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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熙乾隆下江南6靳辅(续)

(2019-05-25 07: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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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清史札记

康熙乾隆下江南

靳辅

分类: 书有未曾经我读

关于康熙乾隆下江南6

——清史札记之二十六

我楚狂人

三、有关的人与事2

1.靳辅治河2

靳辅治河引起的空前大争论。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黄河在宿迁徐家湾决口,塞住了,又决萧家渡,争论就开始了。崔维雅曾在河南浙江等地任府州县官多年,参与治河,颇有成效。他著《河防刍议》、《两河治略》,对靳辅治河的一套办法多持否定态度。恰值这年五月,康熙帝派户部尚书伊桑阿等勘察河工。崔维雅以候补布政使身份奏上所著书,要求取消靳辅建减水坝的方法,主张顺水之性,疏导与筑堤并举。康熙帝令他与伊桑阿等随行,到现场同靳辅商议。这一行人遍察各项工程,到了徐州,让崔、靳进行讨论。靳辅说:河道全局已成十之八九。萧家渡虽有决口,而海口大阔,下流疏通,腹心之害已除,绝不应改变计划,破坏已取得的成功,酿成后患。伊桑阿等回到京城,十月,在一次廷议会上,工部尚书萨木哈等提出萧家渡决口应令靳辅赔修。康熙帝认为,一是修河需要钱粮甚多,靳辅赔修不起;二是如果真的赔修,万一贻误漕运仍不好办,所以他没有听取这个意见。大家一致提出靳辅治河多年,应当听听他本人的意见,请他进京商议。康熙帝同意了这个建议。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清廷大学士、学士、九卿、詹事、科、道官员开会,在靳辅本人参加下,讨论他的治河事宜。康熙帝当场也表示崔维雅所奏无可行者

这次大争论以崔维雅的方案被否决而告终。靳辅被宽大免赔,仍按原计划督修。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四月,他上疏报告萧家渡合龙,河归故道,同时提出大滔直下,清口附近的七里沟等四十余处出现险情,天妃坝、王公堤及运河闸座,均应修筑。七月,当康熙再次向户部尚书伊桑阿、学士胡简敬等询问河道情况,他们都说河归故道,船只往来无阻。康熙帝高兴地说:前见靳辅为人似乎轻躁,恐其难以成功。今闻河流得归故道,良可喜也。” 十二月,靳辅得官复原职。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以前,靳辅基本上解决了黄河、淮河复归故道的问题。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十月,三十一岁的康熙帝南巡。十七日到达山东郯城县红花铺,靳辅扈从康熙帝在河、淮之间,详视黄河、淮河、运河的水势、灾情及治河工程进展情况。二十一日,康熙帝特对靳辅讲了自己的感受和对治河的意见。

