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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比VS火箭:英雄与平民的战争(2009-11-05 21:31:51)
    加时,湖人103:102火箭,英雄维护了荣耀,平民赢得了尊重。

    我不愿抹杀阿泰斯特的关键三分,费舍尔的致命抢断,只是归根结底,这是一场科比·布莱恩特的后仰跳投与阿德尔曼·火箭平民普林斯顿之间的对决。

    在科比命中的15记投篮里,有11次来自颜色区外、三分线内的中远距离跳投,本场比赛我们不下20次看到这样的镜头:科比接球、背身、倚靠巴蒂尔、假动作、转身、后仰……巴蒂尔的敬业让科比一刻不得安生,然而,他终究硬生生投死了火箭,中距离,20投11中。

    即便声称自己病的不是时候,这场比赛无疑是科比手感较好的一场。通常45%的中距离命中率已属可观,无论是今日的科比还是昨日的乔丹都大致在这个数字上浮动,这其中还有许多无人防守的空位跳投或干拔。若科比整个赛季能仅用后仰就刷出50%的中距离命中率(虽然可能性近于零),那么后仰跳投第一人的位置乔丹是坐不下了。

    这场属于科比的代表作(在我看来如此)透露了至少三点信息:

    1、跳投手型与腿发力同等重要。这个夏天是科比加盟NBA以来最懒惰的日子,“整整两个多月没碰球”,往日变态的6×6训练法也变成陪妻女逛巴黎、拍写真和游泳。得到的回报是手感略微生疏,但“腿从来没这么年轻过”。已是老兵的科比,如今腿比手更重要。

    2、后仰跳投与天勾堪称NBA历史最无解的两大杀器(大梦的舞步与鲨鱼的身体运用不可复制),可惜了贾巴尔至今后继无人,乔丹应为科比的继承而欣慰。

    3、单一的防守形式不是最佳防守。巴蒂尔的防守曾经被低估,后来又被高估。因为天赋所限,面对力量型外线和速度型外线都会有所掣肘(詹姆斯、控卫等),而对于科比本来身形相仿,却也效果不佳(火蜜可查查科比对火箭的平均数据),原因在于巴蒂尔的防守过于依赖位置感和技巧,缺乏身体的攻击性。单就保持位置而言,巴蒂尔的防守功力已趋化境,今天比赛科比不止一次连续三四个假动作,巴蒂尔却能不动如山,并在科比拔起后仰的同时准确遮眼,几乎无一失误。然而科比年过而立,投篮动作早已定型,后仰跳投又恰恰更依赖动作的连贯性而非视觉瞄准,即使不防守任他后仰(不防守他就不后仰了……)也未必能比50%命中率高出多少。另一个证明就是科比无人防守的三分球几乎差过有人防守。那么,什么是身体的攻击性?阿泰斯特显然是典范,但阿泰斯特的问题在于过于毛躁,且频繁的身体接触会增加被突破和犯规的机会。两者综合,自由切换融合方为最佳。尤其对今日科比而言,年龄、球龄让他的身体机能不可避免的逐渐衰退,而技术却随着经验增长日臻成熟。巴蒂尔的纯技术流防守并不适于科比。

    5场过后,在数据榜上科比的场均33.2分和3.2次抢断均居联盟榜首,且有6.8个篮板进账。这种赛季早期即强势的表现自OK解体后就已绝迹。如今除了因为缺少加索尔,也许还暗含着科比的野心——05-07赛季刷够了数据,07-09赛季拿够了荣誉,09-10来个大满贯何如?若他还有机会在常规赛数据上与一众80后一争高下,恐怕也就剩今年了。

    科比向来心比天高,拿了总冠军却被放在詹姆斯之下为联盟第二人(甚至许多记者认为连第二都不配),难免心生怨气……当然,此言仅为臆测,具体还要待湖人整容齐整后方可观后效。即便已31岁,若单论得分,联盟依然无人能出科比之右。只是能否得分王与总冠军一齐拿了……

    再说说火箭。

    我真正开始喜欢火箭是在阿德尔曼到来之后,因为一直对“防守赢得总冠军”嗤之以鼻之故。此名言需有个前提——已具备相当水准的进攻。范甘迪时代火箭的进攻足以媲美CBA,如此瘸腿自然没有好结果。阿德尔曼向来被认为重攻轻守,然而事实上他的球队防守向来中上水准,进攻更是堪称大师级。相较范甘迪,自是好得多了。

    近期《深锐》我特地将太阳排头,火箭压尾,无非是暗想若真能抢八,也只这两支队了,什么快船灰熊也就是摆个架势罢了。

    今天这场比赛无疑也堪称火箭的代表作,虽然失误较多,但进攻可谓丝丝入扣,环环相连。充分展示出一支缺乏个人天赋,但战术素养极高的球队之战斗力。除了兰德里和斯科拉尚有较多个人单打,其余球员的进攻几乎都在配合中完成,挡拆、反跑之精妙赏心悦目。如果说科比承继了乔丹,是现代篮球个人能力的完美代表,那么火箭无疑发扬了古风,是基本篮球精神的模范。

    什么是基本篮球精神?篮球初创,无空中作业,无远程轰炸,无背身单打,无胯下运球,甚至连投篮也相当贫乏。彼时球队无非是凭借无球跑位和对持球人掩护创造空位投篮机会。第一个凭着个人能力称霸篮坛的乔治·麦肯,成为联盟第一个球星,也为联盟开辟了一条新路直至今日。然而,篮球的精髓依然是团队协作(即使相较于足球、橄榄球和棒球,篮球的协作实在小儿科),而现代发扬团队最完全的莫过于普林斯顿。

    诚然科比的后仰跳投几近无解,但火箭精到的无球跑动能制造出大量错位、乃至空位的出手机会,一个一流球员每每用高难度动作完成进攻,一个二流球员却总如训练般轻松出手,还真难说谁会效率高些。毫无进攻能力可言的海耶斯9投7中砍下14分即是明证。

    团队篮球其实并不与球星篮球相抵触,拥有更好的球员,团队篮球威力自然也会增大。当年的国王能与OK组合争一日之长短,活塞五虎能掀翻湖人F4都是证明。火箭如今没有韦伯也没有比卢普斯,阿德尔曼无论如何也无法将球队带至总冠军的高度,但凭这一手牌保持冲击季后赛希望却是足够。

    除了进攻的团体性,火箭的拼抢精神也足以自傲。在身高全面劣势的情况下却比湖人抢了更多篮板,海耶斯与斯科拉合抓了27个。比赛中不止一次看到一名火箭球员从一群湖人球员手中拿走篮板,而在相互卡位拼抢中,拜纳姆完败于海耶斯。

    顺带说一句,杰克逊乃伟大教练,确非战术大师,阿德尔曼为战术大师,却难称伟大教练。两人也算是各得其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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