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内容的广泛性
(二)考试目的的针对性
和论证问题。
(三)应试答案的不确定性
(四)内容的非专业性
(五)行文的逻辑性
过程中实现由形象到概念、由具体到抽象的转变,并以抽象的概念来揭示事物的本质,表述认识的结果。在申论写作中,要表述对某一事物的整个看法和对某一问题的全面认识,必须在接触感性材料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的分析、综合、归纳,进而升华、提炼出一个抽象概念的主旨来。很显然,这个选题立意的过程,主要是凭借逻辑思维来实现的。作者在围绕主旨选择材料时,要对占有的材料分类、归类、分析、比较,判断出材料有无价值,从“可能有用”的材料中,筛选出“必然有用”的材料组织进文章中。这个选材的过程,也主要是凭借逻辑思维来完成的。而安排结构,也需要按照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按照申论特定的要求,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来组织内容。至于落笔行文时,也主要是靠严谨的、理性的逻辑思维驱动笔端。
逻辑思维是以逻辑推导为主体的思维形式,因此,要提高申论写作能力,就必须“学点逻辑,懂点逻辑”。逻辑思维不像形象思维那样除凭借语言外还可凭借色彩、声音来思维,它只能依靠语言来思维。因此,申论写作绝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对语言的要求不如文艺创作高。恰恰相反,它对语言的要求更高,有时甚至到了“一字入文,九牛不出”的地步。要提高申论的质量,非在语言文字上狠下工夫不可。
(六)考试形式的先进性
分类、分等、定期考试。
本文节选自中国铁道出版社2007年6月最新出版的《申论》,主编周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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