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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志愿者试用期制度调整

(2010-02-04 14:51:38)
标签:

杂谈

 

2010年3月1日起,试用期志愿者转正条件调整为“必须参加至少4次培训活动(如讲座、艺术对话、颁奖盛典等),累计8次活动(或20小时工时)后,凭试用期记录卡预约面试,面试通过者可转为正式志愿者,享受年终奖项评选资格及获得车费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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