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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托儿所教师喂孩子芥末案的法律分析

(2017-11-08 1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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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携程托儿所教师殴打孩子、喂孩子芥末、安眠药的事件出来之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思考。谁家都有孩子,我们都感同身受。本文简要聊一下这个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本文认为,这个事件主要涉及到《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三部法律。

    我国《未成年人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该托儿所教师殴打孩子、喂孩子芥末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所在单位应该责令其改正。如果情节严重的,应该给予处分,直至开除。

    另外,教育行政部分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如当地的教育局,应该对该托儿所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观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这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相关的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该处以拘留、罚款的处理。这个事件中,托儿所教师殴打孩子的行为属于殴打他人,殴打孩子、喂孩子芥末、安眠药的行为,属于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传唤该教师,并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罚款并拘留。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如果构成轻伤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该教师的行为,如果严重伤害了孩子的身体健康,并达到了轻伤的程度,则构成了犯罪,应该根据《刑法》的规定进行处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还没有达到轻伤的程度,应该还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范围之内。 有很多犀利的语言指向了托儿所,并指向了携程。从法律上来说,如果托儿所证照齐全,有相关法律主体资格,携程不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从时态发展来看,这个事件对携程来说也是一次信誉危机,损害了携程的名誉。从长远来看,本文认为不宜过于谴责携程,携程办托儿所的举动,其实是为社会减轻负担,为员工提供福利的行为。这种行为应该鼓励,否则动辄得咎,则会影响携程继续提供员工福利的积极性,同时也起到不好的引导作用,其他企业即使有办托儿所、解决员工后顾之忧的想法,也不敢实施了。

    除了考虑法律责任,不能裹足不前,如何总结经验教训,把托儿所办好,才是携程们应该考虑的。(赵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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