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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民:创建“法治湖南”建设示范法院

(2011-02-28 09: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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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湖南全省法院政治工作座谈会召开
  
  康为民:创建“法治湖南”建设示范法院
  
  本报讯(记者蒋伟通讯员陈青松文闻)“强化对执法办案关键环节的监管,认真执行‘一方退出’的规定,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有关规定,对司法不公、不廉、甚至‘吃拿卡要’、枉法裁判的,坚决从严查处。”2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在全省法院政治工作座谈会上表示。
  
  康为民强调,当前要认真抓好法院党的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积极参与“法治湖南”建设,推进阳光司法,不断提升全省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据了解,人民群众对湖南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在不断提升,在省委政法委去年组织的民意调查测评中,法院队伍的公众满意度上半年排名第二、下半年排名第一。
  
  在座谈会上,康为民表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公正廉洁、一心为民的法院是法院政治工作的重要职能,也是省法院党组一以贯之的工作要求。去年以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创造性地开展政治工作,大力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为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康为民表示,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法治湖南”建设。湖南法院的全体法官和干警都要争当建设“法治湖南”的排头兵。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建‘法治湖南’,湖南法院怎么办”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积极创建‘法治湖南’建设示范法院”,确保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效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和司法鉴定工作;认真开展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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