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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噪音的宝马4篇(二) (2008-07-14 22:57:32)

带噪音的宝马4S篇(二)

文/李岑岩律师

 

4S店如约发出邀请,诚恳希望我们过去再谈一下,老总一直等候。

 

早上八点,我和顾问单位的总裁助理陈小姐一同到了4S店里。总经理三十多岁,精明能干。双方来到了会客室,我们这方参加的是我和陈小姐,对方参与的人不仅有黄总和销售经理,而且还有对方的律师,看来对方律师思想认识有偏差,操控事态不够从容,从表情和眼神上怎么看都像大仗临头的样子。

 

律师这职业,归根到底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专业固然重要,但为人处事的能力实际要求更高。优秀律师做到一定时候,经历过太多的庭审和谈判,自然会养成一种从容不迫的气度,也只有这样的心理素质才能在任何复杂局面下做到游刃有余。像今天对方律师这样的架势,实际上已经棋输一招,说明了他内心的紧张和焦虑。

 

整场会谈全在我的掌控之中,或急、或缓,或平和、或激烈,喜、笑、怒、骂。

先由我方的总裁助理陈小姐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和公司的要求,然后是4S方的客服经事和老总的发言。最后才是我的总结和发言。

等我的一番话下来,对方老总、经理和律师只有点头的份。从为自己辩解到承认自己工作有不当之处,再到想打电话给我方老总道歉,再到最后请求陈小姐回去后安排我方老总空出哪怕4、5分钟的时间,给她们机会可以登门亲自道歉,并且向我方老总亲自保证以后的质保及维护问题。

一步,一步,心理和谈判手段上的博弈和较量。

事情至此,也已经告一段落。尽管此时的双方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喜形于容,但我依然提醒对方老总,不管这次怎样,即使大家已是朋友,如果此宝马再遇质量问题,我们还是要得到最满意的解决方式的,言外之意:换车或退车。

对方从老总到经理再到律师一行,一路送我们下楼、出楼、上车、出大门,对方老总不断向我招呼:李律师,回头我们一定多联系啊。我知道,这与我处事的态度和方式有关系。我认为,律师是应当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绝对不能挑讼架争,而是要为双方纠纷的解决提供妥善的途径和方式,最终达到共赢的目的。

这些天一直在谈判,每一场谈判都达到了令我及双方当事人十分满意的效果。其实我在每个谈判现场的表现远比这几个干巴的文字精彩得多。只是缘于时间和精力,无力记录。以后,也许会让助理整理一些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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