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hongchenloushi[订阅]
字体大小: 正文
我们一起“放”人吧(2007-08-11 22:55:03)
 今天想到这个概念:放物好还是放人好。
  还是源于关于放生现象的问题。从今年3月6日,得知八大处放生惨案后,心中再也不能安住,于是在观音论坛首先发起倡议:致全国放生组织联合倡议书  
  鉴于目前不如法放生的现象愈演愈烈的情况,众多放生组一起联名倡议,希望将此不如法现象彻底杜绝。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却难上加难。反对声,阻挠声此起彼伏。很多人明知大家是在拥护如法放生的更好开展,但是却以支持放生的名义反对联合如法放生的倡议。
  几个月以来,慢慢的大家的心也就淡了,这件事似乎也就没有过多提起了。前不久在听到看到了这样的消息:被认为是行善积德的“放生”行为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和规范,以防止渔业资源被破坏。在24日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进行第二次审议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修订草案)》做出了具体规定。
  终于进入到法制化的轨道,通过这样的行政手段才能从现象上尽量杜绝不如法放生的行为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影响。
  但是,我们应该认真地反思,为什么一定要通过法律和行政的手段才可以达到呢?正如老子所说:大道废,有仁义。大道毁坏之后,才产生仁义。
  在今天“放生”的现象被限制后,我们该做什么呢?
  不由得想到今天的这个题目:我们一起放人吧。
  放人的概念恐怕很多人会迷惑,什么是放人呢?其实,在不如法放生现象兴起的中期,新加坡居士林林长李木源居士就提出过类似的概念,他认为,以护生和素食代替放生的行为。
  放生的本意是好的,目的也是要启发和增长我们的慈悲心和对待一切生命的平等心、爱心。今天放生活动弊端丛生,令人指责,并不是放生本身的问题,而是方法上和放生知识欠缺上的问题。
  其实对于概念的问题不仅仅是放生过程的缺失,而是对放生本身很多环节的缺失。放生就不能放人吗?作为最需要放生的人,为什么我们却忽视不见呢?
  放人的概念最早启发于北京一位大菩萨。听说他办了一个自杀救助热线,自杀轻生者很多都通过这个热线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重新开始了崭新的人生。好象到目前,这个热线已经救助了不下100位欲轻生自杀的人。
  多么伟大的行动,救人也是放生,而且是更好的放生。我不由得感叹:放鱼何如放人,救一条鱼与救一个人相比,从生命的意义上是平等无二的,但是从现实的利益来说,谁都清楚的知道轻重的差别。所以说:放生何如放人!
  对于放生概念的错误远非这样简单。很多人放生是抱着功德利益之心,这些多源于时下对于放生活动的宣传,过激化地强调功德利益,诸如少数放生组在组织放生时打出广告语:举凡求寿求子、求健康、求智慧,欲消灾解厄,想行事顺利,试种种法,效果不显著者,可力行放生,必能感应迅速,圆满所求。
  意本无错,但是却使人见而心错。历代高僧大德所举放生之功德第一皆以如法为根本要义,若不如此,放生演变成杀生,还高谈功德利益,不使参加的人堕落地狱已经是大福报了。
  再有应该使我们认识到的是:所有的放生行为中,并非是我们买物将那些弱小的生命拯救了。若做此想,即生恭高我慢之心,则毫无功德可言。而当我们生起此念时,需要对治。我们应该认识到,在我们放生的同时,正是那些生命给予了我们这个行善积福的机会。它们才是使我们解脱的菩萨,是它们给予了我们行于放生的机会。普贤行愿品言:因众生而起大悲,因大悲心而生菩提心,而成正觉。若无众生,一切菩萨终不能成无上正觉!而从究竟法义讲,三轮体空,无所放之物,无能放之人,无放生之行。 
  放人其实很简单,在恭请谦和法师于北京开示的和谐家园讲座时,就与法师请教过这个问题,法师不主张为此次活动举行放生,他说:为了我们要举行放生,就会有多少生命遭罪?我讲一个小时,那些动物就要在笼中等待一个小时,我讲一天,它们就要等待一天,这是放生还是害生呢?法师慈悲有加,为大家开示放生的真谛,在于心系一切众生,念念行放生之行。
  现在很多重病的病人,在医院中等待死亡,很多因为没钱治疗而无法使生命得到救治。我们有没有去放他们呢?多少人因为没有能力治疗而使生命丧失在疾病之中,为什么我们不能就“放”他们呢?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将放生的钱用于救人之上呢?有人说:现在的病人太多了,救也救不过来。说这样的话时,有没有想过放生的动物是不是也很多呢,是不是救也救不过来呢?为什么还要去救呢?还有的说:现在的骗子很多,骗治病的钱。但是,说这个话时,有没有想到,现在也有组织放生的人以放生的名义在欺骗你们的钱呢?有人说:我放生有我的功德,他欺骗有他的业报。那么为什么不能将这样的观点同样用于救人呢?
  所以,关键问题不在于所提出的这些疑惑,放生也好,救人也好,关键都在于如法去做。救人的工作也有很多需要我们去做的,但是我们的良知在很多时候被不好的现象所蒙盖,不在于愿意去做那些本来都是我们应该积极去做的善举。
  使我们失去这些心去做的原因,不是社会,不是不如法的人,而都是我们自己的借口。儒家说:勿以小善而不为!道家云:以无求之心,行当为之事。
  在佛家戒律的持遮开犯中,很多人都不知道有个重要的问题。有些戒规定,应作善的而不作,也算犯戒,如不修福慧,不化众生,不看病,懈怠不听法等。很多受戒的居士不以为是,却不知,已经破戒了。
  具体到“放”人的方式,还需要我们一起来探讨和研究,将真正放生的事业做的更加圆满,不仅仅把放生的概念停留在浅显的放物上。
  来吧,让我们一起参与到“放”人的行动中来吧!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发评论    明星私家相册

验证码:看不清楚数字吗?点击这里再试试。收听验证码

发评论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相关博文
读取中...
推荐博文
读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