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到永远二、关于“孝”
(2009-01-22 0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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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新婚夫妇
子女对父母的爱,主要体现在“孝”上。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文化传统提倡孝道,认为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源,常存仁孝心,则天下凡不可为者,皆不忍为,所以孝居百行之先;一起邪淫念,则生平极不欲为者,皆不难为。孝一般表现为对父母、对长辈的尊敬、孝顺等。
“孝”是一种法定的责任与义务。我国的民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子女若对父母不尽“孝”,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有有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
“孝”是一种具体的行为,她要因时、因地、因人而异。一些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养老保险的老人,比如在我国一些不发达地区的农村,子女对父母的“孝”,主要表现在老人的日常生活起住上,要尽可能让老人衣食无忧;而在城市,不少人老人都有退休金,子女对父母的“孝”,则主要表现在精神的慰藉上。一曲“常回家看看”,之所以能唱红长城内外、大江南北,就因为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当然,一些生活无助的老人,也有精神慰藉的问题,只不过是侧重点不同罢了。
“孝”是一种品牌。不少企业将对父母不孝的人,列为禁录对象;一些商人不愿意与不孝之人打交道、做生意。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不孝的人,又何谈对社会有爱心?!
因而,作为子女,要常思父母养育之恩,多为父母尽孝道,多替社会尽责任,争做新时代“孝”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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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杀大权内的x档案(老枪l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