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钱江晚报4月30日的消息说,因为一张“只露屁股的照片”,台州天台县人民医院产科的助产士张柳敏意外成了“网红”。这两天,当地的朋友圈都在转发这张照片,并为她点赞。事情发生在4月28日上午10时左右,张柳敏在产房为一名38岁的高龄产妇助产,突然发现这名产妇出现脐带脱垂的症状,也就是说,脐带提前掉到了产妇阴道。这种情况十分凶险,极易造成婴儿窒息死亡。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那个幸运的孩子是个女孩,重6斤2两,目前母女平安。
先前,对于像妇幼医院出现的“医闹”行为,总也是一些个患者家属立即调集人马大闹医院、踢爆媒体、索要赔款的情形。诸如像以往对于医生崇尚“只要有1%的希望都要用100%的努力来换取”,但现在因为1%的希望,医生要承担99%的诉讼风险。为了明哲保身,一遇到疑难杂症不少医生不约而同地选择回避,由此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最终吃亏的还是患者。或者说,往往这医闹之所以成为一种职业的直接原因,大概源于医患矛盾中,双方博弈能力的不均等。出现争执后,患者常处于非常弱势的境地。
换句话说,在信息的不对等,患者虽感觉治疗有问题,但难以掌握证据,而医院永远处于主动。通常也使得患者面对的常常不是一个医生或一个科室,而是一家医院,难以进行平等的对话。由于利益关系,与医院走得非常近,患者质疑能否作出公正的赔偿决定。这很显然是当在正常制度中寻求不到公正的救济途径时,处于弱势的患者就会想到非制度化的途径,如此帮患者讨说法的职业医闹应运而生。而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表明原有的权利保障渠道已失效,不能有效保证患者家属的求偿权。
相比成本高且耗时长的诉讼程序,职业医闹在求偿过程中的高效、迅速、廉价,无疑对患者家属有着相当大的诱惑。所以,唯有疏通患者及其家属获得求取问题得到公正解决的正常渠道,才可能有效减少医闹现象的发生。也有这么一种情况,那就是当前“医闹”是常有的事情,这现象很普遍,医院作为主体单位,有没有足够防范与防控能力、有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与义务呢?对于经常发生“医闹”的医院,其主要行政领导最好应该引咎辞职,甚至要追查其是否有渎职犯罪的嫌疑。
前面新闻所说之事,却也让妇幼医院的助产士(医生)成了“网红”而被点赞。毕竟在时下的环境下,如果医生没有医德和高明的医术治病救人,就很难防范和控制医疗事故的发生。当前一些医院的误诊率很高,经常发生患者非正常死亡事件,社会影响相当恶劣。而一些医院的相关卫生部门则除了“收钱办事”外,也不查不问,甚至不了了之。这个时候,医院方面又出于某种目的,对当事医生不作出正确处理,这就是导致时下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在前一段时间,在海南省临颖县人民医院门前就发生一起“医闹”事件。一死亡幼儿的多名亲属在医院门前张贴幼儿照片、扯条幅、哭闹不止。医院所在地临颖县城关镇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在对死者亲属三番五次劝离无果,喷辣椒水驱散无效的情况下,警察果断对其鸣枪示警,极大震慑了“医闹”人员。有媒体称死亡幼儿的母亲等多名亲属在枪响后当场跪下。即便“医闹”事件时有发生,社会看法各有不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同情死者亲属者有之,为医院叫屈者有之。
而对于有些人看来,有些事都是通过“闹”才得到公正的评判,才弄清了真假是非,才彰显了法律威严,最后得到问题的解决,矛盾的消除。所以在一些人的心目中,而且对于这“闹”似乎成了一种无可奈何的诉求似的。而对于在医院发生的“医闹”大概也是这种情形,死者家属该有更多理性,医院也该对死者亲属予以最大的理解、同情、耐心和忍让,以实事求是的、真心关爱的态度,多作一些耐心细致的劝解安慰工作,同时还要具有一种勇敢无私、公正公道的担当精神,不回避问题,不推托责任,更不要轻易的把死亡者亲属一时的过激行为贴上“医闹”的标签。
不是说,办法总比困难多嘛。诸如像这“医闹”毕竟还只是医院与患者亲属之间的一种民事纠纷。当然死者的亲属在极度的悲痛过后,也应该慢慢冷静下来,有质疑有诉求,走合法的路径,不要一味地“闹”到底,更不要摆出一副不“闹”?出结果誓不罢休的样子。要知道,任何矛盾纠纷都不是“闹”中解决的,也不可能在“闹”中解决。当问题无法通过自我协商解决时,就应采取其它正确的渠道进行诉求,用法律法规来维护我们的权力利益。要相信,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想利用非理性的手段,不合法合规的方式去解决要想解决的问题,将是完全徒劳的。
东江娃 于2016年5月1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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