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竞争价格策略研究
第1章 绪 论
1.1.
1.2. 内外研究动态
众所周知管理科学首先诞生在西方,发展速度也是很快。国外管理科学研究都很成熟,已经形成一种类似公式式的科学理论,便于参考和应用。
但是由于国外管理科学理论发达的国家,市场环境也都处于一种成熟的状态,很少出现象中国这样市场竞争环境千变万化极其复杂情况,所以,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有些国外的管理理论是不适合中国国情的,有的情况更是国外管理理论没有涉及研究过的。
这也好比营销理论中“市场细分”与“市场定位”一样,不同市场有不同需求。
当然我们要承认我们自己的营销管理理论都是建立在国外的研究基础之上的,我们国内有很多营销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出色的管理人才,他们的经验和智慧不断总结和积累,创造出许多优秀的管理理论和具体应用方法,是和当今我国市场竞争环境相适应。
1.3.论文总体思路(删)
本论文主要结合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微观经济学相关理论及市场营销经典理论,其中包括基础会计理论,产品和行业生命周期理论,4P理论,市场细分理论。
西方经济学理论是经典的基础性经济学研究工具,是许多经济管理类研究的基础。
传统的市场营销理论是企业管理者必须学习和借鉴的基础性理论指导工具,在此基础上的诞生了许多有重要意义的科学管理理论。
第2章 基本价格的制定
企业在为产品制定价格时,必须考虑影响定价的一些主要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产品成本;产品需求和供给的价格弹性;市场竞争;中间商;政府干预和调控等。企业要通过这些因素与产品价格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的分析和研究,为产品确定恰当的定价方法,制定出产品的价格。企业定价的的步骤主要包括:选择定价目标;确定需求;估计成本;分析竞争者的产品及价格;选择定价方法;选定最终价格。
2.1.定价目标
定价目标是指企业要达到的定价目的。企业的定价目标从属于企业经营目标的。企业的定价目标是以满足市场需要和实现企业盈利为基础的,它是实现企业经营总目标的保证和手段。同时,又是企业定价策略和定价方法的依据。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和竞争条件不同,企业的目标会能差别。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目标,就是同一企业在不同的发展时期也有不同的定价目标。
·利润目标
通常用投资报酬率表示。投资报酬订可以追求高利润率或“满意”利率率,可以追求短期或长期收回投资利润目标。
·市场目标
包括增加销售量,提高市场占有率、强化市场渗透等目标。
·竞争目标
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可以选择市场竞争“领袖价格”、“稳定价格”、“适应性竞争价格”等。
企业的定价目标受到企业的市场定位决策的制约。当企业选择了目标市场和进行了市场定位之后,价格策略也就明确了。如京广线上加挂的豪华软卧包厢,其目标顾客是高收入高山消费阶层,因此票价甚至超过飞机票价,但平均乘坐率仍高达80%以上。
2.2.确定需求
市场需求是影响企业定价的重要因素。当产品高于某一水平时,将无人购买,因此市场需求决定了产品价格的上限。一般地,市场需求随着产品价格的上升而减少,随着价格的下降而增加。但是也有一些产品的需求和价格之间呈同方向变化的关系,如能代表一定社会地位和身份的装饰品及有价值的收藏品等。
·需求的价格弹性。
价格会影响市场需求。在正常情况下,市场需求会按照与价格相反的方向变动。价格上升,需求减少;价格降低,需求增加,所以需求曲线是向下倾斜的。
就声望高的商品来说,需求曲线有时呈正斜率。例如:香水提价后,其销售量却有可能增加。当然,如果提的太高,需求将会减少。
企业定价时必须依据需求的价格弹性,即了解市场需求对价格变动的反应。价格变动对需求影响小,这种情况称为需求无弹性;价格变动对需求影响大,则叫做需求有弹性。
在以下条件下,需求可能缺乏弹性:代用品很少或没有,没有竞争者;买者对价格不敏感;买者改变购买习惯较慢和寻找较低价格时表现迟缓;买者认为产品质量有所提高,或认为存在通货膨胀等,价格较高是应该的。
如果某产品不具备上述条件,那么产品的需求有弹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采取适当降价,以刺激需求,促进销售,增加销售收入。
