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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金华乐购遭遇的一次欺诈行为 (2008-06-22 21:38:48)

    6月14日上午,我和妻子到金华乐购超市购物。在验货收款时,收银员吴建英(后来知道名字的)态度不好,扫描后放鸡蛋袋手重,致使鸡蛋碰坏1个,我们对她态度不满意,表示退掉鸡蛋。吴没有任何道歉话语,只是拿起鸡蛋袋重新扫描放到旁边的柜台上,并在收银机上摆弄几下,就说好了。我盯着她看,问道:“再没有别的了吗?”她板着脸很冷淡地说:“欢迎光临”。 没有因影响我购物消费而向我道歉。

    回到家里准备做饭时,我打开购物袋看购物小票,发现鸡蛋的收费项还在,金额在货款总数之内。我开车去乐购找经理,大概是负责退货的人看了我的购物小票,答应去电话找经理,却把那个收银员叫过来,我这时看了她的牌子,知道她叫吴建英。吴建英解释说看能没有操作好,表示要给我退款。我表示不接受,要找经理。这期间前后又过来两个人来问情况,我表示请经理来解决。负责退货的人说经理去吃饭了,让我继续等待。我又等十多分钟后(至此,我到乐购已经快半个小时了),时间是12点40,我表示,如果我等到1点,见不到经理,我就向新闻媒体反映此事。他们才又去找人。第一个来的是一个身穿白色工装脚穿胶靴的男青年,看胸牌是“卢XX”,从在岗牌子上看,是值班经理,他表示的处理办法是:让吴建英就操作失误向我道歉,退给我鸡蛋钱。我不接受。一会儿一前一后又来了客服部的陈XX,和前台的吴XX,来调停。我说只退给我鸡蛋钱,我不接受。前台的吴XX表示,可以给我来回的公交车费。我说我是开车来的。僵持到一点,我表示:除退给我鸡蛋钱外,还要1、补给我丽泽至乐购来回打车的费用;2、补偿我一个小时的时间损失。吴XX表示,车费须有相关的票据,并说“时间是虚的”。至此无结果,我表示不接受单纯地退给我购鸡蛋的费用,离开乐购。

    单纯的鸡蛋款只有9.34元。我认为,作为乐购收银员吴建英对消费者态度粗鲁,损坏货物,影响我购物,是欺负顾客;说取消鸡蛋的购物费用没有取消,是报复我对她服务态度的指责,让我没有消费鸡蛋却为此付款,是欺诈行为。作为基层负责人的卢XX、陈XX和吴XX认为我为追究我不应有的损失所花费的时间、车程以及精神损失不予考虑,只把因收银员吴建英报复行为而多收我的9元多鸡蛋钱给我就是补偿,这是对消费者的愚弄,把消费者当傻子。

    我认为,1、收银员吴建英要为这种欺诈行为道歉,而不是用操作失误来搪塞;2、只将鸡蛋款退给我,不是道歉,也不是补偿行为;3、应该补偿我因此事开车来回乐购与丽泽的费用(可以以打出租计算);4、应该补偿我为此事耽误的一个小时的时间与所受的精神损失。5、作为基本管理者的值班经理卢XX、客服负责陈XX和前台吴XX,不是以一种客观公正的态度来处理此事,也要向我道歉。

    作为金华大型超市之一的乐购,单就我所遇到的这件事情来看,实在叫人感到失望。

 

    后记:

    18日我将此稿发给金华电视台“百姓零距离”栏目。19日下午,我去“百姓零距离”,童主任和李记者接待了我。童主任出面给乐购打电话。得到乐购的重视。

    此后,乐购又给我打了两次电话。在我的坚持下,最后一个出面的客服科长洪科长周五早上,同意了我的赔偿方案:耽误的时间也予以补偿。给我冲了120的油票。其中20属于来回打的费,20属于退一赔一,80属于对耽误时间的赔偿。
    至此,我还算比较满意。同时也觉得有些悲哀:商家这种行为得需要有影响的媒体出面,才肯解决。对人时间浪费的漠视,本质上还是对人的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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