非。现在这样局面,主流是推动反腐败,这局面还没有形成。
他们花钱雇人查我 1000万字,查20年,他们能到北京图书馆,一篇一篇对,把我的1000万字,从头对到尾和其他文章对来对去,搞了我大批材料,最短一段35个字。他们就狠到这样程度。对成5个字,咱们全是抄袭了,只要不是自己造字的,就全是抄的。居然能达到这种程度,就是诬告。我校学风建设委员会九比零认定我没有抄袭,这是我最大的胜利。当时几乎没有人相信查不出我抄袭,因为我写了1500篇文章,1500万字。他们下了极大的工夫,查了我20年的东西,包括到北京图书馆去查,没有网络也查,对字数对到35个字之细,真是不打倒我决不死心哪。就是因为太不象话了,所以才有这个九比零。反对我的人弃权了,出席的就全部认定我没有抄袭。所以我非常感谢政法大学,给我一生的学术生涯判定了一个清白。
诬告应该反坐吧,一点都没有。继续残酷报复,逼自己学生做伪证陷害我,陷害我的学生。老师不能整学生是底线,他们突破了,之后在网上谩骂,骂我太太,骂我孩子和学生。对我全家进行威胁。哪个学生和我亲近一些,就有人去警告:你离杨老师远点!
相关领导和朋友,说法非常混乱。坚决支持我反对抄袭的是多数。也有许多反对意见。有人说杨帆你要息事宁人,要忍耐,这件事对对方来说,意味着身败名裂。所以他怎么报复你,都是有理由的,他很自然的要报复你,这是很值得理解的。
插话:这是黑社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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