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请明星代言,一定要研究该人目前所代言的还有哪些行业的哪些品牌?这些行业、这些品牌是否与自己相类。
任达华代言报喜鸟正装西服已经整整十年了,报喜鸟形象大使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这种情况下,很不理解茄克品牌“老爷车”、休闲男装品牌“马莱特”为什么非得去任达华跟前凑热闹?
都是很相近的服装品牌,只是品类略有差异。
相信绝大多数消费者看到“老爷车”、“马莱特”的广告时,第一反应是:“哦,那是任达华”,而不是“哦,那是‘老爷车’,那是‘马莱特’。”
任达华的名气肯定大过你,否则你请他代言干嘛?——问题是,看得不仔细的话,没准会认为那是报喜鸟的广告呢!还以为是报喜鸟出的茄克、休闲装呢!
这决不是危言耸听。消费者接触广告都是浅尝式、瞬间式的,别指望消费者能聚精会神看你的广告——他们看你广告的时候,往往正一身轻松逛街、边走边说边笑,或者是窝在沙发里,咳着瓜子、喝着茶、和老婆拌着嘴、和朋友唠着呵呢!
所以,企业请明星代言,一定要下一番功夫,把代言人打造成一个专属于自已品牌的形象。
前阵看到一个欧米茄的平面广告,依然是任达华代言,可是画面里的任却戴着一顶黑压舌帽、穿着黑色皮风衣,手里拿着一个很高档、很专业的相机,站在海边的礁石上,高大英俊,一派悠闲自在、享受生活的成功男士的样子。
不禁为欧米茄喝彩:到底是国际化的大公司,传播就是做得好!这个戴着帽子、拿着相机的摄影家任达华就很出位,这个形象绝对区别于常见的所有任达华形象,这才是专属于欧米茄的!看到这个形象的时候你难道会联想到报喜鸟吗?
还有一件事情,很长时间了,不吐不快。
去年联想集团请两界世界足球先生小罗(罗纳尔迪尼奥)代言——完全应该,世界级的企业,就应该请如日中天的世界级大明星。
可这一壮举却被一个平庸之极的广告创意毁了:穿着巴萨蓝红间条球衣的小罗,举着联想笔记本,说着几句不痛不痒的台词:“球场上,我要踢出快乐……他才是真正的英雄……”
看了真是心痛,大手笔,大明星,大制作,却没有大创意——在消费者心目中,这首先是巴萨球员小罗、足球巨星小罗,联想没有打造出一个专属于自己的“联想全球代言人——小罗”的形象!
换我作这个创意,我就让小罗穿上洁白的衬衣,戴上一个幅黑框镜,坐在联想笔记本前玩FIFA游戏——一个斯文中学生模样的小罗,这个形象绝对出位,更能让人过目不忘。
总而言之,在信息爆炸、传播过盛的时代,企业做广告一定要寻求“出位”。
做不到“出位”,与其不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