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车祸 -- 法律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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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几天前去赶集听一个老大爷讲述了一个车祸,同样让人不敢相信。
在某市区主干道,夜间12:00依然灯火辉煌、行人寥寥无几,有一对退休职工老两口正在街上走着,被一辆轿车撞倒。老大娘被轿车拖出去2里多地,老大爷被压断了一条腿,此时轿车依然疯狂的跑着,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民警拦住了此辆轿车,打了120救助老大娘,此时老大娘血肉模糊、前胸已经露出骨头、救治无效死亡。
从类似车祸看,这不仅是一次车祸,更是一个杀人不偿命的问题。也不是交警能管理的,是法律的缺限、法律对肇事者的宽容。((现实中有很多初中生上网没钱去抢出租车类似的情况,把人用刀捅死然后抢走身上的钱。要钱给你钱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杀人?只是因为未成年,就不能一命抵一命吗?未成年是生命,成年就不是生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交通肇事罪的本质不是故意,当有故意存在时性质能改变吗?杀人犯是用刀杀人,这是用车轮杀人,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杀人的武器不同罢了。法院只是判个“交通肇事罪”吗?不是故意杀人吗?国家没有立法吗?立法者在哪里?只能盼望相关部门去改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让肇事者得到该有的罪刑,才能还社会一个平安、一份安宁。
朋友们谁有好的建议,让法律对肇事者在严格一些?该如何加强法律?
汽车撞了人可以说违章造成,构成交通肇事罪.
汽车把人拖出2里多地也是违反交通法规吗? 是故意杀人 还是逃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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