·影响需求价格弹性的因素
当需求价格弹性大于1时,称为需求富有弹性;当需求价格弹性小于1时,称为需求缺乏弹性。影响需求价格弹性的因素主要有:
消费者对产品的需要程度。消费者对生活必需品的需要强度大且比较稳定,因而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弹性小;消费者对高档消费品和奢侈品的需求强度小且不稳定,因而高档消费品、奢侈品的需求弹性大。
产品的重要性。某种产品的支出在消费者的总支出中所占比例较小,那么该产品的价格变动对消费者的影响较小,因而其需求的价格弹性也较小;反之,需求的价格弹性较大。
产品替代品数目和可替代程度。一种产品的替代品越多,可替代的程度 越高,其需求弹性就越大;反之,需求弹性就越小。
产品用途的广泛性。一般地,产品的用途越多,其需求弹性就越大。
产品的耐用程度。一般情况下,耐用品的需求弹性大,而非耐用品的需求弹性小。
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同一产品对不同收入水平的人来说,需求弹性是不同的。因为一种产品对于高收入水平的人来说可能是必需品,需求弹性小,但对于低收入水平的人来说则可能是奢侈品,需求弹性大。
·价格弹性与产品定价
由于不同产品的需求弹性不同,同一产品在不同价格水平上的需求弹性也可能不同,因此,企业为产品定价时应该考虑需求的价格弹性,当需求富有弹性时,应该降低价格以刺激需求,扩大销售,增加收益。这是时虽然由于价格下降,单位产品的销售收入减少,但由于需求增加的幅度大于价格下降的幅度,因此由于需求增加、销售扩大而增加的收益在弥补由于价格降低减少的收益后还有剩余,企业的总收益会增加。对于需求富有弹性的产品,如果提高价格,反而会造成总收益的减少。当需求缺乏弹性时,企业可以适当提高产品售价,这时由于提价的幅度大于需求减少的幅度,会增加企业的总收益。对于需求缺乏弹性的产品,降价会减少企业的总收益。
2.3.估计成本
需求在很大程度上为企业确定了一个最高价格限度,而成本则决定着价格的下限。从长期来看,任何产品的价格都应高于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耗费才能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企业才能获得利润,生产经营活动才能继续进行。价格应包括所有生产、分销和推销该产品的成本,还包括对公司的努力和承担风险的一个公允的报酬。
·成本类型
固定成本,在短期内不随企业产量和销售收入的变化而变化的生产费用。如:厂房设备的折旧费、租金、利息、行政人员薪金等。与企业的生产水平无关。
可变成本,随生产水平的变化而直接变化的成本。如:原材料费、工资等,企业不开工生产,可变成本等于零。
成本是企业收益的减项,降低成本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之一。
·长短期成本变化的规律。
在短期内,企业的生产规模即定,为实现利润最大,企业应该在产量即定的条件下选择最低的生产要素的最佳投入组合,在成本既定的条件下选择使产出最大的生产要素最佳投入组合。
在长期的情况下,企业的生产规模可以调整。同样的产出数量可以由不同的生产规模生产出来,但由于存在规模经济效益,不同的生产规模所发生的平均成本是不一样的。这时企业应选择能使它以最低的平均成本生产既定门产量的生产规模。
2.4.分析竞争者的产品和价格
企业为产品定价时必须考虑竞争者的产品和价格。企业可以派出人员去市场上了解竞争者产品的价格(沃尔玛的“市场行情调查员”和我国广州等一些城市出现的“抄价员”),也可搜集竞争者的产品价目表或买回竞争者的产品进行分析研究。企业可以将竞争者的产品及其价格作为企业产品定价的参考。如果企业的产品和竞争者的同种产品质量差不多,那么两者的价格也应大体一样;如果企业的产品不如竞争者的产品那么产品价格就应定低些;如果企业的产品优于竞争者的产品,那么价格就可以定高些。p&g公司在1988年打入中国冼涤用品市场成立合资企业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时,分析了市场一竞争者产品的情况:中国国产产品质量差,包装简陋,缺乏个性,但价格低廉;进口产品质量虽好,但价格昂贵,很少人问津。因此,p&g公司将合资品牌定在高价位上,价格是国内品牌的3—5倍,但比进口品牌便宜1—2元。这种竞争的价格定位使广州宝洁的合资品牌在中国洗涤用品市场上占有很大份额,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2.5.选择定价方法
