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
谁能拯救人类
从何说起?我不停地问自己。
总是要写点什么才能有个结果,对自己是个安慰。对我的亲人朋友也是一种交代,他们那么关心我、帮助我、爱我。
研究成功学是对生命存在的探索,而不是兴趣爱好!成功学的研究令我很痛苦,越是研究得深入就越是痛苦不堪。
我经常对朋友说,成功是人类的主观愿望!朋友们都很认同,但这句话并不会给他们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他们更不会追究这句话的背后含义——人类为了获得自我的成功而不择手段地寻求发展,最终恶果累累。
人类发展得愈是迅速,就愈是临近灭亡。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事实。
我既不愿意人类临近灭亡,也不愿意人类停止发展。而更加残酷的事实是我既无法阻止人类发展,也无法将人类拉离灭亡临界点。这不仅是我不能做到的,是任何人都无法做到的。
生命是可贵的,值得尊重!这是仅仅是从生物存活的特征来说的——生命具有不可重复不可逆的一次有效性。所以,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活着,都应该是一种崇高。
然而,每一个活着的生命都无法避免对其他生命的伤害和破坏,这既是生存法则也是竞争法则。
人类较之其他一切生物都罪恶的地方是创造能力和组织能力,人类将这种创造能力和组织能力十分高超地与生存法则和竞争法则进行结合。人类首先将这种结合用来对付有威胁于自身的其他生物。进而发展到有共同立场和共同利益的人们站在一起,聚拢来对付不同立场和不同利益的人们。杀戮和战争是人类罪恶的顶点!但人类罪恶的残酷远不止于此。
法律是一种生存秩序,这是人类组织能力的体现。秩序的属性本是遵循自然规律的,当人类逐渐有了组织能力后,摆脱自然规律的强烈欲望和创造能力使得人类有机会开始创建自己的秩序,于是有了法律。事实上人类的生存秩序还有道德,它是基于社会公理和普遍良心而存在的人类秩序。
也许人类需要这种秩序,否则它就不会存在。但也许人类不应该有这种秩序,否则就不会有集约的力量,以至于人类的创造力超越自然规律,最终导致人类的灭亡。
也许人类需要法律,毕竟它有保护作用。但也许人类不需要法律,它的限制作用也同样令人惊悚。法律规定了很多东西,为了保护更多的人类共同地生存,但法律终归是既得利益者的游戏规则。
谁能拯救人类?
从自然规律的角度上看,人类终究是会面临灭亡的那一天的。这样看,讨论拯救人类本身就是个愚蠢的事情。然而这就像我们不会去思考一个新生婴儿的死期,而会拼命拯救一个将死的人一样,我还是要提出这个问题。因为它实在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了。
拯救不是绝对的,而是延缓!因为自然规律本来就不可打破,人类愈是想超越自然而存在,就愈是面临自然的反作用和抛弃!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历历在目。
2008-7-6 于北京建外SOHO上岛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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