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西方的音乐,以社会生命价值的视域,大致分为如下六类:一,为娱乐而乐音;二,为娱乐而艺术;三,为情感而艺术;四,为艺术而艺术;五,为精神而艺术;六,为超越而艺术;技术为其必备门槛,故略而不论。一、二类,为非严肃音乐;三、四、五、六类,为严肃音乐。古典音乐,一般属严肃音乐的范围。再借用中国音乐美学家青主的话,一、二、三、四类,为外界的语言;第五类,为内界的语言;第六类,为上界的语言。内界可通向上界。以中国传统文化言之,即志通於道。
中国传统文化对声、音、乐有严格区分。《礼记·乐记》云:“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唯能知乐。”乐,相当於内界与上界的语言。
在西方古典音乐中,如巴赫、贝多芬(晚期)、瓦格纳、布鲁克纳、马勒等作曲家的部分作品,乃上界的语言;如莫扎特、勃拉姆斯、肖邦、拉赫玛尼诺夫、理查·施特劳斯等作曲家的一些作品,乃内界的语言。中国音乐中,只有古琴的部分曲目,范围於内界和上界。
以有限的生命超越无限的时空,是包括音乐在内的所有艺术形式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尽管中西音乐在形式和题材上有较大的不同,然以审美体验与人生实践相结合,获得安身立命的生活现状,追求美善相乐的人生境界,实现内向或外向的天人合一,则“殊途而同归,一致而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