影响企业定价的因素委很多,其中最基本的因素是:成本,它规定了价格的下限;市场需求或顾客对企业产品独特的特点的评价,它规定价格的上限;竞争者产品的价格和替代品的价格,它确定了在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之间,企业产品的标价点;另外消费者心理因素也会给定价造成影响。企业在为产品定价时,主要是通过考虑这四种因素中的一个或几个选择定价方法。因此,企业为产品确定具体的价格时可以采取的这定价方法也可分为三类:成本导向定价法、竞争导向定价法、需求导向定价法和心理导向定价法。
·成本导向定价法
以产品成本为基础,加上预期利润,结合销售量等有关情况,确定价格水平,是企业最基本,最普遍的定价方法。在企业确定定价策略时,以成本导向的应用不同,有以下具体方法:
加成定价法
加成定价法是企业根据所确定的加成率和单位产品总成本来制定产品的价格。由于毛利率确定的方法不同,加成定价法可分为成本加成定价法和售价加成定价法两种。
成本加成定价法:
即按照单位成本加上一定百分比的加成率来制定价格。成本加成定价法中的加成率的计算式是加成率=毛利/销售成本。产品单价计算公式为:
产品单价=单位产品总成本×(1+加成率)
例如:某皮鞋公司的单位成本为15元,加成率20%,则皮鞋的销售价格为18元。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计算简便,同行业的企业都采用这种定价方法时,因为各企业的成本和目标利润率差不大,制定出的价格也相差不大,能够避免出现过度的价格竞争。企业都有能够获取稳定的利润;但是,这种定价方法是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来考虑定价的问题的,忽视了市场需求、竞争情况消费者的心理因素。因而制定出来的价格与顾客的评价相关性不大,不利于产品的销售。
售价加成定价法:
售价加成定价法中的加成率的计算式是加成率=毛利/销售收入。产品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产品单价=单位产品总成本÷(1-加成率)
售价加成定价法的优缺点与成本加成定价法类似。但在售价相同的情况下,用这种方法计算出的加成率低于成本加成定价法的加成率,能给人以合理的感觉,更容易被接受。零售部门较多的采用售价加成这价法。
目标利润定价法(收益率定价法)。
即根据估计的总销售收入(销售额)和估计的产量(销售量)来制定价格。
产品价格=(总成本+目标利润)/预计销售量
假设企业的生产能力为100万个产品,估计未来时期80%的生产能力能开工生产,则可生产、出售80万个产品;生产80万个产品的总成本估计为1000万元;若公司想得到20%的目标利润率,则目标利润为200万元;总收入为1200万元,目标价格为15元。
这种方法计算简便,如果企业能按制定的价格实现预计的销售量,就能达到预定的利润目标。在产品销售情况比较稳定的条件下,可以采用这种方法。但这种方法没有考虑顾客的需求弹性和竞争者产品价格等因素对企业产品的影响。
边际贡献定价法
边际贡献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与产品变动成本的差额,单位产品边际贡献指产品单价与单位产品变动成本的差额。边际贡献弥补固定成本后如有剩余,就形成企业的纯收入;如果边际贡献不足以弥补固定成本,那么企业将发生亏损。在企业经营不景气,销售困难,生存比获取利润更重要时,或企业生产能力过剩,只有降低售价才能扩销售时,可以采用边际贡献定价法。边际贡献定价法的原则是,产品单价高于单位变动成本时,就可以考虑接受。因为不管企业是否生产、生产多少,在一定时期内固定成本都是要发生的,而产品单价高于单位变动成本,这时产品销售收入弥补变动成本后的剩余可以弥补固定成本,以减少企业的亏损(在企业维持生存时)或增加企业的盈利(在企业扩大销售时)。
如某企业某产品的生产能力为年产70万件,年固定成本50万元,单位产品变动成本为1.80元,产品单价为3元,现在企业只接到订单40万件。按此计划生产,边际贡献弥补部分固定成本后企业仍亏损2万元。如果有客户追加订货20万,每件报价为2.40元,根据边际贡献定价法原则,这一报价是可以接受的。接受此订单后,企业将实现盈利10万元。
·竞争导向定价法
市场竞争导向定价,其目的在于开拓、巩固和改善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保持市场竞争的优势。其具体作法灵活多样:
随行就市定价法。企业按照行业的平均现行价格水平来定价。此法常用于下列情形:难以估算成本;企业打算与同行和平共处;如果另行定价,难以估计购买者和竞争者的反应。
密封投标定价法。买方在报刊上登广告或发出函件,说明采购的商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要求,邀请卖方地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买才在规定的时间开标,选择报价最低,最有利的卖方成交,签订采购合同。
