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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遭6男强奸,报案被问是否妓女(2008-09-18 23:10:56)

    这是一个陈旧的无头案,不知道该如何联系受害人。看了让人气愤,姑且翻出来晒晒太阳。

 

    2008年1月6日早上,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卢锡光领队座客东莞电台“阳光热线”节目,解答群众反映问题。

 

十五、标 题:一名工厂女工外出被六名男子强奸报案,受理治安队员竟问她是否做"鸡"的
  形 式:投诉
  您的姓名:外来工不易做     
  来 自:东莞市长安镇
  来信内容:
    我有个朋友在长安乌沙的一间厂做,外出时被推上一辆小面包车,被抓到一小区单元内被六名男子强奸。第二日该女子偷走出来,回到打工的厂,与厂方保安到乌沙派出所报案。乌沙派出所的治安队员态度散慢,竟问我的朋友是否做"鸡"收不了钱才报案。我的朋友只有16岁,听到他这样说吓得跪下地来,哭着说"不,我真的不是,你信我吧"…现在疑犯还未抓到也是因为报案时间拖得太长,让疑犯走了!
   知道事情后我真的很气愤,怎么接到报案不是第一时间去抓人,而是在怀疑受害人!而且一点同情心也没有,还说一些难听的话!希望你相关部门能了解事情后给个说法!


市公安局回复:经查阅乌沙派出所近期报警记录,未发现有16岁工厂女工被强奸的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乌沙派出所表示将加强对治安队员的教育和管理,组织治安队员进行培训,强化治安队员纪律意识和群众意识。

 

    按:今年初,市委书记刘志庚就表态,要严查警方有案不立的现象。如果此事乌沙派出所的混帐治安员没有立案,当然就没有报警记录。

    傻瓜也知道,正确的方式应该是设法联系投诉人以及当事的受害女工核实,如何投诉后,公安局还是在自己内部兜个圈子就出来了?当然,警方不是傻瓜,是他们把大家当傻瓜,也知道大家无可奈何只能做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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