靳辅根据康熙帝解决防止减水淹民的指示,在宿迁桃源清河三县黄河北岸堤内开了一条新河,称为中河。再在清河西仲家庄建闸,引栏马河减水坝所泄的水入中河。这条河,上接张庄口及骆马湖清水,下历桃、清、山、安,入平旺河达海。漕船初出清口浮于河,至张庄运口。中河修成后,得自清口截流,迳渡北岸,度仲家庄闸,免去走黄河一百八十里的险路。这项工程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动工,至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完成。历史上称赞靳辅开中河好处极多,建立了不朽的功绩,中河既成,杀黄河之势,洒七邑之灾,漕艘扬帆若过枕席,说者谓中河之役,为国家百世之利,功不在宋礼开会通,陈瑄凿清江浦下。”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秋,靳辅以河南地在上游,如有失误,江南必将淤淀,又筑考城、仪封堤,封丘荆隆口大月堤,荥泽埽工等。在睢宁南岸龙虎山凿了减水闸四个。引起争论的原因和康熙帝大有关系。他看到高邮宝应等州县湖水泛滥,使广大民田被淹,提出要把这些地方减水坝泄出来的水引到海里。其实这也正是由于靳辅取得了治河的一定成就,使一些人,包括康熙帝,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康熙帝任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龙主持其事,但是仍受靳辅领导。在修治海口及下河问题上,于成龙和靳辅发生了分歧。于成龙主张疏浚海口以泄积水,靳辅则认为,下河海口高出内地五尺,疏海口引潮内浸,害处更大。他建议自高邮东车逻镇筑堤,历兴化白驹场,束所泄水入海,堤内涸出的土地,丈量以后还给人民,剩余者招民屯垦,收取佃价,作河工费用。此议传到康熙帝那里,怕取佃价,人民负担不起,没有被立即批准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十月,靳辅连奏三本,一是挑浚高、宝等七州县下河令入海;一是帮筑高家堰堤岸;另一是修理黄河两堤。这里靳辅所持的观点,多与康熙帝及众人不同。康熙帝以事关重大,乘寒冬之季,河工有空闲时间,决定召靳辅及于成龙速到京师,会同九卿详加讨论。这次讨论持续时间很久,第一次的讨论从十一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连续三天。第一天,内阁大学士明珠向康熙帝奏报河工事宜,着重介绍靳辅主张开大河,建长堤,高一丈五尺,束水一丈,以敌海潮。于成龙提出开浚原来的河道。二人所议不合,各持己见。提到会上与九卿会议,大家以为于成龙虽是著名清官,但对河工未经阅历,靳辅久任河务,已有成效,应采纳他的意见。但通政使参议成其范、给事中王又旦、御史钱珏等支持于成龙,认为他的意见更有道理。经过反复争论,清廷决定开下海,任命礼部侍郎孙在丰主持其事。  这场争论对靳辅极为不利,即不但否定了他的意见,而且使康熙帝对他的信任发生了一定的动摇,当然也引起了更多的人向他展开猛烈攻击。如开海口的争论尚未结束,工部就提出靳辅治河已经九年,未获成功,糜费钱粮,应交部里严加议处。康熙帝说:河工重大,因一时不能成功,即行处分,另差人修理,恐反致贻误。且俟一、二年后,看其如何?得到皇帝的谅解,靳辅免遭革职处分,仍留原任。但康熙帝已认为他言语浮夸,说的不能完全兑现,便再寻找别的良法了  

此波未平,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年底又掀起堵塞减水坝争论之波。靳辅虽然又提出几个小问题,表白自己无意与孙在丰为难,但清廷就此决定本年暂塞高邮州、高家堰诸闸,来年堵塞黄河以南诸堤坝。这也使靳辅越来越陷入被动。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以后,靳辅进入了他个人生活的晚年。这时虽然只有短短几年,但跌宕起伏,惊心动魄,总的来看,已非当年可比。首先使靳辅感到窘迫的是这年正月,江南道御史郭琇上疏劾靳辅治河多年,听命陈潢,今天议筑堤,明天议挑浚,浪费银钱数百万,没有终止之期。又指责他今天题河道,明天题河厅,以朝廷爵位为私恩,从未收到用人得当之效。还说他夺取民田,妄称屯垦,取米麦越境贩卖,特别是违背皇帝的旨意,阻挠开浚下河。二月,给事中刘楷又上疏劾靳辅用人不当,河工道厅之中杂职人员一百多人,而治河无成,每年只听报告冲决而已。御史陆祖修也劾靳辅积恶已盈,用舜殛禹做比喻,暗示应当杀了靳辅。一时之间,靳辅成了众矢之的。靳辅不服气,上疏为自己辩护。列举这些成功之后,对攻击他的人如郭琇、于成龙、慕天颜、孙在丰等,一一进行了驳斥,揭露他们阴谋陷害。最为彻底的是靳辅揭露出他之所以遭到猛烈攻击,原因在于那些人的田地在下河流域,他们都是当地的豪强地主,清丈隐占触犯了他们的利益,所以这些人仇谤沸腾” 

