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与碳市场
——在德班气候大会世行论坛上的演讲
很高兴参加“中国—世行”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论坛。多年来,世界银行一直致力于协调敦促各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我们看到,目前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框架,以及全球碳交易市场及碳金融体系等都是基于《京都议定书》等一系列国际协定和国际规则而形成的。有理由相信,世界银行在未来全球减排统一框架和各国气候融资机制形成的过程中将扮演重要角色。很大程度上,2012年后《京都议定书》能否维系,以及各国内部减排体系能否建立,都与融资机制息息相关。因此,借此次论坛的机会,我想从绿色金融与碳市场的话题谈一谈。
“绿色金融”这个概念出现的比较早。早在上世纪70年代,前西德就设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环境银行。80年代初,美国的“超级基金法案”就要求企业必须为其引起的环境污染负责。之后,英国、日本、欧盟等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在“绿色金融”方面进行了多种尝试和探索,其中2003年国际金融公司在国际银行业发起并由七个国家的十家主要银行率先执行的“赤道原则”在全球最有影响力,截止目前,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已遍布全球。“绿色保险”、“绿色资本市场”领域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绿色金融业务近年来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发展势头十分迅速。
低碳经济的发展与绿色金融紧密相关,确切的说低碳经济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大的环境和土壤,而低碳经济的发展又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因为低碳领域两个“不对称”的特征,使它的融资能力受到严重制约:一是成本、风险与收益不对称,往往是规模小、成本高;风险大、收益少,类似于风险投资项目,前景难测;二是信息不对称明显,合格担保品少,并且由于金融机构环保行业专业人才相对缺乏,造成在进入该行业时保持着谨慎态度。因此,在发展低碳经济时,必须设计外部性的内部化机制,合理处理成本和收益的分摊问题,并且需要两个重要参与者——政府和金融机构的特别关注。对于政府来说,其主要工作是制定减排标准,协调减排进度和额度,以及在财税、产业等政策上有所作为。而对于金融机构来说,由于其主要功能在于降低信息成本,管理和分散风险,发现未来价值以及促进资金融通,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来协助低碳经济发展。在这方面,世界银行多年来已经做了一些工作,比如成立原子碳、生物碳等碳基金,通过全球环境基金项目等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赠款等。此外,世行还通过贷款的方式给予支持。如今年6月,世界银行表示将向波兰提供7.5亿欧元贷款,用于减少总能源消耗、提高可再生能源份额等。
虽有进展,但总体来说全球多边资金机制的建立步伐是滞后的。从《哥本哈根协议》首次提出300亿快速启动资金,时隔两年来进展缓慢。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发达国家应为其历史排放负责,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帮助。多边资金机制困难导致的后果之一是,发达国家的承诺迟迟不兑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脚步。我们衷心希望此次南非德班会议能够对300亿快速启动资金、1000亿长期资金、绿色气候基金等问题的体制、机制、制度作出相关决定。
本质上来说,碳市场是一种创新融资机制。近年来国际碳市场的发展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些经济激励。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1年全球碳市场现状与趋势》报告称,2010年全球碳排放权交易成交额1419亿美元,与2009年略有下降。2010年全球碳市场的扩张速度有所减缓,但是整体发展的趋势没有改变,随着越来越多国家及一些重要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相继承诺其减排目标,碳交易机制将日益完善,与其相关的碳金融产品将不断得以创新。
前面已经提到,近年来国际多边资金机制进展缓慢。在减排的问题上,按照公约和议定书的要求,发展中国家在得到资金、技术的情况下采取积极的减缓行动。现实情况是,中国没有得到任何资金和技术,但是我们并没有停滞,而是已经采取了减缓行动。
2009年中国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提出中期碳强度下降40-45%的承诺,并积极采取措施。2010年8月,国家启动“五省八市”低碳经济试点;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要求“五省八市”将各地低碳试点方案纳入本地“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际社会广泛认为,中国的“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体现了绿色低碳发展的要求。首先,确定了三个约束性指标:“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1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的目标,相当于节能6.7亿吨标准煤;发展非化石能源,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11.4%;增加森林碳汇,从2010年的20.36%提高到2015年的21.66%,森林蓄积量要增加6亿立方米。另外还提出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使资源产出率提高15%的指导性目标。此外明确将利用市场机制,探索建立碳交易市场。不久前国务院刚刚审议通过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暂行)》酝酿已久即将出台,预期该办法的出台将带动更多中国企业参与国内自愿减排市场,推动自愿减排市场蓬勃发展。
从《京都议定书》建立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碳交易的机制开始,中国一直在探索自己的碳交易之路。从单个的CDM项目交易到中国本土的自愿减排交易,从国家出台相关规划到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碳交易机制的研究。今年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召开了国家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北京、广东、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和深圳七省市被确定为首批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并提出2013年中国将全面启动以上区域的总量限制碳排放交易。
碳交易本身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化融资手段之一。为了避免发达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为推动中国的绿色低碳发展,我们在人均GDP4000美元的时候就开始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应当看到,国际多边资金机制的作用不可代替,资金和技术仍是掣肘,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任重道远,融资缺口巨大;另一方面,我们也将自主实施减缓,开展国内碳交易试点积累经验,利用市场手段,为中国的经济社会低碳化发展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