薄利多销定价法。即以减少单位产品销售利润作为代价,争取薄利多销,扩大销售量,获得规模效益,在市场竞争中巩固自己的地位。
案例:
日本电视机的价格战术
1964年9月10日,以前“刀枪相见”的竞争对手
日本电器业六大公司(日立、松下、三洋、夏普、三菱和东芝)的头面人物在日本东京的皇宫饭店内密谋如何对付美国电器的竞争。这时,日本的电视机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不但无法打入美国市场,就连在本国市场也要和美国电视机竞争。但是此时日本不管是用提高关税还是对出口商进行补贴都会招到美国的指责和报复,因为此时日本经济还离不开美国的扶持和资助。
于是,六大厂家决定用不公平的竞争方式保证自己的利益。先是内部统一电视机价格,定出每台电视机的利润和各公司可能销售的台数。这是违反国际上公平竞争原则的,但这使日本电视厂家在本国市场维持着比同类美国电视高出两倍的价格,先在本市场获得巨额利润。
接着日本六大电器公司在本国市场稳固之后,向美国市场进发。他们利用长出口一台电视机,得40美元的高额回扣的来吸引多家美国进口商的帮助,利用一个“双重价格”方案向美国倾销。同时为了避免遭到反倾销诉讼,日本向美国海关提供了假的记录,把官方的“控制价格”说成是一般的电视机售价。然后,日本厂商甚至于用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倾销。
到了60、70年代,美国一些小的电视机商被挤出了市场,许多厂家被日本同行吞并。1971年美国才正式宣布了日本在美国倾销电视机。
虽然后来美国对日本出口电视机进行数量的限制,但在某些“美国人士”的帮助下,允许日本厂家在美国设厂生产电视,不受限制条款约束。其结果可想而知:日本电视厂干脆直接在美国生产、销售,它已成功地越过了贸易壁垒,成功进入了美国市场,成为美国电视机市场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差别(歧视)定价法。可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如不同顾客不同价格;不同地区不同价格;不同时间不同价格;不同用途不同价格等等。实行歧视定价的前提条件是:市场必须是可细分的且各个细分市场的需求强度是不同的;商品不可能转手倒卖;高价市场上不可能有竞争者削价竞销;不违法;不引起顾客反感。
·需求导向定价法
这是以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强度作为定价基础,结合成本、收入变动关系,确定产品价格。
需求弹性定价法。需求弹性定价法,是根据需求的价格弹性的原理,分析在不同的需求价格弹性状态下,采取提价或降价的定价策略,以刺激需求的变化,保证企业定价目标的实现。
认知价值定价法。又称理解价值定价法。企业按照消费者在主观上对该产品所理解的价值,而不是产品的成本费用水平来定价。企业利用市场营销组合中的非价格变数来影响购买者,在他们的头脑中形成认知价值,然后据此来定价,企业在运用此法时,需要正确估计购买者所承认的价值。
·心理定价法
这是企业为迎合消费者的消费心理需要,采取的定价策略和方法。以下列举几种:
尾数或整数定价。许多商品的价格,宁可定为0.98元或0.99元,而不定为1元,是适应消费者购买心理的一种取舍,尾数定价使消费者产生一种“价廉”的错觉,比定为1元反应积极,促进销售。相反,有的商品不定价为9.8元,,而定为10元,同样使消费者产生一种错觉,迎合消费者“便宜无好货,好货不便宜”的心理。
声望性定价。此种定价法有两个目的:一是提高产品的形象,以价格说明其名贵名优;二是满足购买者的地位欲望,适应购买者的消费心理。有些商品由于企业多年的苦心经营,在顾客中有了一定声誉,顾客对它们也产生了信任感,所以即使价格定得比一般商品高一些,顾客还是能够接受的。这种订价策略特别适合于药品、饮食、化妆品及医疗等质量不易鉴别的行业产品。如美国宝洁(p&g)公司生产的系列产品,尽管比同类产品价格高许多,但仍备受众多消费者的青睐。跌价保证策略:即卖主向买主保证,当商品价格跌落时,对于买主的原有存货,依其数量进行退还或依其跌价所造成的损失部分进行补贴。这种办法对于中间商和用户是一种有效的保证措施,有利于调动他们购货的积极性。
习惯性定价,某种产品,由于同类产品多,在市场上形成了一种习惯价格,个别生产者难于改变。降价易引起消费者对品质的怀疑,涨价则可能受到消费者的抵制。
利用顾客趋利心理,人为地在短时间内以特价优惠顾客。日本横滨的龟田商店,曾贴出告示:“定于今日下午1时45分至2时,作15分钟最低价优惠大酬宾,敬请光临。”事后的统计数字表明, 15分钟销售额是平时一天的2倍,取得了微利多销的效果。
