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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利威工会于07年8月8日录象的小插曲(2008-06-10 18:41:38)
                  澳利威工会关于录象的小插曲
  2007年8月8日上午九点20分左右,烟台澳利威工会(以下简称我工会)在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总工会出席由福山区总工会主持的有我工会、福山区社会和劳动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局)以及福山区总工会三方举行的三方对话会议,会议其它内容见我工会在07年8月8日发布的播客。这里主要是介绍“录象的小插曲”。
  我工会曾经在07月7月4日14点18分,到福山区某办公室办投诉相关工作事宜,在工作交谈中,我工会主席姜千秋和会员宁某某在做工作笔记,接待我工会的劳动局工作人员对我工会姜和宁说:“你不用做记笔记,那只是你单方的,出了这个门我也不会承认的,你们也就不能把我怎么地了。”
  经过上面这个经验教训,所以我工会在07年8月8日的“三方会议”上,我工会开始进行了录像的工作。我工会并没有偷摸的录象,而是光明正大的把相机放在桌子上(茶几),录了一段时间后,我工会工作人员给录象机更换电池时,福山区总工会某领导向劳动局某领导说,他们在录象是否违法?某领导立即站起身来说是违法的,该领导立即让我工会删去。并指责我工会工作人员说:“你不是懂法?为什么违法?你知法犯法!快给我删掉!”,此时福山区总工会某领导站起来让我工会把相机交给他,被我工会拒绝。后来劳动局该领导又指责我工会工作人员说:“你们只是知道让别人守法,而你们自己却违法,你们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别人,快给我把录象删掉!!”“你看你(我工会工作人员)简直无法无天了!”
  该领导的话终于激怒了我工会忍无可忍的工作人员张军,张军怒斥劳动局:“你们少在我工会面前谈论什么懂法、守法和违法的话,什么是尊重别人?!我工会从成立至今,你们劳动部门都做了些什么?!都是你们违法在先,你们说我工会成立至今都做了那些违法的事情?!”该领导无言以对。我工会顾问张军欲带领我工会离席中断这次谈话会议以示抗议,会上其他领导劝我工会别冲动,并说今天主要是解决问题。我工会顾问张军又重申了我工会的观点,从去年2月10日澳利威公司的工人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澳利威公司违法用工的问题,劳动局不但不及时依法解决问题,还导致了澳利威公司竟然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大批非法辞退我工人同胞的惊人事情。后来又发生了一系列惊人的违法事情,到底是谁在懂法守法?谁在知法犯法?是谁不尊重谁?
  认为有了前车之鉴,所以我工会这次采取了录象工作,目的就是为了做为工会资料保存下来,免的以后又会发生“出了这个门我也不会承认”的事件,姑且不谈我工会录象的行为是否违法,但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当时因为一直受我工会尊敬福山区劳动局林主任的劝说,我工会才删除了其中的一些资料。
   有关其他详情,见本博客07年8月8日博客。
 
                            澳利威(烟台)电子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工会顾问:张军
                                       2008年6月10日
 
    转载:
 
 
  
广州:维权难一工会主席为工人说话丢"饭碗"
2007年06月15日 08:00:59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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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汉平向记者展示工厂给他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反思:

  一人一票变一股一票

    工人难成为真正主人

    除了股权问题,企业内部民主问题也是工人此次维权关注的焦点之一。

    该厂1998年12月28日首届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化学试剂厂(股份合作)章程》第四章第六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每一股东有一表决权,作出的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才有效。但对企业合并、分立或解散,以及修改企业章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才有效。”而当时国家体改委的一份关于股份合作制的文件也明确表示,股份合作制不同于股份企业的区别之一就在于,其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权。然而,工人们却发现,在未让工人知情也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的情况下,工厂章程内“一人一票表决权”的条款不知何时已被修改为“一股一票表决权”。

    “须某有过半股份,股东们还有什么话事权呢?”工人代表认为,“一股一票”实际上就使工人成为工厂真正主人的体制保障形同虚设,工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性质也变了味。而对于工人们的质疑,厂方则声称“一股一票”的表决方式是2000年通过第二次股东大会经一人一票表决通过的。记者在厂方提供的一份修改后的企业章程中也看到,其十二条的确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奇怪的是,这份章程虽盖有该厂公章却没有任何日期。

