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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与少数

(2018-12-05 22:00:05)
标签:

杂谈

多数与少数

经常为一些简单的概念知之不准而困扰,比如“多数”和“少数”,人们非常熟悉,但使用时一般都是笼统的表述,但从语法角度讲就不精准了。

多数是指“整体中占较大比例的数量”。多数的释义,一是与少数相对,或半数以上;数量较大:少数服从多数;团结大多数。那么什么是大多数?是指超过半数很多的数量时可称为大多数。二是语法用语,其概念相当于复数,在极少数语言中使用这一称谓。

少数,是多义词。比如,较少的数量,相对于“多数”而言:少数服从多数。当极言数量之少时、可以使用极少数。又比如,“对所有的人以诚相待,同多数人和睦相处,和少数人常来常往,只跟一个亲密无间。”(根据百度词条的基本释义)

在貌似咨询权威的机构,往往用“数”做最终栽定,这是最公平的,也是最容易获得人们认可。人们创造的这一智慧办法,把许多有重大分歧的问题,一次投票表决,通过“数”(“多数”、少数”、“三分之二”多数)分出寅卯,即就是错了,也得认可,而认可的态度,取决于人的素质,素质低的人,会产生语言和行为的失态,但也无可奈何。我最厌恶使用“三分之二“的多数,美其名曰为了质量等,实际是用“三分之二”多数,进行心理恐怖,或是既得利益者垄断资源的最妙的方式。

不过,还可以做的人道点,用不着赤裸裸的使用“三分之二”的多数机制,完全可以用“数”的多少排序就可以解决,目的也能达到,操作者和被对象轻松自如,显的还比较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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