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美国福布斯杂志推出“税负痛苦指数”榜单,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人民日报撰文称,这个说法失实。有专家称,税负榜单科学性较差,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以国际标准“宏观税负”衡量,我国税负并不高。也有专家认为,宏观税负关键不在于收多少,而在于预算制度的完善和财政支出结构的改善。
自古以来,皇粮国税天经地义。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抑或欠发达国家,征税无可避免,也不可能避免。国家靠什么来维持正常运转?靠什么来维持财政平衡?靠什么来保障国防事业等等,都必须依靠征税来实现。但在一些北欧国家,宏观税负达到50%,但由于高福利,民众对高税负并没有太多意见。可是按专家的分析,我国的税负低于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为什么民众却意见多多呢?这其中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有报道称,不算社会保障部分,美国的宏观税负21%,日本19%,中国不考虑社保也有20%。这说明不考虑社保部分,中国已经超过日本,跟美国基本接近,这个比例就不低了。那么您说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高还是不高?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实行的是全民社保,他们虽然缴纳高于它国的税收,但享受的高福利待遇。看病不花钱,读书有保障,失业有救济,人人有饭吃,家家有屋住。可是,我们缴纳了世界排名第二的税收,享受的是看不起病,读不起书,就不起业等等令民众心寒的待遇。难道这些不是民众的痛苦指数吗?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什么是幸福?其实,民众很简单,看得起病,孩子读得起书,有饭吃有房住。可是中国的大部分民众还达不到这最基本的要求,何言幸福?这些就是痛苦,痛苦的是收了那么高的税,却没有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初衷,不就是痛苦吗?温家宝总理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说:“要扩大民主,完善法制,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公平正义的前提是什么?笔者以为,与13亿纳税人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的税收是构建公平正义的基础,只有平等课征、公平税负、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的税制才称得上是正义的税制,才可能得到全体人民的衷心拥护和遵从。
千好万好,不如国民的福利好。对于中国人来说,吃饭、居住、生存才是最基本的民事需求。无论政府怎么变着法子收税,最起码不应该剥夺民众维持基本生计的权利,更不能阻止和破坏民众对幸福生活的诉求,也不能征收到民众辛苦了一辈子还买不起一套仅供自己居住的房子。高税收已经征到部分民众连个孩子都养不起、教育不起,很多老百姓连日子都过的很艰难,一些中小企业被挤兑的狼狈不堪,难道这就是税收的正义,税收的底线吗?愚以为,不管是谁统治这个国家,如果不识时务的踩踏这个“底线”,注定不会有好结果,这也是无数历史事实证明出来的最简单的道理。
纳税人花钱就是要买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买一个切切实实的公平正义。但纳税人钱没少花,可买来的是什么东西,怎么不叫人们失望?又如何叫民众不痛苦呢?政府修高楼、建大厦,学生住危房、缴择校费,官员坐靓车、吃全保、民众坐公交、求低保?这不会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是口号,而是要实实在在干实事。曾经采访一位企业家时他坦言,自己每年上缴的税收不低于千万,可很少有享受公共服务,更别说公共福利,去政府办事,不送礼、不请客、没红包基本上办不了事。由此可见,在我们的祖国,政府机关和官员们的“纳税人意识”还停留在怀孕阶段,什么时候能生出来真不敢想象。
有网友认为,如果考虑到民众对那种“世界级”低水平福利的向往,倒是应该把中国人的税负痛苦指数列为世界第一才说得过去。只有奉行民主政治才能把过于庞大的独裁权利还给民众,也只有将税权等核心权利移交给人民才有可能将统治者转变为公共服务者的角色。只有这样,权利部门才会变成服务部门,变成心甘情愿接受民众对它的制约和监督、从根本上杜绝财政腐败,或许有可能自觉地推行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的税收制度和政策。
正如网友所言: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政府不仅要还利于民,更重要的是还税权于民、还预算权于民。借用财政部长金人庆时常引用的一句古语: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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