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谈医疗(2008-03-31 10:31:50)
去医院时,医生喜欢把病情说得比实际上严重些,目的:
1、开药多、开贵药患者心理承受能力强一些;
2、治不好、效果差患者一般不会想到医生的医术和责任。所以,这是催眠术一样的医术了。
开药时,医生往往挑最贵的来,原因:
1、很多情况下医生有处方药回扣,不信不行;
2、即使没有回扣,医院赚钱了,医生奖金一定高,不信也不行。
医生开药的时候,推荐最贵的药,对患者说:“这药效果好”。这话没错,但是不全面:与这药同样疗效、副作用小、更便宜的上一代药或者替代药他不告诉患者。比如北京儿童医院喜欢开“狠药”,我称之为“虎狼之药”!药效好,但是很贵,而且儿童吃了他们的药,再吃一般的药不管用。原理同安眠药吃了三粒后再吃一粒不管用。
还是普遍性地谈谈医院吧
国家已经表白了,前几年的医疗体制改革失败了。我完全同意这种说法:遍观各种医院,不得不得出结论:医院目前没有一所可以继续享有戴着“公益事业”桂冠了,至多是个“公用事业”或者“公共事业”。这里用“公用”和“公共”,也不是纯粹法学意义上的概念,而是因为公众不得不使用它们,就像旅游景点的公共厕所,不存在没有内急的人,所以公共厕所所有的人都必须用。医院比公共厕所更有必要--公共厕所有单位厕所、家庭厕所、宾馆厕所,而医院是没有替代服务者的。
老拿人民的纳税钱“交学费”,或者经常承认“失误”的政府,是应该脸红的政府。别听媒体的拍马屁语言:“敢于修正错误……”我听这话,只会想到政府宏观决策又失误了,而不是政府多伟大。
啰嗦半天,想说明一个问题,医院不仅仅是一般的关系到全民身体素质的公共服务设施,它们直接关系到全民的生死!
因为社会存在贫困线以下的数千万人,因为医疗费用经常超出普通家庭的支付能力,因为当代文明社会和文明国家有义务让自己的百姓病有所医,所以,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公益事业”的医院必须有!医疗保障也必须建立,将全部国民纳入整个医疗保障体系之中。
我的基本管点是:医院应该分为四种
第一种:纯公益事业,国营,用于救助贫困人口,不收费或者超低收费,国家财政维持。享受这种服务者要有一定的资格,像目前经济适用房一样;
(宇宙说的纯公益医疗事业基本就是下面这种)
第二种:纯公共事业,国营,保本运营或者微利运营,为享受公费医疗、有医疗保险的公民服务;
第三种:纯商业企业,疗养与治病兼备的享受型服务,供富人享用。国家一般不投资但是视同商业企业管理,全部民营;
第四种:国家为特殊人物设立的疗养性质的机构,供特权人物使用,财政全额支付,不收费。特权人物,指一定级别的“公仆”及退休“前公仆”。
目前,北京市的公交已经是纯粹的“公益事业”了,今天有同学讲,从昌平到市内,30多公里,刷卡只有4毛钱的车费,现金1块钱。毫无疑问,这是亏本的,不够油钱。将来的“公益事业”医院,应该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