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可真辛苦,做人家朋友更加辛苦万分。(简直是两肋插刀型)
艳阳高照,能把人都溶化的热度下,我陪着珍珍去选壁纸洁具一大堆装修用品。刚分开不满20分钟,他的老男人就说她又跑了。
·#¥%……—……*—((—……%¥%为啥每次都是这一手嘎
突然想起来我以前好像也总是这样,一个不高兴就离家出走。(所谓的)
好吧,朋友不是这么简单称呼的,短信行动开始。。。。。。。(此处省略100字)
可怜我还没到家,转身又去和她会合了,只因为她对我说:我要去喝酒!
妈妈米呀,三杯就醉的小美女也,我还是回头吧。。。。。。。(及时奸细给某男)
我们还是很有分寸的,只是去了好乐迪,酒吧与我们还是不太合适。
40度750毫升的大瓶伏特加,不完全统计,珍牛吐了〉=3次,我觉得头有点晕晕,世界有点轻。
看她哭看她笑陪她一起唱,四小时,嗓子都哑了。(此处省略2000字)
饿了,突然觉得呀!土豆!真好吃。
每人一瓶水一大份水果吃完,她也醒得差不多了,回家。
开着雷克萨斯哭泣的女人,这时候已经只想倒头就睡,什么也不想了。大脑貌似还很清醒,使劲吃糖,驱赶酒味。
有时候觉得自己很奇怪,看大家为了感情要死要活,甜蜜如蜜糖,痛苦又似毒药,我为什么无动于衷,那么冷静。
我偷偷摸摸上楼,把喝剩下的小半瓶伏特加藏在吧台下面柜子里的一个包里,无比疲倦地入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