康熙帝认识到奏劾靳辅的人有些不实事求是,不能据以定案,应给本人以陈辩机会。三月八日,康熙帝召集大学士、学士、九卿、詹事、科、道,总督董讷、巡抚于成龙、原任尚书佛伦熊一潇、原给事中达奇纳、赵吉士等人当面进行讨论。靳辅以河道总督赴会。会上分为两派,一派如董讷等继续攻击靳辅,兼及陈潢;另一派如佛伦等,替自己开脱的同时,仍支持靳辅。两派争得不可开交。主要的对立面是靳辅和于成龙。在这次讨论中,康熙帝看出于成龙的确不懂河务。但是靳辅固执己见,与众议不合,尤其康熙帝本人也不赞成靳辅的一些主张,所以讨论的结果决定给靳辅革职处分,以福建总督王新命代替他为河道总督陈潢也被革去佥事道衔。

靳辅刚刚被革职,臣下立即向康熙帝报告了两件事,一是漕运道路阻滞,有人提出希望派靳辅去解决;另一个是中河已开通,实际是报靳辅之功。这两件事都使康熙帝为难。他同左右臣下谈话一再肯定靳辅治河有成绩,如修治上河,不能说不善,京城的官员们赖以为生的就是上河堤岸坚固,漕船能保证通行无阻。于成龙所云河道已为靳辅大坏,纯属无稽之谈。这时康熙帝惟恐新任河总完全改掉靳辅治河的成果,搞得前功尽弃。他说:谓靳辅治河全无裨益,微独靳辅不服,朕亦不惬于心矣。指出王新命如顺从于成龙将原工程尽行修改,就是各怀私愤。又派大臣前去调查,指示其已建闸坝堤埽及已浚引河,都应如靳辅所定章程,不必更改。这些人回来报告,基本肯定了靳辅的成绩。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正月,靳辅被召扈从康熙帝南巡阅河。 二十三日查看中河时,康熙帝问他:尔当日如何筹画开浚中河?今又云何?回答说:根据康熙帝以前巡视河工提出的任务想出来的,开浚之后看到不但可以解决水淹民田,还能通漕船,如令漕船由此通行,可免黄河一百八十里之险。现在看来,如再把遥堤进一步加修,更保险了。康熙帝听了靳辅的话,指示王新命继续完成中河善后事宜,强调先修遥堤及减水坝。三月,康熙帝根据南巡时江淮百姓、船夫处处称赞原来总河靳辅,念念不忘他的好处,又亲见靳辅所疏理的河道及修筑的上河一带堤坝,的确卓有成效,又见他实心办事,勤勤恳恳,觉得以前对他的革职处分太重,便下令恢复其从前的衔级。这是给靳辅恢复名誉,却不是官复原职。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二月,运河同知陈良谟告发河道总督王新命勒取库银六万零七百两,康熙帝更加重视选择河总人选。他说:倘河务不得其人,一时漕运有误,关系非轻。他比较了几个可供任命的人选,还是决定罢免王新命,重新起用熟练河务及其未甚老迈的靳辅为河道总督。康熙帝说这可以解除他数载之虑。靳辅以体衰多病推辞,不许,命顺天府丞徐廷玺作为协理,帮助他,也就走马上任了。

靳辅这一次东山再起,尽管已年老体衰,却仍决心为治河贡献一切智慧和力量。他上任不久,陕西西安、凤翔地区遭灾,康熙帝下令截留江北二十万石漕粮,命从黄河运到山西蒲州(今山西永济县北)。靳辅接受这项任务以后,亲自督运,水路只能运至孟津(今河南孟津县东北),然后陆路运到蒲州。因做得出色,得到康熙帝嘉奖。但是他的病日益严重,就在这时他还连连上疏,复陈两河善后之策及河工守成事宜,对如何继续修治黄河、淮河及运河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他还上一疏,要求恢复已故陈潢的职衔及过去因讨论河工而受处分的尚书熊一潇等名誉。七月二十六日以后,因发烧不止,靳辅请求退休,被批准。十一月十九日,这位为治河而作出了巨大贡献的专家逝世于任所,终年六十岁。清廷按例给予祭葬。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清廷批准江南人民的请求,在黄河岸边为靳辅建祠。靳辅死后,被追赠为太子太保、工部尚书,谥号文襄

靳辅是清代治河的奠基者,也是康熙下江南的中心议题人物。靳辅为治河贡献了一生,此后清代治河者基本上都是秉承靳辅的遗教。

关于康熙乾隆下江南6靳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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