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编号:[2008]第57号(总第134号)
各位博士生同学,
1. 今年暑假正值奥运,请研究生导师合理安排研究生的暑假休假,研二学生无暑假休假安排,研一及博士生根据科研与论文工作由导师安排放暑假。在不影响论文工作与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如有休假,建议安排在奥运会期间休假(2008年8月8日到20日)。
2. 除导师同意外,学院原则上不允许研究生在学期间到公司实习(与导师实验室有合作科研项目的除外)。除寒暑假外,导师批准学生假期的权限为事假一周,病假两周,请假超过上述期限的需在导师同意的情况下报学院批准。按学籍管理规定,研究生旷课14天以上者开除学籍,研究生未征得导师同意出外实习的按旷课处理。学生在导师安排的放假期间外出实习的,实习期间的各方面安全及实习期间出现和引起的所有问题由学生个人负责。
3. 暑假期间新主楼会加强保安管理,出入需查验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请导师及学生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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