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得利“超强杀口力”
(2008-05-20 09:16:55)
我最近看到三得利的广告,感觉不太舒服,对其广告语存在一些看法。这则广告的广告语用了“杀口力”来表现其啤酒的爽快感受,乍一看没有问题,但我觉得这个“杀”字,有待斟酌。
虽然广告中这个“杀”字,是用来体现啤酒的爽快口感的,是将一种动作带来的快感转移到了口感上的快感,从文学角度来说这是一种手法,本身没有多大的错误。但是如果运用在广告中,尤其是现在大力提倡和谐、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下,这个“杀”字就显的有些违背和谐风气了。我一直认为,广告需要提倡与引导人们健康的社会风气,鼓励真善美的一面,并将其表现在广告作品中。可是这个“杀”字,怎么看都不那么健康。
或许这个有些暴力的字眼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没有过多的思考与反对,这也和现在的一些风气有关。如果我们看一下孩子在玩的网络游戏,其中很大一部分包含了“杀”的快感,比如《CS》、《穿越火线》等反恐枪战类游戏,就是以杀人来得到游戏的快感的。另外《魔兽争霸》、《星际争霸》等,也都是以消灭对方为快感的。即使是体育类的《FIFA》系列,其实也是通过赢得对手,痛杀对方来赢得快感的。其他还有很多游戏都是如此,这就影响了一批青少年的心理,使得一些青年不杀不快。
再回到这个广告中来,“杀”字显然是这则广告文案的创意点,但是我认为这恰恰也是值得去争议的讨论点。广告法虽然不能明确规定不能运用“杀”这个字,但是我想,广告人应该从倡导社会健康风气思考一下,认真反思一下,我们要做这样的传播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