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和Ray在玩時,Ray拿著積木突然想到什麼事似的,冒出一句「我不喜歡樂樂」,我問「為什麼?」,他說「因為樂樂會搶東西」。我想到思語也常搶他的東西,玩笑的問「那你喜歡思語嗎?」,Ray說「喜歡」,我再問另一個不會搶東西的小朋友「那你喜歡元元嗎?」,Ray愣了一下,然後說「喜歡元元,不喜歡思語,思語也會搶東西」,原來之前搞錯人了。
這段對話並沒有引起我特別的注意,只當是有趣的孩子話聽聽,上周五在家裡上課時,思語搶了Ray的玩具時,Ray竟然想咬她,被我當場看到,馬上帶離現場,到安靜的房間訓話。
我氣極了,雖然以前Ray也用過此招反擊樂樂的欺負,但對象是比她小半歲的小女孩,平時也不會欺負他,就是小孩子間有時會爭奪同一樣東西,怎麼能咬人。八古說法如「你比思語大,要讓她」「思語是女生,要讓她」我自己也不認同,所以腦袋閃過沒說出,改為「你是小主人,思語來家裡玩,你讓她先玩,等她回去了,你有的是時間玩那個東西」,因為咬人處罰是「今天都不能玩玩具」,Ray聽到之後濠淘大哭,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我打他了,對他激烈的反應我有些訝異。
那天思語忘了帶走巧虎手偶,Ray發現了拿來玩,還抱著它一起睡,我說睡醒了要拿去還給思語,Ray捨不得,我說可以去向思語借,如果思語願意,就能玩,不過要先去向思語道歉,我又多加一句,沒有人被咬之後,還會借你玩具的,你要先道歉。
Ray出門後先到遊樂場玩溜滑梯,玩了一會主動表示要去思語家了(心理準備好了?),我們進門後思語才醒,出乎意料地思語見Ray在玩積木,主動拿其他的積木給他玩,二人還興高采烈一起彈電子琴,連思語媽靠近,思語都表示要媽媽去跟我聊天,不要吵他們。
二個小朋友很愉快的玩了一陣子,我們要回家時Ray想起了借巧虎的事,本來思語很爽快的,但見Ray喜歡,似乎又想拿回去,我事先準備了思語愛吃的棒棒糖,趁機讓Ray拿糖給思語,於是Ray總算借到巧虎了。因為思語也要去遊樂場,於是我們一起下樓,思語一邊吃著糖一邊指著要巧虎,Ray就把思語嘴裡的棒棒糖再頂一下,似乎是在說「你吃糖吧,巧虎給我玩」,好笑的是思語棒棒糖吃完了,把棒子拿給Ray,再度表示要巧虎,Ray把空棒子給我,巧虎因為Ray要騎車也在我手上。
我想既然思語要巧虎,東西也是她的,先給她,我在遊樂場待一會,回家時再借走巧虎就好,不過Ray顯然不是這麼想,見到我把巧虎還給思語,大叫不已,我向他再三保證「你回家時一定會有巧虎」。
在遊樂場遇到一個莫名其妙的鄰居小孩,搶佔飲水機Ray已先讓他,走到另一邊,他還連另一邊也不淮Ray站,於是Ray再退讓去溜滑梯,哪知才剛轉身離開,這個孩子從後面推了Ray一把,又剛好另一個小孩騎了一輛自行車經過,Ray的腳差一點就被壓在輪子下,還好事情一發生我人在旁邊,及時拉住車子繼續再往前。不過Ray顯然是嚇壞了,包括目擊的所有人吧,思語不知是否見Ray哭得傷心,加上媽媽勸說,於是讓巧虎來安慰Ray,讓我們得以帶走巧虎。
昨天上午上課,Ray一聽是去思語家,就大叫「不要去思語家,要去元元家,思語會搶東西」,其實就算是去元元家,思語也在的呀,不知Ray是沒想到這一層,還是因為不想還巧虎,所以這麼說。
這幾天我在看《如何說孩子才會聽,如何聽孩子才會說》的書,讓我反思到Ray的反應是否因為我在他咬人的當天處理不當,忽略了他玩具被搶的心情,於是到了思語家樓下蹲下來先跟他說了一會的話,我說「媽媽知道玩具被搶感覺很不好,玩具被搶是會很生氣的」,然後再提醒Ray昨天下午和思語很開心的彈電子琴的事,思語借巧虎給他的事,Ray想了想,便上樓到思語家。
一進門他便去找電子琴,所以我不確定認同感受的話是否也有發揮作用,在課間我正和思語媽在聊天,思語突然放聲大哭,Ray則來告訴我「我咬思語了」。果然思語的手上有一個齒印,我的處理是馬上說「咬人的人不能繼續上課了」,然後把Ray抱到門口穿鞋離開,Ray站在樓梯口不肯走,哭,這次我不說教了,我也認同不了他的感受,書上的招術想不到有什麼可以用的,只強調「你聽到思語被你咬之後痛得哭得這麼傷心嗎?」然後反問「現在怎麼辦?」,也是問自己,Ray只是哭,沒有回答。
後來是思語媽出來對Ray說「你向思語道歉就好了,思語妹妹已經不哭了,不過思語剛才很痛的,你向思語道個歉吧」,進門時Ray向思語道了歉,然後再繼續上課。我則密切觀察是否還有Ray和思語都要同一玩具的事,若有則要馬上干預,以免Ray會出現不適當的反應。
