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奈何——《本溪日报》的四十元稿酬(2008-03-24 06:08:52)
我发的稿件不多,所以收到四十元稿酬便觉得可笑。
我的稿件多是自己喜欢的游记,字数较多,少则四五千,多则八九千(总要被删掉几千——一般限制五千字,放宽到六千就不错了)。稿费吗,刊物千字稿酬总在百元以上。
想起投稿趣事。有一次觉得稿酬少,发邮件去问——照片没有计算在内——为什么?——你没有注明照片是自己的——我的错啊!明明编辑发邮件找我要的照片。后来觉得稿费少一二百,或许降价了,算了,不找气生。样刊我总是收不到,儿子出差,到出版社为我拿回样刊,一看文章没有我的署名!发邮件问,回复——对不起,美编忘记了作者的名字!呜呼!
投稿的刺激不大,加上时间对我吝啬,积极性便不高了。
我的《花甲之年忆高考》被《本溪日报》采用,2007年5月刊出。稿费姗姗来迟,2008年1月28日汇出,31日收到,款额40。我文章字数总在2500以上,莫非稿费千字只有十几元?我知道深圳《特区文学》稿酬千字300元呢,本溪日报会不会搞错。发邮件问问编辑吧,“对不起,稿费问题我不清楚!!我们工作划分很细!!我是编辑!!你的往稿费办打听!”——哪里是稿费办?懒得再去问,把汇款单丢到一边。
那天一看,回款单快过期了,还是问个究竟吧。找到电话,打过去……没有稿费办!……总算问对地方,计算稿费的女士保胎在家,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了。还好,终于有接听我电话女士回电,真不错啊,她替我问了保胎女士——稿费千字十五元——还好,我不是靠稿酬吃饭,一向不把稿酬看得多重。
四十元也是金钱,我终于顺便取了回来,无可奈何。