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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设立淮安出口加工区 (2008-04-05 14:19:19)
 
国务院批准设立淮安出口加工区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2008-04-02 09:39:32   [发表评论]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从1日上午淮安经济开发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淮安出口加工区已获得国务院批准设立。淮安出口加工区位于淮安经济开发区内,一期建设面积为1.36平方公里,它是淮安第一个由国务院批准的经济发展区域,享有国家赋予的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填补了淮安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配套空白。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开始,今年五六月即可建成运行。 (曹曙春 王金 葛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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