事後除了晚上跟Ray爸說了這事之外,沒有再做教育,今天下課時則還有意的列出思語做過了哪些對Ray表示善意的事,總結「思語對你很好,是不是?」,我不想再去強化Ray沒做好的部份,第二次我甚至沒有處罰,這點也與正在看的書有關,《如何說孩子才會聽,如何聽孩子才會說》第二章「代替懲罰的方法」中引用了Selma H. Frailberg的話”體罰中所帶給孩子的影響,沒有一樣是父母所期望的。孩子受到的懲罰,會減輕他們對錯誤行為的內疚感,他們認為”懲罰”可以抵消他們的”罪行”,可以心安理得地重覆自己的錯誤”。
以前我認同適當合理的處罰,如隔離或暫停法(time out),不能玩玩具,打小屁股/手心等,我以為只要懲罰前先解釋,或者小孩自己選擇處罰的方式,應該不為過。體罰的壞處太多,所以我們已多用time out取代,或者剝奪某一權利(如玩玩具),但看了書之後學到了取代處罰的做法(原來孩子做錯之後,父母可以什麼處罰都不用,就能教育孩子,真是太棒了),看到書上寫著推崇懲罰的專家會教些方法(如懲罰前先解釋)讓被孩子激怒和圍攻的家長感至寬慰,才醒悟到自己曾經的錯誤。我曾在育兒書上看到對不會說話的孩子,當他去摸不能摸的東西時,可以輕打他的小手,以建立” 摸危險的東西手會痛”的條件反射,Adele Faber & Elaine Mazlish則教了更好的做法,他們說只要平靜清楚的告訴孩子,如:”刀子不能舔,你可以舔勺子” ,平靜很重要,因為刀子雖有危險性,但仍是重要的工具,我們並不希望小孩長大後對刀子產生莫名的恐懼。
有了樂樂的經驗,我發現若他因為Ray而挨大人的罵,那天他就會不時去找Ray的麻煩,我不希望我的處罰讓他轉架怒氣到思語身上,因此我反向操作,強調二人感情好的一面,很多人說小孩不記仇,其實不完全對,小孩可會記得很清楚哪個小孩會打人,哪個小孩會搶東西,並且不喜歡跟他們玩。
至於time out的方法,《如何說孩子才會聽,如何聽孩子才會說》作者並不認同,他們認為孩子需要的不是暫停的時間,而是和關心他的家長單獨相處的時間,幫助孩子處理他的情緒,想出辦法來解決眼下的問題。然而,我所認知的time out就包括後面的做法,time out可以讓孩子從原本的環境中抽離出來,有助情緒的調整,隔離安靜的環境也有助大人和孩子單獨相處,以免別的大人/小孩過來干預或者打擾,我的做法是先讓小孩去另一個安靜的房間自己想一想,也是讓自己冷靜一下,免得因為太生氣做了不當的處理,然後再去和孩子談,不過以前我會在需要的時候加上小處罰,如打了人還嘻皮笑臉,我先問要怎麼處罰,順著小孩的玩笑話說「打屁股」,真的打,讓小孩正視這個問題的嚴重性,等小孩不哭了,再和他談怎麼善後。
從樂樂的經驗,我們所遇到的新問題是他能講出一堆為什麼不應該打人的大道理,很勇於道歉,也樂於承諾以後不再打人,但每天同樣的"戲碼"上演,讓我覺得這個方法不再適用,樂媽也明確表達了樂樂沒有遵守不打人承諾的失望,但還是無法根本解決,後來我採用消極的作法,當警覺樂樂情緒不對打人時,趕緊先把Ray抱走,並刻意說「樂樂哥哥現在還做不到控制自己的情緒」,然後讓Ray去鄰居家玩,或外出,後來樂樂則是有爭執時自己先生氣的說「哼! 我不跟你玩了」,然後上樓,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一種進步?
教養孩子我深切的感受到沒有萬靈丹,若有哪位專家說他的方法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我會笑他肯定沒自己帶過小孩(別驚訝! 很多有名的教育學者都是如此)。
我們都知道沒有一種方法是永遠見效的。他4歲時適合用的方法,不一定適合5歲的時候;冬天適合的方法,不一定適合春天。生活是一個不斷需要調整的過程,重要的是讓孩子覺得他是在參與解決問題,而不是在製造問題(《如何說孩子才會聽,如何聽孩子才會說》,p127)。
父母一定得適機而動,從孩子的反應中做調整,作者Adele Faber & Elaine Mazlish在回答家長的疑問「我們使用了這些技巧,孩子們就會一直聽我們的嗎?」時說:「我們希望不是這樣。孩子不是機器人。我們的目的不是用一套技能去操控孩子的行為,好讓孩子言聽計從。我們的目的在於培養孩子的進取心、主動心、責任心、幽默感以及體諒他人需求的能力。」(《如何說孩子才會聽,如何聽孩子才會說》,p88) 在希瑟的例子中(《如何說孩子才會聽,如何聽孩子才會說》,p225),我們甚至看到母親因為查覺孩子"太乖巧"了,意識到孩子過於壓抑自己負面情感的問題,而運用方法讓孩子"聽話"的角色中釋放出來,"做一個真實的自己比做一個"媽媽的乖女兒"更重要"(p227),這位媽媽真的一位很有智慧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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