梯子价格:美国一名叫爱德华·华宁的商人,在波士顿市中心开了一家商店,广为宣传播采用“梯子价格”降价销售商品的信息,而具体商品只标出价格、上架时间和售完为止。其做法是:前12天按全价销售,从第13天到第24天降价25%;第25天到第30天降价75%;第31天到第36天,如仍未售出,则送慈善机构。之所以敢采用此法,原因是他掌握了消费者的心理:“我今天不买,明天就会被他人买走,还是先下手为强。”事实上,许多商品往往未经降价就被顾客买走了。
有意制定差价:法国一家专营玩具的商店购进了两种“小鹿”,造型和价格一样,只是颜色不同,上柜后很少有人问津。店老板想出个主意制造差价,他把其中一种小鹿的售价由3元提高到5元,另一种标价不变。把这两种价差鲜明的玩具置于同一柜台上,结果提了价的小鹿很快销售一空。
2.6.选定最终价格
企业最后拟定的价格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最后价格必须同企业定价政策相符合。企业的定价政策是指:明确企业需要的定价形象、对价格折扣的态度以及对竞争者的价格的指导思想。
·最后价格还必须考虑是否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和法令的规定。在我国,规范企业定价行为的法律和相关法规有《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法》、《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价格违反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等等。如1996年,北京百货大楼等8大商场和小天鹅洗衣机厂等9大厂家签定协议,联手统一北京洗衣机市场上9种洗衣机的零售价格的行为,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认定是一种价格违法行为而被制止。
资料:
2000年,中国价格战最引人注目的事件是部分企业进行价格串谋,企图限定行业最低价。先是有康佳、tcl等9家彩电企业组成的限价联盟,后是航空价格联盟,后又冒出珠宝首饰行业的自律价同盟,这种价格联盟形式实际上与《价格法》背道而驰。《价格法》第14条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权益属不正当价格行为,实际上是变相垄断。
·选定最后价格时,还须考虑企业内部有关人员(如推销人员、广告人员等)对定价的意见,考虑经销商、供应商等对所定价格的意见,考虑竞争对手对所定价格的反应。
第3章
价格是企业竞争的主要手段之一,企业除了根据不同的定价目标,选择不同的定价方法,还要根据复杂的市场情况,采用灵活多变的方式修定产品的价格。
3.1.地区性定价
许多企业生产的产品不仅销售给当地的顾客,而且也销售给外地的顾客。在将产品销往外地情况下,会发生运输、仓储、装卸、保险等费用。这时,企业就面临着地区性定价问题,即企业在将产品卖给不同地区的顾客时,是执行同样的价格还是执行不同的价格。
·fob(free on board)产地定价
即企业负责将产品装运到产地某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交货后的风险和费用则由买方承担。这样定价,每个顾客都是按照企业的厂价来购买产品,并分别负担从产地到目的地的风险和运费,是比较合理的。但这种定价法对企业的不利之处在于,远地的顾客可能因为要承担较高的运费而不购买企业的产品,转而选购离其较近的企业的产品。
·统一交货定价
这种定价方法和fob产地定价刚好相反。企业对不同地区的顾客都实行同样的价格,即按出厂价加上平均运费定价。这种定价方式计算简便,也便于顾客事先知道所购产品的总成本的确切数字。它比较适合于运费在总价格中所占比重较小的产品,否则虽然对远方的顾客有吸引力,但却会使近处的顾客感到不合算。如新飞电器集团从1998年起,对新飞冰箱在全国实行统一到岸价,由新飞集团统一配送货物并承担其所需费用。据新飞集团称,这将有效地理顺销售渠道、稳定产品价格、维护商家正常利益,而且有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降低损耗、巩固成熟市场和开拓边远市场。
·分区定价
即将产品的销售市场划分为若干个区域,为每个区域制定不同的价格,在同一区域内执行相同的价格。离企业较远的区域,价格定得较高。这种定价方式也有不足之处:在同一价格区域内,顾客与企业距离远近不一,离企业较近的顾客会觉得不太合算;处在相邻的两个价格区域边界两侧的顾客,相距不远,但要按不同的价格来购买产品,要支付较高价格的顾客会觉得不合算。
·基点定价
