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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能这样做?
(2007-10-08 15:05:34)
标签:
时事评论
公交
工资
赔偿
法律
新闻背景:10日清晨6时40分,成都512路公交车二十一世纪花园站台,乘客很多,等得焦急、纳闷,却始终不见一辆公交车前来出车。原来,512路公交车司机觉得工作太累,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自行放假。512线路由成都天运公司管理,由成都二十一世纪花园开往大丰客运站,总运行2小时左右。今年8月中旬,512路公交车由售票车改为无人售票车。由于乘客多,线路长,司机既要负责开车又要负责督促乘客投币,“我们的工作量一下子就增加了不少”,吴师傅说道。“我们这么辛苦,公司的待遇却不能让我们满意。不管是什么节假日,加一天班公司就只给60元的加班费。”
泰国曼谷10名被企业解雇的制衣女工昨天早晨到市政厅前示威,要求政府代她们向雇主索讨裁员赔偿。她们在市政厅大门前除下衣服,全身只包着一条大毛巾。强烈不满的女工们要求政府先发数额相等的一笔钱给她们,过后再向厂方索取所欠赔偿金。示威女工高喊她们目前已一无所有,但仍须养家糊口。
自行放假,也真亏他们想得出这个词。“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自行放假”,怎么听都像是外交辞令。作为企业员工,自行放假与旷工有什么区别?不约而同自行放假那就是集体罢工!
“觉得工作太累”?这种说法过于感性而缺乏客观标准。但成都市512路公交车的短时停运却已是客观事实。
根据2004年11月9日颁布的《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经营企业未经公共汽车客运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延伸营运线路或中断运营。
公交企业在维护公交线路的正常运行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众所周知:公交行业是享有政府补贴的特殊企业。中断运营已经不是单一的企业行为,地方政府的条例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上述条例第五章第四十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共汽车客运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可视其情节,减少其专营年限或者收回其专营权。
无论什么原因,天运公司必须买这个单,否则政府的法令便形同虚文。
另外,根据2004年8月30日颁布的《成都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加强城市公共交营运安全管理的通告》第四条的规定:严禁经营者违法致使驾驶员超时劳动。因此天运公司还将遭受另外的处罚。
至于“加一天班只给60元的加班费”是否违反《劳动法》,那更是应该严加追究的问题。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天运公司的行为用“每个公司都有不足的地方”这样轻描淡写的说法显然不能解释。这一条,相信相关部门不会有不同看法吧?
但今天我们想讨论的是天运公司的师傅们的行为的合理性。
在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上和公司有分歧,首先应该是与公司正常沟通,协商不成应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最后还可以上诉法院。集体罢工在与千家万户密切相关的公交行业意味着什么,师傅们是不是也应该替和他们一样的老百姓想一想。要知道公交车的乘客既不是达官贵人也不是大款富婆,会在凌晨6点40分焦急的等候公交车的人,他们的生存情况是怎么回事实在不用多说。师傅们用他们作人质,向公司诉求自己的利益是不是太过分了点。
成都的公交车师傅们用乘客作人质早已成了习惯。交通违章时他们的肆意妄为让警察也束手无策。和其他车辆发生交通纠纷更是他们逞强斗勇的用武之地。说句不恰当的话:看着他们有时的表现,你甚至不得不承认“车船脚店牙,无罪都该杀”这句话也不是全无道理。但这一切仅仅是针对没有反抗能力的弱势群体,换个对手,勇士们也就丧失了威风。
相比起在市政厅门前半裸示威的泰国制衣女工,成都的男人真是没有血性。不过这一条倒不算什么新闻。十里锦城,早消磨了英雄志气;千年耍都,更没有了壮士风采。作为一个生在成都长在成都的成都男人,我真替自己的同胞脸红。
拿老百姓出气算什么本事,你们还当不了敢脱自己衣服的泰国女人。这些一无所有的示威女工在进行利益诉求时至少没有伤害他人,同样需要养家糊口的她们显然比你们善良。
当年肯尼迪的遗孀凯瑟琳嫁给希腊船王时,《纽约时报》对这位深深伤害了美国人民感情的美丽女人说的那句话非常符合我现在的心情:
你怎么能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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