    监管缺失导致工人权益难保障

    “国企改革当中,国家给很多优惠政策你,是让你放水养鱼,让大家共同富裕,但现在反倒给了经营者可乘之机,空手套白狼。”雷汉平认为此次工人们所质疑的工厂在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际上在其他改制企业中也普遍存在。据工人反映,近年来该化学试剂厂每年利润过千万,但工人的收入却在逐年递减。“就目前来说,对转制企业的监管是个很大问题。”雷汉平说,在改制之前,工厂有主管部门的监管,而转制之后,却往往出现没部门管,没部门理的状况,这就给经营者违规提供了空间。

    “再不站出来,我就成为罪人了”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工会被推向维权前台,但在‘一切以生产为中心’的口号下,在企业内部,工会要代表企业职工说话,所受到的约束却越来越多。一旦发生冲突时,工会为工人维权的能力却非常有限。”广州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张瑞洲认为,此次工会主席被炒事件,恰好凸现了企业工会为工人维权的艰难困境。

    “直到事情发生在自己头上才意识到维权是这么难!”做了10年工会主席的雷汉平如此感慨。在接受采访中,雷汉平自己也承认,在兼任工厂工会主席的10年间,面对工厂的违规做法,很多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违心地充当了行政的傀儡。虽然明知沉默从某种意义上是对工人的背叛,但面对经营者的强权,他也很无奈。雷汉平说,这一次如果“再不站出来,我就要成为工人的罪人”。

    某化学试剂厂企业改制过程引发职工和厂方的股份和权益之争

    “我只不过是凭良心站了出来,却没想到不但不能帮职工维权,反而连自己的权益也维护不了!”5月14日,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的一家化学试剂厂的工会主席雷汉平连同另外两名工人一起一夜之间被厂方以一纸公告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而这一切缘起雷汉平在工厂半个多月前发生的一场风波中“不够听话”,选择站在了工人一边。

    半个多月过去了,被炒的工会主席和部分工人仍在寻求一个说法。而在事件背后凸现出来的企业改制过程中,究竟如何保障职工权益的问题却引人深思……

    事件:工会主席维权变“聚众闹事”

    “早上去上班,才发现自己竟然被炒了!”半个多月前还身为工厂副厂长、董事兼工会主席的雷汉平想不明白,自己一夜之间竟然会被为之服务27年的工厂强行解除了劳动合同。

    5月14日早上9时,雷汉平像往常一样去上班,到了工厂门口却被数名气势汹汹的保安拦了下来,并被厂方以一纸通知书告知他已经被工厂解除了劳动合同。而厂方给出的理由是:“聚众闹事,违反劳动纪律,扰乱生产秩序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一张剪报引起一场风波

    通告上所谓的“聚众闹事”,指的乃是该厂半个多月前发生的一场风波。4月23日,该厂工人代表廖广明、黄少华在工厂的宣传栏张贴了一张讨论国企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报纸剪报,提醒全厂股东、工人关注工厂财产的动向。次日上午,在未经厂领导班子讨论通过的情况下,厂方就贴出了对这两名工人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并各罚款500元”的处罚公告。处罚公告引起工人们的强烈不满。在他们看来,廖广明、黄少华两人在工厂宣传栏内张贴剪报,只是一种理智的自我维权行为,并不是厂方所指责的“制造事端,聚众闹事”。于是,当天下午1时许,20多名愤怒的工人找到当时主持厂方工作的该厂副厂长陈某,向其质询,并要求撤销厂方的处罚决定。

    当时与陈某正在同一间办公室办公的工会主席雷汉平当场站在工人的一边,并以工会主席的身份引导工人与厂方代表协商解决问题。而面对工人们的要求,陈某却一直不置可否。到了下午5时许,更多工人以及部分退休工人也闻讯赶来。双方一直僵持到次日凌晨3时许,在当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各方,要求厂方对公告暂缓执行后,工人们才最终散去。

