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一般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外国企业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产品推广、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但是,如果中国和该外国企业所在国政府签订有双边条约,该双边条约明确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以在华从事直接经营活动的,则应当按照这些规定办理。
二、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北京写字楼地址(朝阳区需房租发票复印件1份)
2. 银行资信证明
3. 首席代表2寸照片3张和签名字样
4. 首席代表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 海外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香港公司提供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6. 若是中国人做首席代表,正磐协助办理外事服务机构派遣函
三、费用
1. 代表处注册:6000人民币(包含一个中国首代、刻章、领证、服务费在内)
2. 北京写字楼地址文件:1500人民币(仅用来注册公司使用)
3. 银行资信证明:5000人民币
四、流程
1. 外事服务机构派遣函(若中国人做首席代表)
2. 工商局办理“登记证”
3. 刻章
4. 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5. 办理“税务登记证”
6. 出入境备案
五、时间
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