即企业选定某些城市作为基点,然后按一切的厂价加上从基点城市到顾客所在地的运费来定价,而不管产品实际上是从哪个城市起运的。有此企业为了加大灵活性,选取许多基点城市,按离顾客最近的基点来计算运费。基点定价的产品价格结构缺乏弹性,竞争者不易进入,有利于避免价格竞争。顾客可在任何基点购买,企业也可将产品推向较远的市场,有利于市场扩展。
基点定价方式比较适合下列情况:
产品运费成本所占比重较大;
企业产品市场范围大,在许多地方有生产点进行产品的生产;
产品的价格弹性较小。
·免收运费定价
当定价急需和某个顾客达成交易或进入某个市场时,企业为购买产品的顾客负担部分或全部运费。企业认为,这些交易实现增加了销售额,由此而引起的平均成本的降低能够弥补这部分运费支出,同时企业也加深了市场渗透,增强了竞争能力。
3.2.价格折扣和折让
大多数企业通常都酌情调整其基本价格,以鼓励顾客及早付清货款、大量购买或增加淡季购买。这种价格调整叫做价格折扣和折让。
·现金折扣
是对及时付清帐款的购买者的一种价格折扣。例如“2/10,n/30”,表示付款期是30天,如果在成交后10天内付款,给予2%的现金折扣。许多行业习惯采用此法以加速资金周转,减少收帐费用和坏帐。
·数量折扣
是企业给那些大量购买某种产品的顾客的一种折扣,以鼓励顾客购买更多的货物。大量购买能使企业降低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成本费用。例如:顾客购买某种商品100单位以下,每单位10元;购买100单位以上,每单位9元。
·职能折扣,也叫贸易折扣
是制造商给予中间商的一种额外折扣,使中间商可以获得低于目录价格的价格。
·季节折扣
是企业鼓励顾客淡季购买的一种减让,使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一年四季能保持相对稳定。
·推广津贴
为扩大产品销路,生产企业向中间商提供促销津贴。如零售商为企业产品刊登广告或设立橱窗,生产企业除负担部分广告费外,还在产品价格上给予一定优惠。
·折让
这是根据价目表给予减价的一种让利形式,它没有规定一定的减价比例,有时也没有规定明确的减价金额,而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以旧换新就是一种折让。洗衣机的以旧换新,很多时候规定了一个折让金额;汽车的以旧换新,折让金额就要根据旧车的情况来具体确定。又如促销折让则是卖方向参与促销活动的中间商支付的报酬或给予的价格折让。
·贴息贷款
它也可以变相的向顾客提供折让,折让的金额就是企业替顾客支付的贷款利息。采用这种方式,不必降低价目表上的价格而又能扩大销售量。
3.3.促销定价
促销定价是指在某些情况下,企业临时调低产品的价格,以促进销售。常见的促销定价的方式有:
·招徕定价
一些超市和百货商店将某几种产品的价格定得特别低,以招徕顾客前来购买正常价格的产品。采取招徕定价方式时,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特廉价格产品的确定,这种产品即要对顾客有一定的吸引力,又不能价值过高以致大量低价格销售会给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二是数量要充足,保证供应,否则没的购买到特价产品的顾客会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会严重损害企业形象。
·特别事件定价。企业利用开业庆典或开业纪念日或节假日等时机,降低某此产品的价格,以吸引顾客
的购买。如一些商店利用寒暑假开学前的时机,降低学习用品的价格,吸引学生购买。
·现金回扣。制造商向在特定的时间内购买企业产品的顾客给予现金回扣,以清理存货。美国的汽车生产厂商曾多次使用现金回扣来促进汽车销售,在最初阶段比较有效,后来便失效了。因为它只可能给那些准备买的顾客以优惠,但并不能刺激其他人来买车。
·心理折扣。企业开始时给产品制定很高的价格,然后大幅度降价出售,如标出“原价5000元,现价4500元”。采取这种方式,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如不得虚增原价,所标原价无根据、所标原价非本次降价前的售价等。日本三越百货公司针对顾客“便宜没好货”的心理,实行“100元买110元商品”的错觉折价术。表面上看,这和打九折似乎都是10%的差价,但消费者的心理对两者的反应却有显著差别。“九折法”给消费者的直觉反应是削价促销,质量可能有问题;“100元买110元商品”则易使顾客产生货币价值提高的心理,达到刺激购买欲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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