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巳·寒食·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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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巳节寒食节介子推中国 |
分类: 泗河文化 |
清明是中国传统的二十四节气之一,也是中国传统习俗中最重要的节日之一。清明节是我国民间的一个祭祖日,人们祭祖扫墓,追忆先人,这个风俗一直流传至今。到了现代,每到清明节,群众还要到先人墓地和烈士墓前扫墓,就是继承了这个传统。
早在出土于战国墓葬的《周书·时训》中就有关于清明的记载。《岁时百问》载:“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这时,万物回升,春气萌动;烧香上供,祭奠亡灵;郊游踏青,蔚然成风。这是一个比较重大且颇具民族特色的节日。由于清明节兼收了古时上巳和寒食两个传统节日的内容,习俗禁规也相应地比较丰富。
上
上巳节又称修禊节,是中国古代流传很广的传统节日,也称春禊。因在每年三月的第一个巳日举行,故称上巳节。
先秦时,民间即流行祓禊沐浴以祛病免灾的习俗。秦汉时期,上巳节又增加了踏青游乐的民间习俗。到了魏晋时,将上巳节固定于每年的三月初三,晋葛洪《西京杂记》:“三月上巳……士女游春。”《晋书·礼志》:“汉仪,季春上巳,官及百姓皆禊于东流水上,洗濯祓除去宿垢。而自魏以后,但用三日,不以上巳也。”当时的习俗活动主要有曲水流觞,《荆楚岁时记》:“三月三日,士民并出江渚池沼间,为流杯曲水之饮。”众人围坐在回环弯曲的水渠边,将特制的酒杯(多是质地很轻的漆器)置于上游,任其顺着曲折的水流缓缓漂流,酒杯漂到谁的跟前谁就取杯饮酒,如此循环往复,直到尽兴而止。文人则将此俗发展成名士雅集——酒杯停在谁的面前,除饮酒外还要赋诗一首。
到了唐代,三月三日上巳节的祓禊色彩日趋淡漠,更多的增加了水边游乐的成分。杜甫的《丽人行》一诗,即描写了上巳节贵族妇女在水边游乐之事。但由于上巳节与清明节在节期上常有重合之时,且又均以游春踏青为主要习俗内容,唐后即逐渐为清明节所代替。
寒
寒食节有禁火、冷食的习俗,故又称“冷节”、“禁烟节”。寒食一俗,先秦时就已存在,《周礼·司寇·司烜氏》:“仲春以木铎禁于国中。”但按照后来的民间传说,寒食是为了纪念春秋时晋国贤士介子推,由晋文公下令修火禁而形成的一个风俗。
相传,春秋时晋国公子重耳流亡他国十九年。途中困饿之时,其随从介子推曾割股肉做成汤献给重耳。后来,重耳回国即位,成为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晋文公在论功封赏大臣时,唯独把介子推遗忘了,于是介子推便和母亲一起隐居于绵山。
晋文公发现了自己的疏忽,追悔不已,急忙派人到山里寻找,纵火焚山,迫使介子推带老母出山与他相见。大火过后,却发现介子推与老母抱着一棵柳树而被烧死。晋文公哀痛万分,遂令清明节的前两天(即介子推的死日),人们不得举火只吃冷食,以示追缅和悼念介子推,年年如此,渐成风俗。
寒食节在汉代被正式确立,《后汉书·周举传》记载,周举任并州刺史,士民每年冬天有一个月的寒食,多有死者,“举移书于子推庙云:‘春中寒食一月,老少不堪,今则三日而已。’”
汉末魏王曹操为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曾颁布《明罚令》,禁止人们寒食:“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长半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寒食节的日期已趋固定,《荆楚岁时记》:“去冬节一百五日,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禁火三日,造饧大麦粥。”依次推算,寒食在清明节的前两天。主要习俗有禁火冷食,并有蹴鞠、秋千、施钩、斗鸡等活动。另据《晋书·石勒载记》、《魏书·高祖记》记载,后赵石勒、北魏孝文帝曾下令禁断寒食。