    雷汉平以为这场风波终于平息,不料5月14日,他和廖广明、黄少华两名工人毫无预兆地接到厂方以“聚众闹事,违反劳动纪律,扰乱生产秩序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为由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我只不过凭良心说了我该说的话,却没想到不但不能帮职工维权,反而连自己的权益也维护不了!”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纸通知书,雷汉平说。

    厂方:开除工会主席与维权无关

    然而,厂方却有着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说法。目前主持该厂工作的副厂长须某坚称,解除雷汉平等3人劳动合同是因为他们严重违纪,与维权无关。“如果说他们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无效,才选择直接、简单、粗暴的方式维权,我们可以体谅,但他们并未尝试通过正当的途径。”在须某看来,4月24日的那场风波中,工人们的行为并不是维权行为,而是“聚众闹事”。

    工人:他为了我们才站出来

    “雷汉平本来就是工厂的第二大股东,是既得利益者,如果他不是为工人维权,他干吗站出来?”面对厂方的说法,该厂退休工人冯某直言,厂方开除雷汉平和另外两名维权小组成员,实际上就是为了不让工人维权。“工人们当天的行为只是在寻求与厂方对话的权利,表达自己的诉求,厂方所谓‘聚众闹事’的说法显然站不住脚。”曾参与了4月24日那场风波的工人代表谭某告诉记者,在那次风波之前,部分退休工人曾两次约见厂方要求与之对话,但厂方主要负责人却一直避而不见。

    而得知工会主席被炒,5月14日、15日两天,上百名愤怒的工人聚集在工厂门口,向厂方抗议,并要求厂方撤销处罚和辞退决定,但被拒之门外。

    市总工会:矛盾激化责任在厂方

    “矛盾的激化是厂方造成的。”广州市总工会已于5月15日开始跟进并协调解决这一事件。市总工会负责人表示,矛盾激化的根本原因是企业缺少民主的沟通渠道,厂方“聚众闹事”的说法站不住脚。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行政协商有关职工利益问题是《工会法》授予的权利,工厂开除工会主席及其他职工的做法只会激化和加深矛盾。“此外,厂方在事先未告知工会的情况下强行解除雷汉平劳动合同的做法,至少违反了《工会法》。”

    疑问:348万集体股大部分私有化工人7年后才知晓?

    一张剪报为何会引发如此大的风波?记者深入调查发现,这一切均由工人对于工厂改制后股权配置的疑问而引发。据了解,该化学试剂厂创建于1965年,原是一家国有企业。1998年12月,作为广州市国企改革试点之一,转为股份合作制民营企业。到目前为止,该厂总共300多名职工当中绝大部分同时也是工厂的股东。转制时,国家将348万股留作集体股作为集体福利,该部分股份终极所有权属于国家,职工可以享有这些集体股的分红权。2000年,工厂将这些股权买了回来。

    今年1月,厂方在未知会全体董事,也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以该厂名义注资6000万元拟在南沙扩建生产基地,成立新公司。而这一切,当时身为副厂长、董事的雷汉平在厂方要他签名以办理工厂注册登记时才知情。在雷汉平看来,如此重要的事情,必须经工厂股东大会的讨论决议才行,因此要求厂方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在2月1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雷汉平将自己对于厂方的关于348万集体股的去向等一系列疑问向工人们公开。于是,厂方被迫搁置扩建生产基地的方案。

    两天后,该厂主要负责人须某在一份《给全体股东和全体职工的公开信》中逐一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工人们从中发现,须某在工厂改制后短短9年间,持股数从15万暴增至260多万,占了工厂股权多于50%。直到此时,工人们才知晓,原来“集体股不具备管理权和表决权,职工只享有集体股的分红权”的原则已被删改,被企业赎回的348万股大部分早已化为私有。

    也正是在此情景下,厂方才对工人贴出的一张讨论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剪报会反应强烈,导致了之后的那场维权风波。在那篇引发了维权风波的剪报上,有这样一段话被工人用笔重点勾出:“国企改制中大量国有资产如滔滔洪水一般流失而去,国企内部人摇身一变成为身家亿万的资本新贵……”在工人们看来,这段话正是自己工厂的真实写照。(作者: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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