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越活越年轻了。
每次打电话都可以听得出她的兴奋,而这种兴奋还是来自于从事了三十年的工作。真是让人高兴,感动,还有点见贤思齐的意思。妈妈换了岗位,陶醉于每天都能过上充实,有劲,有意思的生活,最重要的是,每天都能学到新东西,这是最能让天性勤勉好学的她快乐的事情---连网购发现了淘宝的一些操作规则都能让她兴奋半天!这种状态和刚刚上班时候的我很像。但是年轻人毕竟缺乏长久的耐性,自造的豪情很容易衰竭,所以我惊异并艳羡着母亲的快乐。
其实父母都不算是高学历的人,但是从小家里都是书报堆叠,茶余饭后,一家三口各执一书,默默阅读的景象让我从来都觉得阅读是人生的唯一消闲,干别的都让我不安,甚至有负罪感。来到繁华之都之后,越发觉得除了看书该干的,想干的事情很多,心也渐渐浮躁开来,于是就离开了适应多年的手不释卷的日子。于是就越发想念小城市里那个爱看书的女孩,还有那个充满了书香的斗室。还有她那酷爱读书的母亲。这种爱好甚至波及了她的第一个保姆。母亲和保姆约定:谁空下来不抱孩子,谁才有资格看小说。
母亲爱读书,爱学习的品质贯彻了她的一生。她的生活因为清贫,所以简单,而谁又能否认很多快乐也来源于简单呢?由于从小的家庭环境,我自认也是一个淡泊的人,驾驭不了“高品质”的生活。从小都很贪嘴,羡慕能天天下馆子的人家。可是爸爸亲手烧制的,无论用料和做法都更营养卫生的佳肴难道比起馆子有丝毫的逊色么?天天下馆子,也就没有了庆祝的意义和快乐。生平第一次吃炸鸡和汉堡,居然是中考成绩出来,爸爸和我两人去吃的,算是“犒劳”?那才真是无上的美味。和现在逛街随随便便吃洋快餐的感觉完全不同。妈妈就是过了这样一辈子平淡+融融滋味的小日子。得到了往往不觉得珍惜,那么,我提醒你一下,母亲,你其实很幸福啊。
某天突然听到谢安琪的《那碗粥》,心想那个女孩情愿还是回到那个喝粥的巷口的。而从小都被认为很有“福相”的母亲,她美滋滋的喝了一生一世的粥。
千头万绪的生活,容易让人迷失,容易丧失对自我的坚守。所以每天都淡淡的提醒自己一下:要自信,要微笑,要记得自己最可宝贵,也最可把握的,还是自己,多学本领,多思考。当然,也要享受生命中的每一天。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坚定,勇敢,心怀感激,快快乐乐的向前走。
母亲没有用话语告诉我这些,但她用别的方式让我体会到了。祝你生日快乐。一生一世都要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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