唐朝时,朝廷规定寒食节禁火三天,具体日期为冬至后的第104天、105天、106天。俗以第一天为寒食、私寒食,第二天为官寒食,第三天为小寒食。禁火期过,方可取新火种。
唐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唐玄宗下诏:“寒食上墓,礼往无文,近代相沿,寖以成俗。士庶之家,宜许上墓,编入五礼,永为恒式。”(《旧唐书·玄宗记》)自此,国家以礼法的形式将扫墓的时间定为寒食节。
到了明朝以后,由于寒食与清明的时间很近,节日活动往往联系在一起,寒食节逐渐废除,而节日习俗都融会到清明之中了。
清
唐朝时,已将清明、寒食并称,寒食习俗已开始向清明转化。白居易《寒食野望》诗写道:“乌啼鹊噪昏乔木,清明寒食谁家哭?风吹旷野纸钱飞,古墓累累春草绿。”《唐书》中,记载了唐中宗在清明节赐群臣柳条,编织柳圈以避虫疫之事。当时,还有郊外踏青之俗,并举行打秋千、蹴鞠、拔河等体育活动。
宋人张择端的传世名画《清明上河图》中,绘有一顶自汴京郊外扫墓归来的轿子,上面插满了柳枝。由此可见,宋代清明扫墓风习之兴盛。
明代,清明节与寒食合二为一,又称鬼节、冥节,主要是祭祖扫墓。《帝京景物略》:“三月清明日,男女扫墓。”扫墓已与郊游踏青有机结合,宋张岱《陶庵梦忆》:“扫墓,男女祛服靓妆,画船箫鼓,如杭人游湖,厚人薄鬼,率以为常。”此时,民间有清明插柳、戴柳等禳解、祈愿习俗;宫中则举行秋千、射柳等戏。
到了清代,清明节习俗活动渐趋丰富。除扫墓等俗外,各寺院设“盂兰会”,“制造法船至晚焚之”。夜晚,则有“荷叶灯、蒿子灯、莲花灯”,沿河还要“放河灯”(据《燕京岁时记》)。
新中国成立后,清明节除民间原有的祭扫活动外,又增加了祭扫革命烈士陵墓的内容,清明前后,机关、学校都纷纷组织干部职工和青少年学生到烈士陵园祭扫烈士墓,缅怀革命先烈的英难业迹,进行传统的爱国教育。
泗水民间清明节俗
清明节当约阳历的四月四日或四月五日前后。
泗水有俗语云:“清明不戴柳,来生变黄狗。”据传说,当年晋文公到绵山祭奠介子推,顺手折了柳枝编成圈戴在头上。后来,人们纷纷效仿,渐成风俗。清明节的早晨,家家把柳枝插在屋檐下或门窗上。有的还将柳枝编成柳冠、柳圈、柳球戴在头上,还要做柳哨、柳笛。当孩子们吹起柳哨、柳笛沿街欢跑时,人们真正感到了春天的活力。不仅如此,人们还把用柳条编成的脖圈戴在为人们看家守户的狗的脖子上,以示不忘这个忠心为主的功臣。
祭祖扫墓是清明节俗的主要内容,民间有“三月清明雨纷纷,家家户户上祖坟”的谚语,还有谚语云,“清明不祭祖,死了变猪狗”。凡坟地,无论大小,有树无树,皆称为“林”。午后,人们要携带供菜、酒、火纸、香烛等去各自的“林”中为已故的先人祭奠,俗称为“上坟”。已出嫁的女儿,不管年龄大小,均应回娘家为先人上坟。上坟时祭祀死者,让后代认识祖坟,培养他们的祖先祟拜意识。
上坟时,先将火纸、香烛散到各位先人墓前焚化,意味着给祖先送钱。把供菜、馍馍、面叶汤、酒等供品摆放在坟前,共同磕头行四拜礼,妇女们还要坐在父母坟前哀哭。
有的还要借上坟之际给坟墓添土,俗称为“为祖先修屋”,以防止夏天下雨漏水。实际上,这也是追掉祖先所表示怀念之情的一种方式。
清明正交春光明媚、桃红柳绿的三四月间,到处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喜人景象。在泗水民间,清明节这天有踏青郊游之俗,男女老少相约到野外踏踏青苗绿草,据说可一年内不害腰腿疼。
青少年还喜欢在清明节前后放风筝,湛蓝的天空中,各式各样的风筝争奇斗艳。有神话故事中的天神,戏曲中的人物,美丽的蝴蝶展翅飞舞,喜人的金鱼摆尾游动,此外还有蜻蜓、云雀、蝙蝠、雄鹰、青蛙、蜈蚣等满天飞舞,令人眼花缭乱。放风筝时,如果风筝断了线落到别人家,主人则会认为凶兆,会失火。为了去凶,风筝落到谁家,谁家就会把风筝放在磨盘下面压三天。一般情况下不再把风筝还给失主,失主也不会再去要回来。
旧时,每逢清明节禁火三天,三天之内只能吃冷食,因冷食会伤身体,常有人罹病,后来冷食习俗渐趋绝迹。
现在的清明节,人们还要到荒山野岭植树造林绿化山川,或在宅旁庭院栽杨植柳美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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